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海洋所2023年度博士后招收公告
日期:2023-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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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海洋所2023年度博士后招收公告
来源:地调局青岛海洋所 作者:曹先明 发布
:2023-01-06
一、单位简介
青岛海洋地质研究所是自然资源部中国地质调查局直属正局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国家基础性公益性海洋地质调查研究和战略性海洋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任务。开展海洋地质和矿产综合调查与研究工作;开展海洋地质基础理论研究和勘查技术方法研究、应用于推广;开展海洋地质调查成果、资料和数据的社会公益性服务和科学普及。单位主要业务领域涵盖海洋基础地质、海岸带综合地质、天然气水合物地质、海洋油气地质、深海地质与矿产、数字海洋地质等六大方向,核心技术包括海洋探测、数据处理、测试分析、海洋信息等四项技术体系。
现有工作人员349人,实有在编职工299人,其中专业技术岗位人员242人,具有博士学位103人、硕士学位98人,研究生以上学历人数占67.2%;具有正高级职称69人、副高级职称113人,占60.8%。具有国家级、省部级人才称号获得者30余人。
牵头建设海洋矿产资源评价与探测技术功能实验室,已建成自然资源部天然气水合物重点实验室、自然资源部北方滨海盐沼湿地生态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中国地质调查局滨海湿地生物地质重点实验室、中国地质调查局海岸带和大陆架研究中心、中国地质调查局舟山海洋地质灾害野外站、山东省海洋地质探测工程技术协同创新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主办《海洋地质与第四纪地质》和《海洋地质前沿》两个中文核心期刊。
拥有“海洋地质七号”“海洋地质九号”2艘科学考察船及国际一流的海洋调查测量装备、实验测试仪器和科研辅助设施。
建设有山东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与中国海洋大学、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吉林大学、中国地质大学(北京)、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成都理工大学、山东科技大学、同济大学等10余所著名地学院校建立研究生联合培养机制。
二、工作站基本情况
青岛海洋地质研究所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于2010年8月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委会批准,2018年获独立招收权限,在“十二五”“十三五”两次博士后综合评估中,获全国优秀等级。
截至2022年12月,工作站已累计招收博士后48人,出站36人,在站12人。博士后在站期间申获国家级、省部级、市级基金项目或资助73项,经费累计955万元;发表学术论文120余篇,其中SCI期刊论文71篇;获国家专利授权32项,其中发明专利26项。出站博士后中,17人通过公开招聘方式进入我所以在编职工身份继续研究工作,18人进入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工作。
三、博士后招收条件
1.身心健康、能保证在站期间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2.品学兼优,无不良道德及学术记录;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截止到申请进站当年底);
4.博士期间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SCI检索论文累计影响因子达2.5及以上,或公开发表SCI检索论文2篇及以上。国家发明专利可视同SCI论文,导师为第一作者、博士生作为第二作者的论文,可视为博士生第一作者论文;
5.应为新近毕业的博士生,取得博士毕业证和学位证一般不超过3年;
6.申请进站的研究方向须与合作导师承担的项目或从事的专业领域相关;
7.非在职人员、非本单位职工。
四、博士后招收信息
2023年度博士后招收计划


五、相关待遇
(一)在站期间,参照在编职工管理,按照专业技术十级岗位兑现工资待遇,月薪1.2万元以上;单位缴纳社会保险和公积金,公积金每月2500元以上;如参与野外调查,野外补助按照实际外业天数另外发放。
(二)在站期间,享受青岛市博士后生活资助,每月发放7000元的基本生活资助(24个月),根据科研成果情况,在基本生活资助基础上加发激励生活资助;出站若留青岛工作,享受青岛市给予的25万元安家补贴。
六、简历接收截止
:2023年7月3
(以邮件发出
为准)。
来源:地调局青岛海洋所 作者:曹先明 发布
一、单位简介
青岛海洋地质研究所是自然资源部中国地质调查局直属正局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国家基础性公益性海洋地质调查研究和战略性海洋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任务。开展海洋地质和矿产综合调查与研究工作;开展海洋地质基础理论研究和勘查技术方法研究、应用于推广;开展海洋地质调查成果、资料和数据的社会公益性服务和科学普及。单位主要业务领域涵盖海洋基础地质、海岸带综合地质、天然气水合物地质、海洋油气地质、深海地质与矿产、数字海洋地质等六大方向,核心技术包括海洋探测、数据处理、测试分析、海洋信息等四项技术体系。
现有工作人员349人,实有在编职工299人,其中专业技术岗位人员242人,具有博士学位103人、硕士学位98人,研究生以上学历人数占67.2%;具有正高级职称69人、副高级职称113人,占60.8%。具有国家级、省部级人才称号获得者30余人。
牵头建设海洋矿产资源评价与探测技术功能实验室,已建成自然资源部天然气水合物重点实验室、自然资源部北方滨海盐沼湿地生态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中国地质调查局滨海湿地生物地质重点实验室、中国地质调查局海岸带和大陆架研究中心、中国地质调查局舟山海洋地质灾害野外站、山东省海洋地质探测工程技术协同创新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主办《海洋地质与第四纪地质》和《海洋地质前沿》两个中文核心期刊。
拥有“海洋地质七号”“海洋地质九号”2艘科学考察船及国际一流的海洋调查测量装备、实验测试仪器和科研辅助设施。
建设有山东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与中国海洋大学、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吉林大学、中国地质大学(北京)、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成都理工大学、山东科技大学、同济大学等10余所著名地学院校建立研究生联合培养机制。
二、工作站基本情况
青岛海洋地质研究所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于2010年8月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委会批准,2018年获独立招收权限,在“十二五”“十三五”两次博士后综合评估中,获全国优秀等级。
截至2022年12月,工作站已累计招收博士后48人,出站36人,在站12人。博士后在站期间申获国家级、省部级、市级基金项目或资助73项,经费累计955万元;发表学术论文120余篇,其中SCI期刊论文71篇;获国家专利授权32项,其中发明专利26项。出站博士后中,17人通过公开招聘方式进入我所以在编职工身份继续研究工作,18人进入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工作。
三、博士后招收条件
1.身心健康、能保证在站期间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2.品学兼优,无不良道德及学术记录;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截止到申请进站当年底);
4.博士期间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SCI检索论文累计影响因子达2.5及以上,或公开发表SCI检索论文2篇及以上。国家发明专利可视同SCI论文,导师为第一作者、博士生作为第二作者的论文,可视为博士生第一作者论文;
5.应为新近毕业的博士生,取得博士毕业证和学位证一般不超过3年;
6.申请进站的研究方向须与合作导师承担的项目或从事的专业领域相关;
7.非在职人员、非本单位职工。
四、博士后招收信息
2023年度博士后招收计划


五、相关待遇
(一)在站期间,参照在编职工管理,按照专业技术十级岗位兑现工资待遇,月薪1.2万元以上;单位缴纳社会保险和公积金,公积金每月2500元以上;如参与野外调查,野外补助按照实际外业天数另外发放。
(二)在站期间,享受青岛市博士后生活资助,每月发放7000元的基本生活资助(24个月),根据科研成果情况,在基本生活资助基础上加发激励生活资助;出站若留青岛工作,享受青岛市给予的25万元安家补贴。
六、简历接收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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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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