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S215线K85+000至K119+624段养护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23-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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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S215线K85+000至K119+624段养护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2023年S215线K85+000至K119+624段养护工程施工图设计已由甘肃省交通运输厅以《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关于2023年S215线K85+000至K119+624段养护工程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的批复》(甘交许可〔2022〕645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建设管理法人为甘肃省嘉峪关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从财政资金中列支,招标人为甘肃省嘉峪关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及主要建设内容:
S215 线 K85+000至K119+624段位于嘉峪关市境内,三级公路技术标准,路基宽度8.5 米,路面宽度7m,沥青混凝土路面。该段于2014年改造完成,已运营8年之久,随着运营年限及交通量的逐渐增长,并受河西地区昼夜温差大等因素的共同作用,裂缝类病害迅速发展,部分裂缝在降雨及车辆荷载的作用下逐步向龟裂、坑槽、唧浆等次生病害发展,路况质量较差。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划分1个标段。招标范围为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工程施工。
2.3计划工期:
项目建设工期:4个月。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3月
,计划完工日期:2023年6月3
。
缺陷责任期十二个月,保修期两年(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应同时具备公路工程施工二级总承包及以上资质、甘肃省交通运输厅许可的路基路面养护甲级资质和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且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设备、人员、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从业能力。
投标人的资质信息应已列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并生成名录信息发布(按交通运输部公路字〔2011〕114号执行),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相符。
3.2业绩要求:
近5年(2018年1月
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至少独立完成过两项二级公路及以上养护工程和至少一项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的施工。(以交工日期为准)。
3.3财务要求:
3.3.1.须提供近一年(2021年或2020年)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
3.3.2.投标人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不小于1(2021年或2020年)。
3.4主要人员要求:
项目经理须具有建设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公路工程及相关专业的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备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三类人员”B类证书),具有至少5年施工经验,担任过至少两项二级及以上养护工程的施工的项目经理,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保证能够从该项目撤离。(投标人需书面承诺)
项目总工须具有公路工程高级技术职称,具备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三类人员”B类证书),具有至少10年施工经验,担任过至少两项二级及以上养护工程的施工的项目总工。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保证能够从该项目撤离。(投标人需书面承诺)
3.5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在近3年(2020年~2022年)类似工程项目施工中能较好的履行合同并信誉良好,没有出现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而引起投诉并被处罚的情况,以及没有其它未决诉讼。
3.5.2在甘肃省2021年公路养护从业企业或2021年度公路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结果中被评为D的施工企业以及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存在不良行为记录的施工企业(在处罚有效期内)谢绝参与本次投标。
在甘肃省2021年公路养护从业企业或2021年度公路建设项目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中尚未取得信用评价的投标人,其信用等级参照全国综合评价结果。尚无全国综合评价的投标人,若无不良信用记录,可按A级对待,若有不良信用记录,视其严重程度按B级及以下对待。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凡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单位无资格参与本项目投标。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9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10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招标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
4.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双信封、资格后审方式。评标办法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5.请投标人于2023年01月1
18时00分至2023年01月1
18时00分(北京
,下同,节假日不休息。)下载招标文件。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2023年S215线K85+000至K119+624段养护工程施工图设计已由甘肃省交通运输厅以《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关于2023年S215线K85+000至K119+624段养护工程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的批复》(甘交许可〔2022〕645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建设管理法人为甘肃省嘉峪关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从财政资金中列支,招标人为甘肃省嘉峪关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及主要建设内容:
S215 线 K85+000至K119+624段位于嘉峪关市境内,三级公路技术标准,路基宽度8.5 米,路面宽度7m,沥青混凝土路面。该段于2014年改造完成,已运营8年之久,随着运营年限及交通量的逐渐增长,并受河西地区昼夜温差大等因素的共同作用,裂缝类病害迅速发展,部分裂缝在降雨及车辆荷载的作用下逐步向龟裂、坑槽、唧浆等次生病害发展,路况质量较差。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划分1个标段。招标范围为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工程施工。
标段号 |
主要工程规模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
JYGYH |
对K85+000至K88+800、K99+300至 K109+100、K118+024至K119+524等段共计 15.1公里原路面病害彻底处治后,实施橡胶沥青同步碎石封层;对 K114+900 至K115+770、K119+524-K119+624等段共计0.88公里进行罩面,原路面病害处治,撒布橡胶沥青同步碎石封层应力吸收层后,加铺4cm聚合物胶粉复合改性沥青ARHM-13(W)(掺配 30%钢渣粗骨料);对 K88+800至K99+300、K109+100至K113+300等段长 14.646公里进行重铺,路面结构为:4cm聚合物胶粉复合改性沥青ARHM-13(W)(掺配 30%钢渣粗骨料)上面层+5cm密级配沥青混凝土(AC-20)下面层;对K102+225至 K102+231、K107+886 至K107+879 等段48米水泥混凝土路面板块破损严重路段,挖除破碎混凝土板及基层后,采用26cm水泥混凝土+32cm水泥稳定碎石对路面进行恢复。同时完善里程碑、百米桩,施划交通标线等施工项目、交工及缺陷责任期内全部工作。 主要工程量: 16cm水泥稳定碎石基层18165平方米,26cm水泥混凝土板块360平方米,4cm聚合物胶粉复合橡胶改性沥青混凝土(ARHM-13,掺配30%钢渣骨料)115002 平方米,5cm沥青混凝土(AC-20)116543平方米,橡胶沥青同步碎石上封层119200平方米,橡胶沥青同步碎石下封层9865平方米,灌封胶灌缝50160米,面层裂缝贴(24cm)25662米,面层裂缝贴(10cm)25493米,铣刨料修整路肩1836立方米,热熔标线1923 平方米等。(具体工程数量、要求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
项目建设工期:4个月。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3月
缺陷责任期十二个月,保修期两年(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应同时具备公路工程施工二级总承包及以上资质、甘肃省交通运输厅许可的路基路面养护甲级资质和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且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设备、人员、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从业能力。
投标人的资质信息应已列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并生成名录信息发布(按交通运输部公路字〔2011〕114号执行),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相符。
3.2业绩要求:
近5年(2018年1月
3.3财务要求:
3.3.1.须提供近一年(2021年或2020年)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
3.3.2.投标人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不小于1(2021年或2020年)。
3.4主要人员要求:
项目经理须具有建设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公路工程及相关专业的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备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三类人员”B类证书),具有至少5年施工经验,担任过至少两项二级及以上养护工程的施工的项目经理,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保证能够从该项目撤离。(投标人需书面承诺)
项目总工须具有公路工程高级技术职称,具备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三类人员”B类证书),具有至少10年施工经验,担任过至少两项二级及以上养护工程的施工的项目总工。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保证能够从该项目撤离。(投标人需书面承诺)
3.5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在近3年(2020年~2022年)类似工程项目施工中能较好的履行合同并信誉良好,没有出现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而引起投诉并被处罚的情况,以及没有其它未决诉讼。
3.5.2在甘肃省2021年公路养护从业企业或2021年度公路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结果中被评为D的施工企业以及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存在不良行为记录的施工企业(在处罚有效期内)谢绝参与本次投标。
在甘肃省2021年公路养护从业企业或2021年度公路建设项目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中尚未取得信用评价的投标人,其信用等级参照全国综合评价结果。尚无全国综合评价的投标人,若无不良信用记录,可按A级对待,若有不良信用记录,视其严重程度按B级及以下对待。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凡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单位无资格参与本项目投标。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9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10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招标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
4.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双信封、资格后审方式。评标办法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5.请投标人于2023年01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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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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