厉庄商贸城项目电缆采购招标公告
日期:2023-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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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厉庄商贸城项目(项目名称) 已由赣榆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赣发改服【2014】327号文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江恒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江苏江恒置业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厉庄商贸城项目电缆采购(货物)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名称: 厉庄商贸城项目电缆采购
2.2.标段编号: 320721202211001001001
2.3.交货地点:连云港市赣榆区,具体地点由招标人指定。
2.4.项目类型:设备采购
2.5.招标范围:小区供配电工程电缆的生产、供货、运输、卸货、调试配合、技术培训及售后服务等相关服务。
2.6.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接到招标人的通知后20天内交货;
2.7.招标控制价:3500000.00元(投标人投标时不得超过此价格, 超过此价格将否决其投标);
2.8质量标准:合格。按江苏省电力公司要求,符合《居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标准》DGJ32/TJ11-2016 和苏电运检{2016}501 号文规定,二者冲突的以标准高的为准。
2.9、质保期:2年,以送电投入之日起计。
2.8推荐品牌:中京电缆、新山峰电缆、江苏鸿翔电缆
品牌的选择与认定:
1、投标人在投标时应明确所选的厂家品牌产品。投标人所投产品品牌可在招标文件列明的品牌范围内选择一种;
2、投标人也可选择与招标文件列明的品牌为同一档次或不低于招标文件列明的品牌档次的产品。投标人拟选择推荐的厂家或品牌以外的产品,应满足招标文件中提出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
三日前由招标人书面同意并加盖公章(加盖招标人公章的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否则按重大偏差“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的”作无效标处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须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注:资格审查中的有效证件是指有效的且最新(主管部门颁发期间除外)的证件。
3.2投标人经营状况、商业信誉和财务信用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4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5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近三年(2019年~2021年)经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若公司成立不足三年,需要提供公司从成立之日起至2021年经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扫描件上传到其他投标文件中;
3.7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2022年05月-2022年10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标段中同时投标;
3.9投标人须具备国家电网有限公司2019-2021年度物资资格预审合格的证明文件 (其中一个年度即可),或江苏齐天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最近一期物资供应商资格预审合格证明,或登录国家电网新一代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p.sgcc.com.cn/ecp2.0/portal/#/)提供 2021 年资质能力核实证明→核实结果信息确认的截图 (截图内容应全面、 保留网址)。所投物资被列入国家电网公司及国网江苏省电力公司黑名单及停标处罚期的供应商谨慎投标,若本次所投产品在以上系统内,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标处理并取消中标资格。
3.10本次招标只接受制造商参加投标,不接受代理商参加投标,也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12号文。
(1)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市场不良行为(应在公示期内的不良行为)、投标人无借牌挂靠行为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承诺内容包括: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对违约责任做出承诺。市场不良行为省内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为准, 省外以各省(含地级市及以上,不含县级市、县(区)) 行业管理网站(建设主管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部门)为准。(详见附件“投标人承诺书” )
(2)凡是出现在“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小组办公室(苏清办【2010】13号、【2011】 13号、【2012】14号、【2016】7号、【2017】6号;连清办【2010】4号、【2011】9号、【2013】6号、【2014】4号、【2014】16 号、【2015】6号、【2015】9号、【2015】15号、【2017】5号、连清办【2019】3号、苏清办【2018】4号、苏清办【2019】3号等)、苏清办【2020】2号、连清办【2020】3号、苏清办﹝2021﹞5号、连清办【2021】3号、苏清办【2022】17号等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负责人,且未解禁的投标时将不予受理。
(3)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
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
的期间。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4)投标人标中、标后被发现存在挂靠行为,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解除及清除出场,一切损失自行承担。
注: 出借(挂靠)资质行为认定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建市(2014)118 号)等文件涉及“违法转包、分包、挂靠” 等条款精神。
3.13投标人不得存在的情形:
(1)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两阶段招标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其他申请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
(9)与本标段的其他申请人之间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关系的;
