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卫星网络集团有限公司雄安新区总部大楼建设项目泛光照明工程专业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3-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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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卫星网络集团有限公司雄安新区总部大楼建设项目泛光照明工程专业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卫星网络集团有限公司雄安新区总部大楼建设项目泛光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二次)已由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公共服务局、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局以《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信息》(雄安备案〔2021〕15号)、《关于中国星网雄安新区总部大楼项目设计方案审查意见的复函》(雄安规建函〔2022〕14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卫星网络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资金落实情况为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的建设地点:河北雄安新区启动区卫星互联网001号(互联网产业园北部门户示范区D01-08-19地块)。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122613平方米。合同估算价:670万元。本项目的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7
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2月1
,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8月
。实际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
2.2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电源箱以下的控制器、交换机、网关、主控电脑、荧光艺术装饰灯具、控制配电箱、电缆、电线、配管及土方、灯具基础及预埋件等泛光照明工程的深化设计、供货、施工安装、检验试验、调试、验收、维护保修等全部泛光照明工程及设计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资质最低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需要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业绩最低要求:投标人近五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以工程竣工验收
为准)内独立承担过1个已经竣工验收完毕的单个项目合同金额在500万元(含)以上的泛光照明或夜景照明或景观照明工程施工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①合同关键页、②竣工验收报告关键页。以上任意一项证明材料中体现满足规模要求的合同金额即可。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经理最低要求:①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且项目经理注册证书中聘用企业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②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投标文件递交截止
起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3.1.4财务要求:提供2019、2020、2021年度(若2019年后成立,提供成立至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且包括财务报告正文部分、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审计报告附注部分可不提供。
3.1.5信誉要求:①本项目对被雄安新区 / 机构评为严重失信企业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投标人 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②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评价为履约不合格的投标人 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③本项目对近2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投标人 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④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受到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达到 / 次或累计罚款 / 元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⑤本项目对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人 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3.1.6其他要求:其他要求:安全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各投标人对多个标段提出投标时,最多允许中标/(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综合评估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a.投标人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b.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c.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d.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e.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监理人;f.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g.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h.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i.投标人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雄安新区投标资格;j.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k.投标人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l.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m.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n.投标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o.在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p.近一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投标人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q.投标人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r.投标人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失信主体”且在公示期内(以因拖欠工资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的为准);s.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咨询服务(前期咨询资料成果对潜在投标人全部公开的除外);t.投标人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u.投标人被本项目招标人或上级单位评价为履约不合格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v.投标人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w.投标人被雄安新区相关部门列入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x.投标人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列入黑名单或失信联合惩戒被执行人且在有效期内。y.投标人为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运营机构,以及与该机构有控股或者管理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和个人。上述法律法规禁止情形的评审方式为公开承诺制,接受社会监督。若发现存在上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严格遵守“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前提下可通过“交易平台”在“投诉与答复”菜单中采用数字CA证书以加盖单位电子印章的数据电文形式向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1-06 00:00至2023-02-06 13:59(北京
,下同),注册后查看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卫星网络集团有限公司雄安新区总部大楼建设项目泛光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二次)已由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公共服务局、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局以《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信息》(雄安备案〔2021〕15号)、《关于中国星网雄安新区总部大楼项目设计方案审查意见的复函》(雄安规建函〔2022〕14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卫星网络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资金落实情况为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的建设地点:河北雄安新区启动区卫星互联网001号(互联网产业园北部门户示范区D01-08-19地块)。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122613平方米。合同估算价:670万元。本项目的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7
2.2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电源箱以下的控制器、交换机、网关、主控电脑、荧光艺术装饰灯具、控制配电箱、电缆、电线、配管及土方、灯具基础及预埋件等泛光照明工程的深化设计、供货、施工安装、检验试验、调试、验收、维护保修等全部泛光照明工程及设计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资质最低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需要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业绩最低要求:投标人近五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以工程竣工验收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经理最低要求:①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且项目经理注册证书中聘用企业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②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投标文件递交截止
3.1.4财务要求:提供2019、2020、2021年度(若2019年后成立,提供成立至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且包括财务报告正文部分、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审计报告附注部分可不提供。
3.1.5信誉要求:①本项目对被雄安新区 / 机构评为严重失信企业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投标人 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②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评价为履约不合格的投标人 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③本项目对近2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投标人 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④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受到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达到 / 次或累计罚款 / 元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⑤本项目对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人 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3.1.6其他要求:其他要求:安全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各投标人对多个标段提出投标时,最多允许中标/(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综合评估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a.投标人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b.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c.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d.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e.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监理人;f.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g.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h.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i.投标人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雄安新区投标资格;j.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k.投标人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l.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m.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n.投标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o.在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p.近一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投标人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q.投标人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r.投标人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失信主体”且在公示期内(以因拖欠工资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的为准);s.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咨询服务(前期咨询资料成果对潜在投标人全部公开的除外);t.投标人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u.投标人被本项目招标人或上级单位评价为履约不合格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v.投标人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w.投标人被雄安新区相关部门列入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x.投标人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列入黑名单或失信联合惩戒被执行人且在有效期内。y.投标人为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运营机构,以及与该机构有控股或者管理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和个人。上述法律法规禁止情形的评审方式为公开承诺制,接受社会监督。若发现存在上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严格遵守“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前提下可通过“交易平台”在“投诉与答复”菜单中采用数字CA证书以加盖单位电子印章的数据电文形式向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1-06 00:00至2023-02-06 13:59(北京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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