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石化物流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安达市丙烯腈运输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3-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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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石化物流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安达市丙烯腈运输服务项目,招标人为吉林石化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吉林石化物流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安达市丙烯腈运输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为向客户提供稳定优质的运输服务质量,降低运输成本,缩短运输周期,引进竞争机制,现吉林石化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对黑龙江安达市丙烯腈运输服务项目进行招标采购。
2.2招标范围为:通过招标确定合同签订之日-2023年12月3
丙烯腈吉林市至安达地区公路运输承运单位、运输价格,预估运量约为20000吨,运输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2.3服务内容:丙烯腈运输。因此本次招标计划选取3家服务商,由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结果进行排序,按照第一名50%、第二名30%、第三名20%分配,价格执行各自中标单价。如有中标人不同意分配则视为自动放弃此次投标,由其它投标中标候选人顺位补充。如中标候选人不足3家,剩余量由其它中标候选人平均分配。
2.4服务标准:丙烯腈运输用车质量符合现行国家规范、标准及公司相关要求;保证运输及时、货物安全。
2.5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
。
2.6投标限价:丙烯腈吉林市至安达,最高限价200元/吨(全程包干价,并承担全程运输责任。)
*3、投标人资格要求和其他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应为法人,具备危险货物运输资质。
3.1.2投标人必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1.3提供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扫描件,危险货物3类和6类运输资质。
3.1.4须通过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以上,提供资质的扫描件。
3.1.5须提供投标货物的公路运输应急预案。
3.1.6投标人所提供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无论资质资料还是评分资料经核实造假将按否决投标处理,将严格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试行)》对投标人进行考核。
3.1.7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证明文件必须清晰可见,如果模糊无法辨识导致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
3.2财务要求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3业绩要求
提供2021年1月
至投标截止
至少具有1项承担过丙烯腈运输项目,须提供业业绩合同及发票扫描件。
3.4车辆要求
3.4.1自有车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自有危险货物运输槽车总数不得低于20辆(牵引车和挂车组合算1台车辆)。须按照要求格式提供车辆明细表和车辆的营运证扫描件(须在有效期内,考虑换证
差,最多允许证件有效期延期1个月)。
自有运输槽车明细表
3.4.2运力保障车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适运丙烯腈运输集装箱槽车15辆以上,且牵引车和挂车注册日期在2015年01月0
之后。排放标准国Ⅴ以上(须提供车辆合格证、环保信息随车清单、车辆一致性证书等任一可查看其排放标准信息的文件)。须按照要求格式提供投标货物运力保障车辆明细表和有效期内的车辆行驶证、罐检报告(有下次检验日期的盖章页),从业人员(数量须与车辆数相匹配,一车一名驾驶员一名押运员)危险货物准驾证、押运证扫描件。
3.4.3须投保社会公众责任险(又称超赔险或重大事故再保险),每次事故赔偿责任限额不得低于1000万元,每次除污费不低于500万元(提供保险单扫描件)。说明:参保该险种,保险公司会赔付损失超过已参保道路承运人责任险赔付额度的部分。或者须投保“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等(与参保社会公共责任险赔偿方式相同),且每次事故赔偿责任限额不得低于1000万元,每次除污费不低于500万元。说明:需提供保险单扫描件及保险公司出具的保险凭证。(注:由于不同保险启动赔偿时可能存在冲突,导致赔偿额度不足的情况发生,因此所提供保险“每次赔偿限额”必须是单个保险项目的额度,不接受多个保险赔偿额度累计到达限额要求的情况。)
3.4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4.2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3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无行贿犯罪;
3.4.5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开标当日未处于被注册后查看“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状态。
3.4.6投标人2019年10月
起至投标截止
止,近三年内未发生涉及影响合同执行的重大诉讼案件。
3.4.7吉林石化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试行)》对投标人进行考核。