(10)与本标段的其他申请人投标的货物为同一品牌同一型号;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资格审查应提供的材料:
1、营业执照
2 、近三年(2019年~2021年)经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若公司成立不足三年,需要提供公司从成立之日起至2021年经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3、投标人企业开户许可证或者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
4、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2022年05月-2022年10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5、授权委托书及项目负责人身份证
6、 投标人须具备国家电网有限公司2019-2021年度物资资格预审合格的证明文件 (其中一个年度即可),或江苏齐天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最近一期物资供应商资格预审合格证明,或登录国家电网新一代电子商务平台提供 2021 年资质能力核实证明→核实结果信息确认的截图
7、投标企业及授权委托人无市场不良行为承诺书
8、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承诺书
9、投标人品牌承诺书;(格式自拟)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获取
:2023年01月1
至2023年01月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厉庄商贸城项目(项目名称) 已由赣榆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赣发改服【2014】327号文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江恒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江苏江恒置业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厉庄商贸城项目电缆采购(货物)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名称: 厉庄商贸城项目电缆采购
2.2.标段编号: 320721202211001001001
2.3.交货地点:连云港市赣榆区,具体地点由招标人指定。
2.4.项目类型:设备采购
2.5.招标范围:小区供配电工程电缆的生产、供货、运输、卸货、调试配合、技术培训及售后服务等相关服务。
序号 |
设 备 名 称 |
型号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1 |
1kV交联电缆 |
ZC-YJV22 |
4×240 |
米 |
3529 |
2 |
1kV交联电缆 |
ZC-YJV22 |
4×150 |
米 |
678 |
3 |
1kV交联电缆 |
ZC-YJV22 |
4×95 |
米 |
453 |
4 |
1kV交联电缆 |
ZC-YJV22 |
4×70 |
米 |
880 |
5 |
1kV交联电缆 |
ZC-YJV22 |
4×50 |
米 |
1384 |
6 |
1kV交联电缆 |
ZC-YJV22 |
4×35 |
米 |
442 |
2.7.招标控制价:3500000.00元(投标人投标时不得超过此价格, 超过此价格将否决其投标);
2.8质量标准:合格。按江苏省电力公司要求,符合《居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标准》DGJ32/TJ11-2016 和苏电运检{2016}501 号文规定,二者冲突的以标准高的为准。
2.9、质保期:2年,以送电投入之日起计。
2.8推荐品牌:中京电缆、新山峰电缆、江苏鸿翔电缆
品牌的选择与认定:
1、投标人在投标时应明确所选的厂家品牌产品。投标人所投产品品牌可在招标文件列明的品牌范围内选择一种;
2、投标人也可选择与招标文件列明的品牌为同一档次或不低于招标文件列明的品牌档次的产品。投标人拟选择推荐的厂家或品牌以外的产品,应满足招标文件中提出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须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注:资格审查中的有效证件是指有效的且最新(主管部门颁发期间除外)的证件。
3.2投标人经营状况、商业信誉和财务信用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4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5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近三年(2019年~2021年)经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若公司成立不足三年,需要提供公司从成立之日起至2021年经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扫描件上传到其他投标文件中;
3.7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2022年05月-2022年10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标段中同时投标;
3.9投标人须具备国家电网有限公司2019-2021年度物资资格预审合格的证明文件 (其中一个年度即可),或江苏齐天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最近一期物资供应商资格预审合格证明,或登录国家电网新一代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p.sgcc.com.cn/ecp2.0/portal/#/)提供 2021 年资质能力核实证明→核实结果信息确认的截图 (截图内容应全面、 保留网址)。所投物资被列入国家电网公司及国网江苏省电力公司黑名单及停标处罚期的供应商谨慎投标,若本次所投产品在以上系统内,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标处理并取消中标资格。
3.10本次招标只接受制造商参加投标,不接受代理商参加投标,也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12号文。
(1)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市场不良行为(应在公示期内的不良行为)、投标人无借牌挂靠行为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承诺内容包括: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对违约责任做出承诺。市场不良行为省内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为准, 省外以各省(含地级市及以上,不含县级市、县(区)) 行业管理网站(建设主管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部门)为准。(详见附件“投标人承诺书” )
(2)凡是出现在“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小组办公室(苏清办【2010】13号、【2011】 13号、【2012】14号、【2016】7号、【2017】6号;连清办【2010】4号、【2011】9号、【2013】6号、【2014】4号、【2014】16 号、【2015】6号、【2015】9号、【2015】15号、【2017】5号、连清办【2019】3号、苏清办【2018】4号、苏清办【2019】3号等)、苏清办【2020】2号、连清办【2020】3号、苏清办﹝2021﹞5号、连清办【2021】3号、苏清办【2022】17号等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负责人,且未解禁的投标时将不予受理。
