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银行长春金恒支行新址装修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3-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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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吉林银行长春金恒支行新址装修项目招标公告已由相关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吉林银行长春金恒支行新址装修项目
2.2招标范围:吉林银行长春金恒支行新址装修项目装修面积:288.72㎡,(包含工程量清单、图纸、施工合同全部工程内容)2.3标段划分:独立标段。
2.4项目地点:长春市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大厅1楼)
2.5计划工期:三个月。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最高投标限价:124.682115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具备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技术防范证书安防资信二级及以上资质及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格,符合省市相关文件的规定及资质承包工程范围的要求,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无在建工程(须提供企业出具的无在建承诺书)。
3.3 技术负责人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业绩要求:近三年(2019年-至今)有类似工程项目业绩。
3.6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须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提供投标截止
前近6个月在公司注册地连续全额缴纳社保证明)。
3.7 投标人在经营期间依法缴纳税收(提供投标截止
前近6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涉及免税的投标人提供免税证明文件)。
3.8 投标申请人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2019、2020、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19年-2021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1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2年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9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投标企业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 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0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11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
3.1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3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14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代理机构,与采购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没有直接或间接地任何关联。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月
至2023年1月1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
08:30时至11:30时,
13:00时至16:00时,(北京
,下同)注册后查看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逾期不售。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
(投标截止
)
:2023年1月3
9时00分(北京
);
本招标吉林银行长春金恒支行新址装修项目招标公告已由相关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吉林银行长春金恒支行新址装修项目
2.2招标范围:吉林银行长春金恒支行新址装修项目装修面积:288.72㎡,(包含工程量清单、图纸、施工合同全部工程内容)2.3标段划分:独立标段。
2.4项目地点:长春市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大厅1楼)
2.5计划工期:三个月。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最高投标限价:124.682115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具备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技术防范证书安防资信二级及以上资质及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格,符合省市相关文件的规定及资质承包工程范围的要求,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无在建工程(须提供企业出具的无在建承诺书)。
3.3 技术负责人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业绩要求:近三年(2019年-至今)有类似工程项目业绩。
3.6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须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提供投标截止
3.7 投标人在经营期间依法缴纳税收(提供投标截止
3.8 投标申请人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2019、2020、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19年-2021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1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2年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9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投标企业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 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0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11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
3.1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3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14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代理机构,与采购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没有直接或间接地任何关联。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月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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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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