国道绥满公路大庆段改扩建工程J1标段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日期:2023-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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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道绥满公路大庆段改扩建工程J1标段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道绥满公路大庆段改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由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黑发改交通26号文件批复,初步设计已由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以黑交发296号文件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以黑交发474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自交通运输部补贴和地方政府自筹,出资比例为 51%和49% ,招标人为大庆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黑龙江省大庆市。
2.2建设规模:路线起于绥满公路K694+899处(国道绥满公路与绥满高速卧里屯口交叉处),向东利用现有旧路布线,经城北收费站,至大广高速附近辟新线进行跨越,继续利用现有旧路布线,终点于绥满公路K755+352处(原桩号)。路线全长50.061公里,其中,完全利用一级公路19.27公里,建设里程 30.791公里(二级公路扩建为一级公路段1.74公里,一级公路路面改造5.851公里,二级公路建设段23.200公里);沥青混凝土路面,全线新建小桥74.62米/3座,维修利用中桥65.24米/1座,维修利用小桥1座,新建涵洞8道;分离式立体交叉3处(其中完全利用1处、拆除新建1处、新建1处),与等级公路平面交叉21处。养护工区12000平米,其中房屋建筑789.3平米。
本项目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路段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12.0米;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路段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4.5米;学伟大街路面改造路段维持原技术标准。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级,其他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执行。
2.3监理服务期限:本工程计划施工工期为2023年2月2
-20
9月3
,共19个月,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期24个月,监理服务期共计43个月。上述计划施工工期为暂定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交)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和招标人下发的指令性文件执行。
2.4招标范围:本项目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梁工程、交通安全设施、房建等工程的施工监理、提供水土保持监理、监测并验收合格;提供环保验收报告、通过环保部门验收等(具体工程内容详见设计图纸)。
2.5质量目标:服务质量满足《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G G10-2016),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的《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17),竣交工验收依据《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交公路发〔2010〕65号)规定,标段工程交工验收质量评定为合格;竣工验收工程质量评定为优良。房建工程验收执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及国家和行业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2.6安全目标: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杜绝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避免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控制一般安全责任事故,实现零死亡。
2.7标段划分:本次施工监理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3.1.1资质等级要求:
J1标段:投标人须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和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1.2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五年内(2018年1月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
止,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投标人承担过下列施工监理服务项目,交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且同时满足:
J1标段:
(1)独立完成过1个不少于2公里的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项目(新建或改扩建项目)监理(以标段计,且同时包含路基工程、桥梁工程、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
(2)独立完成过1个不少于20公里的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项目(新建或改扩建项目)监理(以标段计,且同时包含路基工程、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
(3)独立完成过1个房建工程施工项目监理服务,竣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业绩要求标注:
(a)如单个业绩能同时满足(1)、(2)、(3)中多个条件要求的,则该业绩可分别予以认定。
(b)如投标人提供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业绩的,其里程可折算成2倍的二级公路里程。例如:投标人已完成某条一级(高速)公路的里程为5公里,则评标时可折算为:投标人已完成二级公路里程为10公里。
(c)投标单位业绩应附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glxy.mot.gov.cn)中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复印件。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无法查询,但可在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黑龙江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的,应附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黑龙江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复印件并注明查询路径。除网页截图复印件外,投标人无须再提供任何业绩证明材料。(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监理业绩无法提供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黑龙江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网页截图的,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竣工证明的彩色复印件。)
3.1.3主要人员要求:
J1标段:
总监理工程师要求: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 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道路与桥梁)及安全、环保培训证书(若2011年1月
之后取得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可不附安全、环保培训证书)或交通运输部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并经注册登记的《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交通运输工程)。且已在投标人处进行岗位登记。
试验室主任要求: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试验检测师资格证书或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且已在投标人处进行岗位登记,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注:(1)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交通工程等专业。
(2)有从其他在任项目的,可不提供撤离的书面证明,只需提供书面承诺。
(3)总监理工程师和试验室主任应为投标人本企业在职人员,2022年2月至2023年2月间企业为其连续3个月缴纳社会保险,提供在社保系统打印的人员缴费明细。
3.1.4信誉要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2021年度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公路施工监理单位信用评价或2021年度交通运输部公路建设市场全国综合信用评价被认定为D级的投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2)近三年(2020年1月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