(3)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
(4)投标人标中、标后被发现存在挂靠行为,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解除及清除出场,一切损失自行承担。
注: 出借(挂靠)资质行为认定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建市(2014)118 号)等文件涉及“违法转包、分包、挂靠” 等条款精神。
3.13投标人不得存在的情形:
(1)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两阶段招标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其他申请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
(9)与本标段的其他申请人之间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关系的;
(10)与本标段的其他申请人投标的货物为同一品牌同一型号;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资格审查应提供的材料:
1、营业执照
2 、近三年(2019年~2021年)经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若公司成立不足三年,需要提供公司从成立之日起至2021年经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3、投标人企业开户许可证或者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
4、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2022年05月-2022年10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5、授权委托书及项目负责人身份证
6、 投标人须具备国家电网有限公司2019-2021年度物资资格预审合格的证明文件 (其中一个年度即可),或江苏齐天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最近一期物资供应商资格预审合格证明,或登录国家电网新一代电子商务平台提供 2021 年资质能力核实证明→核实结果信息确认的截图
7、投标企业及授权委托人无市场不良行为承诺书
8、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承诺书
9、投标人品牌承诺书;(格式自拟)
10、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或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经有权部门核准不需缴纳保证金的免收投标保证金确认函(如有,原件彩色扫描件(红章)上传至投标文件);
注: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中第1项以企业诚信系统中获取原件的扫描件为准;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中2~10项以原件彩色扫描件(红章)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标文件上传为准。
5、评标办法
本标段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投标报价:55分 技术响应:15分 商务响应:5分 售后服务:10分 安装及调试方案:10分 业绩:5分 投标人的技术响应、商务响应、售后服务、安装及调试方案得分应取所有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 方法一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 方法二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 方法三 评标基准价 C=A×K A为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若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 K取值为:100% 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方法三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
2.2.3(1) |
投标报价 (55分) |
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 |
等于评标基准价(55)分 |
||
每高于评标基准价 1%扣(0.3)分,偏离不足 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
每低于评标基准价 1%扣(0.3)分,偏离不足 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
2.2.3(2) |
技术响应 (15分) |
技术规格、参数响应 (0-12分) |
1、有完整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6分):提供电缆型式检验报告得6分 注:投标文件须提供电缆型式检验报告原件彩色扫描件(红章)为准,无原件彩色扫描件(红章)不得分。 2、技术参数响应表 技术参数完全响应招标文件得6分,否则不得分; 注:投标单位须做出响应表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技术参数得6分,否则不得分。 此项内容请在技术参数表依次列出。 |
||
企业体系认证情况(0-3)分 |
具备有效期内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体系认证,质量体系管理认证得3 分,少一项扣 1 分,没有得 0 分。投标文件中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红章),无原件彩色扫描件(红章)不得分。 |
||||
2.2.3(3) |
商务响应 (5分) |
交付使用期 (0-5分) |
交货期和招标文件设定相同的,不得分;提前1-2天,得1分;提前3-4天,得3分;提前5天或以上得5分。 |
||
2.2.3(4) |
售后服务(10分) |
根据售后服务内容、售后服务机构地点及人员配备、售后服务响应 |
|||
2.2.3(5) |
安装及调 试方案(10分) |
供货方案( 0-10分):运输工具充足且有保证、贮运组织方案合理、保证及时供应措施严密,保障力等完整性等。评委进行比较后酌情评分;优得8-10分,良得4-7分,一般得1-3分,不提供不得分。 |
|||
2.2.3(6) |
业绩 (5分) |
近三年(2019 年11月0 |
|||
2.2.3(7) |
关于提供以上所有证明材料的说明: (1)评标办法中涉及提供的证明材料以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电子标书内的原件彩色扫描件(红章)为准; (2)执行苏建招办【2016】2号文“(3)材料设备招标中,评委对有效投标文件技术方案 (包括技术响应、 售后服务、安装及调试方案等)的评审,其每一分项的主观分得分不应低于该分项评审要点满分的70%,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分项评分为零分” 。 |
6.1获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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