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灰古镇分院扩建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日期:2023-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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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灰古镇分院扩建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灰古镇分院扩建项目工程总承包(EPC)(项目名称)已由 宿州市??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安徽恒康实业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 安徽恒康实业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专项债)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宿州市??桥区灰古镇 。
2.2建设规模: 总投资约4900万元 。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灰古镇分院扩建EPC总承包项目。该项目属于第一人民医院医疗共同体项目的子项目,总建筑面积约9800平方米,计划建设卫生服务中心、养老服务用房、配套服务楼等,配套建设给排水、消防、变配电道路、绿化、原有老楼拆除等。
2.3计划工期:
(1)总工期: 36
历天;
(2)设计周期: 6
历天(不包含图纸审查
);
(3)施工工期: 305 日历天(已含图纸审查
)。
2.4招标范围: 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灰古镇分院扩建EPC总承包项目,包括但不限于该项目的总平面规划设计、方案深化优化、勘察服务、测量(初测、定测)、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材料采购、工程配套设备采购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施工(EPC总承包直至竣工验收、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期内的维修等相关工作)。包括内容:
(1)勘察设计:规划红线范围内的勘察服务测量(初测、定测)及建筑、道路、绿化以及所有配套设施的方案深化优化、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图纸审查;
(2)施工: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建筑土建和安装、全部供水、排水、电力、通讯、智能化、消防等施工及所有配套设施的施工;
(3)设备、材料采购:工程配套的所有动力设备、附属设备等;
(4)配合招标人办理报建、报批、工程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4.1)协助招标人办理工程前期的报建、报批工作;协助办理市政管线的报批、报建工作;协助或负责办理行政管理部门的报审手续;
4.2)根据招标人要求,负责设计、施工、采购、编制项目概预算及相应的报建审批工作;
4.3)负责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施工及管理工作,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工程保修等工作;
4.4)本工程项目水、电、路、气、通讯等工程施工及与现有市政基础设施的接驳;
4.5)红线内地上附着物清理(投标人自行现场勘察);
4.6)现场七通一平(如工程需要)。
注:招标人有权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增加和减少上述的工作内容。
2.5标段划分: 1标段 。
2.6质量标准: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设计标准,满足招标人要求。
(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满足招标人要求。
(3)、设备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标准规范及相关要求。
2.7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费率为10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
3.1.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如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1.2 设计单位资质:需具备以下资质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1.3 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中承担工程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须具备以下资质要求: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后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
①拟派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且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规定;为投标人单位正式员工(须提供2022年5月以来连续6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无在建工程(在建工程定义:签订施工合同后且所承建的项目未完工的视为在建工程。已完工工程指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按设计要求完成合同约定的工程量,在本项目开标
前经监理机构(如有)、建设单位书面盖章同意完工的工程。须投标企业承诺,格式自拟);
②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为投标人单位正式员工(提供2022年5月以来连续6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3 信誉要求:投标人(含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不含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在投标截止
前发现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在评审过程中发现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中标公示期间发现的,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兼施工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近 3 年(近 3 年指 2019年 6月以来)被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投标人需按照本文件规定的格式出具《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函》);
(3)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投标人被宿州市住建委列入宿州市建筑市场“黑名单”的。
3.4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组成联合体的全体成员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投标必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联合体成员不能超过两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组成联合体的两家或以上独立法人,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投标的,网上报名、招标文件下载、投标保证金缴纳、投标文件编制、电子签章、上传、现场解密等工作均由其牵头人负责办理,其他成员方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即可。
3.5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布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2023年01月 3
09时00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提交网址的截止
(投标截止
,下同)为 2023 年 01 月 31 日 09 时 00 分。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灰古镇分院扩建项目工程总承包(EPC)(项目名称)已由 宿州市??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安徽恒康实业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 安徽恒康实业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专项债)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宿州市??桥区灰古镇 。
2.2建设规模: 总投资约4900万元 。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灰古镇分院扩建EPC总承包项目。该项目属于第一人民医院医疗共同体项目的子项目,总建筑面积约9800平方米,计划建设卫生服务中心、养老服务用房、配套服务楼等,配套建设给排水、消防、变配电道路、绿化、原有老楼拆除等。
2.3计划工期:
(1)总工期: 36
(2)设计周期: 6
(3)施工工期: 305 日历天(已含图纸审查
2.4招标范围: 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灰古镇分院扩建EPC总承包项目,包括但不限于该项目的总平面规划设计、方案深化优化、勘察服务、测量(初测、定测)、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材料采购、工程配套设备采购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施工(EPC总承包直至竣工验收、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期内的维修等相关工作)。包括内容:
(1)勘察设计:规划红线范围内的勘察服务测量(初测、定测)及建筑、道路、绿化以及所有配套设施的方案深化优化、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图纸审查;
(2)施工: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建筑土建和安装、全部供水、排水、电力、通讯、智能化、消防等施工及所有配套设施的施工;
(3)设备、材料采购:工程配套的所有动力设备、附属设备等;
(4)配合招标人办理报建、报批、工程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4.1)协助招标人办理工程前期的报建、报批工作;协助办理市政管线的报批、报建工作;协助或负责办理行政管理部门的报审手续;
4.2)根据招标人要求,负责设计、施工、采购、编制项目概预算及相应的报建审批工作;
4.3)负责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施工及管理工作,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工程保修等工作;
4.4)本工程项目水、电、路、气、通讯等工程施工及与现有市政基础设施的接驳;
4.5)红线内地上附着物清理(投标人自行现场勘察);
4.6)现场七通一平(如工程需要)。
注:招标人有权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增加和减少上述的工作内容。
2.5标段划分: 1标段 。
2.6质量标准: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设计标准,满足招标人要求。
(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满足招标人要求。
(3)、设备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标准规范及相关要求。
2.7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费率为10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
3.1.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如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1.2 设计单位资质:需具备以下资质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1.3 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中承担工程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须具备以下资质要求: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后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
①拟派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且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规定;为投标人单位正式员工(须提供2022年5月以来连续6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无在建工程(在建工程定义:签订施工合同后且所承建的项目未完工的视为在建工程。已完工工程指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按设计要求完成合同约定的工程量,在本项目开标
②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为投标人单位正式员工(提供2022年5月以来连续6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3 信誉要求:投标人(含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不含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在投标截止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兼施工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近 3 年(近 3 年指 2019年 6月以来)被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投标人需按照本文件规定的格式出具《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函》);
(3)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投标人被宿州市住建委列入宿州市建筑市场“黑名单”的。
3.4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组成联合体的全体成员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投标必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联合体成员不能超过两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组成联合体的两家或以上独立法人,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投标的,网上报名、招标文件下载、投标保证金缴纳、投标文件编制、电子签章、上传、现场解密等工作均由其牵头人负责办理,其他成员方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即可。
3.5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提交网址的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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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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