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试验室主任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以投标人提供的承诺为准),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中国(黑龙江)”网站(http://www.hljcredi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本项目经招标人同意后允许分包。特殊检测项目允许外委试验,外委单位须具有相应检测资质,外委费用含在投标报价中,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3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下载
为2023年1月13日0:00时至2022年1月1
00:00时(北京
,下同)。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道绥满公路大庆段改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由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黑发改交通26号文件批复,初步设计已由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以黑交发296号文件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以黑交发474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自交通运输部补贴和地方政府自筹,出资比例为 51%和49% ,招标人为大庆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黑龙江省大庆市。
2.2建设规模:路线起于绥满公路K694+899处(国道绥满公路与绥满高速卧里屯口交叉处),向东利用现有旧路布线,经城北收费站,至大广高速附近辟新线进行跨越,继续利用现有旧路布线,终点于绥满公路K755+352处(原桩号)。路线全长50.061公里,其中,完全利用一级公路19.27公里,建设里程 30.791公里(二级公路扩建为一级公路段1.74公里,一级公路路面改造5.851公里,二级公路建设段23.200公里);沥青混凝土路面,全线新建小桥74.62米/3座,维修利用中桥65.24米/1座,维修利用小桥1座,新建涵洞8道;分离式立体交叉3处(其中完全利用1处、拆除新建1处、新建1处),与等级公路平面交叉21处。养护工区12000平米,其中房屋建筑789.3平米。
本项目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路段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12.0米;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路段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4.5米;学伟大街路面改造路段维持原技术标准。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级,其他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执行。
2.3监理服务期限:本工程计划施工工期为2023年2月2
2.4招标范围:本项目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梁工程、交通安全设施、房建等工程的施工监理、提供水土保持监理、监测并验收合格;提供环保验收报告、通过环保部门验收等(具体工程内容详见设计图纸)。
2.5质量目标:服务质量满足《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G G10-2016),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的《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17),竣交工验收依据《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交公路发〔2010〕65号)规定,标段工程交工验收质量评定为合格;竣工验收工程质量评定为优良。房建工程验收执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及国家和行业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2.6安全目标: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杜绝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避免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控制一般安全责任事故,实现零死亡。
2.7标段划分:本次施工监理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 编号 |
施工标段 | 标段规模 (公里) |
最高投标限价(元) | 主要内容说明 |
J1 | A1、A2、A3、A4、Q1、C1、F1 | 30.791 | 4,845,540 | 本项目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梁工程、交通安全设施、房建等工程的施工监理、提供水土保持监理、监测并验收合格;提供环保验收报告、通过环保部门验收等(具体工程内容详见设计图纸)。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3.1.1资质等级要求:
J1标段:投标人须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和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1.2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五年内(2018年1月
J1标段:
(1)独立完成过1个不少于2公里的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项目(新建或改扩建项目)监理(以标段计,且同时包含路基工程、桥梁工程、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
(2)独立完成过1个不少于20公里的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项目(新建或改扩建项目)监理(以标段计,且同时包含路基工程、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
(3)独立完成过1个房建工程施工项目监理服务,竣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业绩要求标注:
(a)如单个业绩能同时满足(1)、(2)、(3)中多个条件要求的,则该业绩可分别予以认定。
(b)如投标人提供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业绩的,其里程可折算成2倍的二级公路里程。例如:投标人已完成某条一级(高速)公路的里程为5公里,则评标时可折算为:投标人已完成二级公路里程为10公里。
(c)投标单位业绩应附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glxy.mot.gov.cn)中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复印件。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无法查询,但可在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黑龙江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的,应附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黑龙江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复印件并注明查询路径。除网页截图复印件外,投标人无须再提供任何业绩证明材料。(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监理业绩无法提供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黑龙江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网页截图的,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竣工证明的彩色复印件。)
3.1.3主要人员要求:
J1标段:
总监理工程师要求: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 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道路与桥梁)及安全、环保培训证书(若2011年1月
试验室主任要求: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试验检测师资格证书或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且已在投标人处进行岗位登记,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注:(1)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交通工程等专业。
(2)有从其他在任项目的,可不提供撤离的书面证明,只需提供书面承诺。
(3)总监理工程师和试验室主任应为投标人本企业在职人员,2022年2月至2023年2月间企业为其连续3个月缴纳社会保险,提供在社保系统打印的人员缴费明细。
3.1.4信誉要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2021年度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公路施工监理单位信用评价或2021年度交通运输部公路建设市场全国综合信用评价被认定为D级的投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2)近三年(2020年1月
(3)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中国(黑龙江)”网站(http://www.hljcredi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本项目经招标人同意后允许分包。特殊检测项目允许外委试验,外委单位须具有相应检测资质,外委费用含在投标报价中,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3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下载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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