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石化2023年轻烃回收净化单元大修用预净化剂、脱氧剂采购公告三次招标公告
日期:2023-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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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四川石化2023年轻烃回收净化单元大修用预净化剂、脱氧剂采购(三次招标)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四川石化有限责任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以上物资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四川石化2023年轻烃回收净化单元大修用预净化剂、脱氧剂采购(三次招标)。
2.2项目概况:生产一部已明确了四川石化2023年轻烃回收净化单元大修用预净化剂、脱氧剂采购的体积。其中预净化剂13.95m³、脱氧剂5.0m³。
2.3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共2个标包,允许兼投兼中。标包1:预净化剂;标包2:脱氧剂。2个标包可兼投兼中。招标数量:2023年轻烃回收预净化剂/脱氧剂采购的体积为:预净化剂13.95m³、脱氧剂5.0m³。
2.4 报价要求:投标人根据装填体积计算数量,具体以实际装填数量为准。按照《四川石化公司生产一部2023年轻烃回收净化单元大修用预净化剂/脱氧剂招标采购技术要求》。投标人根据各自吸附剂堆积密度按照装填体积计算出数量(吨)、报出单价、总价。具体按装填数量(吨)据实结算,结算数量不大于计算吨数,超出部分不予结算,未装填的不予以结算,由供货商返厂。
2.5 商务计价方式:人民币,固定单价,合同价包括产品价格、包装、运输、服务、填料更换、保险费、利润、税金(增值税13%)的一切费用款。
2.6 交货地点:中标人送货到买方所在地(彭州市石化北路一号),四川石化公司综合化工仓库。
2.7 交货期:收到买方通知后15天内交货。
2.8 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详见附件:四川石化公司生产一部2023年轻烃回收净化单元大修用预净化剂/脱氧剂招标采购技术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提供合格有效的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独立法人资格,生产资质,在人员、设备生产、资金等方面具有履行本合同的相应的能力的生产商,不接受代理商;其所生产的标的物原产地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非法人的投标人代表,需提供有效的法人授权书,法人、投标人代表身份证明。
*3.3没有处于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中国石油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3.4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具有轻烃回收(C2提浓)装置或同类气体净化装置成熟业绩,即不少于2年设计负荷应用年限的成功使用业绩。同时提供业绩表及业绩证明文件, 业绩表须附所供产品名称、品种、规格、数量、使用、购置
*3.5投标人须承诺提供的产品须按照《四川石化公司三剂手册》及《四川石化公司催化剂和助剂使用管理规定》签订技术协议,依据《四川石化公司生产一部2023年轻烃回收净化单元大修用预净化剂/脱氧剂招标采购技术要求》进行运行周期考核。当实际天数<保证天数的30%,不结算;当保证天数的30%≤实际使用天数<保证天数的60%,按合同总价30%结算;保证天数的60%≤实际使用天数<保证天数的90%,按合同总价60%结算;当保证天数的90%≤实际使用天数<保证天数的100%,按合同总价90%结算;当实际使用天数大于保证天数时,结算总价等于全部总价。
*3.6付款要求:对已使用的货物初步进行外观数量验收,且通过上述4个考核天数(30%、60%、90%和100%的保证天数)经过使用考核验收合格后,并由生产部门在30%、60%、90%和100%的保证天数出具经公司技术处认可的使用考核合格报告,且卖方向买方提供了符合国家规定的等额增值税(13%)发票后(60)日内,买方应向卖方按上述*5条例支付对应的考核合格款。
*3.7投标人提供的产品须书面承诺必须满足本次《四川石化公司生产一部2023年轻烃回收净化单元大修用预净化剂/脱氧剂招标采购技术要求》。
*3.8投标人需承诺同意中国石油四川石化合同模板的要求。
*3.9投标人承诺投标产品不涉及专利技术侵权行为,并承诺如发生侵权诉讼,由其独立负责。
*3.10投标人须承诺提供所供产品的合格证明,并对货物的质量负责,承诺提供的货物均为全新、未经使用。
*3.11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或相应国际认证机构颁发的有效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12投标人须提供上一财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
*3.1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生产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此不良记录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有商业欺诈、质量伪劣、等实质性侵害采购人权益的情形);未被国家、采购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中止或取消交易资格(已恢复的除外)。不良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受到行政处罚、因违法涉嫌犯罪被办案机关立案追查、审查起诉、被法院判决有罪等情形。
*3.14投标人的产品在招标方使用已被证明失败或使用效果不好的(招标方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该投标将被拒绝。
*3.15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资不抵债等状态。
*3.16投标人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7投标人须承诺,除双方另有约定外,注剂空桶等货物包装物原则上应重复使用,由卖方负责将使用后的货物包装物拉回,并在满足国家、地方制定或行业通行的产品质量标准及其他法定相关标准后用于原始用途;或由卖方委托有相应资质的生产厂家处置;或由卖方交由买方自行处置。货物包装费及以上任何旧包装物处置所产生的费用均由卖方承担。卖方应对回收的包装物建立重复使用台账,在重复使用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34330-2017)》、《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因未严格依标准依法重复使用和管理所造成环境污染责任的由卖方承担。
*3.18满足国家、行业相关标准;对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的危险物品,应按国家有关危险物品的运输规定进行妥善保管,做出危险物的标志和标签,并采取有效措施保证货物安全,避免环境污染。涉及危化品的,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危险化学品运输许可证;涉及易制毒的须提供《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
注:如果投标人为中小型企业,请主动告知并如实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号条款,如不满足,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3年01月0
4.2招标文件按标包售卖,售价为200元人民币/标包(标段)(本项目仅支持电子钱包支付),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所有投标文件应于投标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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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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