3.4.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由同一自然人控股(持股超过50%)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报价要求
3.5.2价格调整机制(元/吨公里计算方式相同):
(1)调价方式:以合同签订当期官方公布的吉林地区0号柴油零售价格为基准,0号柴油市场价格上涨或下跌累计超过15%,且持续3
时,双方同意调整公路运输的运价。
(2)公路运价调整公式:
调整价格=中标价格×[1+(当期油价-基准油价)/基准油价×25%]
注:25%为行业中大多认同的油料平均占成本比重。
举例说明:某原料运费,某年某月定价280元/吨,定价时基准柴油价格为7.13元/升。柴油价格调整为8.2元/升,且超过3
,次月价格上浮达到15%。
调整价格=280元/吨×[1+(8.2-7.13)/7.13×25%]=290.5元/吨。
(3)运价调整任何一方提出均可,需要双方书面确认,新调整价格应从柴油价格上涨或下跌累计达到15%之日,且持续3
后的下一个月开始执行。
(4)涉及多方联运时,仅适用于公路运输的运价调整。
3.6履约保证金
中标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应按照吉林石化物流有限责任公司的承运商管理要求办理相关入网手续,缴纳30万元服务质量保证金,履约期结束后返还。
3.7市场准入
若中标人未在吉林石化公司办理准入手续,需要按照相关准入要求提供准入申请资料,推荐的拟中标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准入申请材料递交给招标人。
3.8书面承诺
(1)中标人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吉林石化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承运商管理要求,遵守装卸单位的安全管理要求。
(2)全程运输损耗率控制在1.5‰以内。
(3)未通过企业和车辆SGS安全审核的投标人,需在中标后按要求尽快通过企业和车辆SGS安全审核。
(4)招标人与投标人进行结算时以实际运输量为准。
(5)其他事宜遵守《吉林石化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承运商管理细则》及《承运商道路交通运输安全管理办法》要求。
(6)投标人须承诺:参与中标运输任务的车辆,须安装智能视频监控并向吉林石化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开放查看的权限。在标段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发生拒不开放权限、或者阻挠查看等智能视频监控行为,视同承运物流公司自动放弃中标标段业务,物流公司有权利解除合同。
(7)危化品运输项目中标人当月无法完成中标运输量的,须提供书面情况说明,吉林石化物流有限责任公司视情况在次月进行减量调整;如中标人拒不提供书面情况说明,视同单方面解约,自违约之日起当年内不允许参与吉林石化物流有限责任公司运输业务;危化品运输项目中标人,分配单条线路的,如连续2月或累计3个月无法完成中标运量的,视同单方面违约,自违约之日起当年内不允许参与吉林石化物流有限责任公司运输业务,1年内不准参与吉林石化物流有限责任公司该线路的投标;分配多条线路的,如连续2月或累计3个月无法完成中标运量的,视同单方面违约,自违约之日起当年内不允许参与吉林石化物流有限责任公司运输业务(取消所有中标线路业务),1年内不准参与吉林石化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投标;中标人因故无法完成的运量按相关约定执行;情节严重的,列入吉林石化物流有限责任公司“黑名单”,2年内取消其参与物流运输业务的投标资格。
3.9分包要求: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3.10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
:起始
2023年1月1
18:00:00至截止
2023年1月1
23:59:59(北京
)(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
为(申请截止
,下同)2023-1-28 13:50:00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为向客户提供稳定优质的运输服务质量,降低运输成本,缩短运输周期,引进竞争机制,现吉林石化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对黑龙江安达市丙烯腈运输服务项目进行招标采购。
2.2招标范围为:通过招标确定合同签订之日-2023年12月3
2.3服务内容:丙烯腈运输。因此本次招标计划选取3家服务商,由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结果进行排序,按照第一名50%、第二名30%、第三名20%分配,价格执行各自中标单价。如有中标人不同意分配则视为自动放弃此次投标,由其它投标中标候选人顺位补充。如中标候选人不足3家,剩余量由其它中标候选人平均分配。
2.4服务标准:丙烯腈运输用车质量符合现行国家规范、标准及公司相关要求;保证运输及时、货物安全。
2.5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
2.6投标限价:丙烯腈吉林市至安达,最高限价200元/吨(全程包干价,并承担全程运输责任。)
标段号 |
具体内容 |
最高投标限价 |
1 |
丙烯腈吉林市至安达 |
200元/吨 |
3.1投标人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应为法人,具备危险货物运输资质。
3.1.2投标人必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1.3提供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扫描件,危险货物3类和6类运输资质。
3.1.4须通过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以上,提供资质的扫描件。
3.1.5须提供投标货物的公路运输应急预案。
3.1.6投标人所提供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无论资质资料还是评分资料经核实造假将按否决投标处理,将严格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试行)》对投标人进行考核。
3.1.7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证明文件必须清晰可见,如果模糊无法辨识导致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
3.2财务要求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3业绩要求
提供2021年1月
3.4车辆要求
3.4.1自有车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自有危险货物运输槽车总数不得低于20辆(牵引车和挂车组合算1台车辆)。须按照要求格式提供车辆明细表和车辆的营运证扫描件(须在有效期内,考虑换证
自有运输槽车明细表
3.4.2运力保障车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适运丙烯腈运输集装箱槽车15辆以上,且牵引车和挂车注册日期在2015年01月0
3.4.3须投保社会公众责任险(又称超赔险或重大事故再保险),每次事故赔偿责任限额不得低于1000万元,每次除污费不低于500万元(提供保险单扫描件)。说明:参保该险种,保险公司会赔付损失超过已参保道路承运人责任险赔付额度的部分。或者须投保“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等(与参保社会公共责任险赔偿方式相同),且每次事故赔偿责任限额不得低于1000万元,每次除污费不低于500万元。说明:需提供保险单扫描件及保险公司出具的保险凭证。(注:由于不同保险启动赔偿时可能存在冲突,导致赔偿额度不足的情况发生,因此所提供保险“每次赔偿限额”必须是单个保险项目的额度,不接受多个保险赔偿额度累计到达限额要求的情况。)
3.4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4.2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3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无行贿犯罪;
3.4.5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开标当日未处于被注册后查看“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状态。
3.4.6投标人2019年10月
3.4.7吉林石化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试行)》对投标人进行考核。
3.4.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由同一自然人控股(持股超过50%)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报价要求
3.5.2价格调整机制(元/吨公里计算方式相同):
(1)调价方式:以合同签订当期官方公布的吉林地区0号柴油零售价格为基准,0号柴油市场价格上涨或下跌累计超过15%,且持续3
(2)公路运价调整公式:
调整价格=中标价格×[1+(当期油价-基准油价)/基准油价×25%]
注:25%为行业中大多认同的油料平均占成本比重。
举例说明:某原料运费,某年某月定价280元/吨,定价时基准柴油价格为7.13元/升。柴油价格调整为8.2元/升,且超过3
调整价格=280元/吨×[1+(8.2-7.13)/7.13×25%]=290.5元/吨。
(3)运价调整任何一方提出均可,需要双方书面确认,新调整价格应从柴油价格上涨或下跌累计达到15%之日,且持续3
(4)涉及多方联运时,仅适用于公路运输的运价调整。
3.6履约保证金
中标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应按照吉林石化物流有限责任公司的承运商管理要求办理相关入网手续,缴纳30万元服务质量保证金,履约期结束后返还。
3.7市场准入
若中标人未在吉林石化公司办理准入手续,需要按照相关准入要求提供准入申请资料,推荐的拟中标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准入申请材料递交给招标人。
3.8书面承诺
(1)中标人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吉林石化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承运商管理要求,遵守装卸单位的安全管理要求。
(2)全程运输损耗率控制在1.5‰以内。
(3)未通过企业和车辆SGS安全审核的投标人,需在中标后按要求尽快通过企业和车辆SGS安全审核。
(4)招标人与投标人进行结算时以实际运输量为准。
(5)其他事宜遵守《吉林石化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承运商管理细则》及《承运商道路交通运输安全管理办法》要求。
(6)投标人须承诺:参与中标运输任务的车辆,须安装智能视频监控并向吉林石化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开放查看的权限。在标段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发生拒不开放权限、或者阻挠查看等智能视频监控行为,视同承运物流公司自动放弃中标标段业务,物流公司有权利解除合同。
(7)危化品运输项目中标人当月无法完成中标运输量的,须提供书面情况说明,吉林石化物流有限责任公司视情况在次月进行减量调整;如中标人拒不提供书面情况说明,视同单方面解约,自违约之日起当年内不允许参与吉林石化物流有限责任公司运输业务;危化品运输项目中标人,分配单条线路的,如连续2月或累计3个月无法完成中标运量的,视同单方面违约,自违约之日起当年内不允许参与吉林石化物流有限责任公司运输业务,1年内不准参与吉林石化物流有限责任公司该线路的投标;分配多条线路的,如连续2月或累计3个月无法完成中标运量的,视同单方面违约,自违约之日起当年内不允许参与吉林石化物流有限责任公司运输业务(取消所有中标线路业务),1年内不准参与吉林石化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投标;中标人因故无法完成的运量按相关约定执行;情节严重的,列入吉林石化物流有限责任公司“黑名单”,2年内取消其参与物流运输业务的投标资格。
3.9分包要求: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3.10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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