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中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东填池小区三期工程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日期:2023-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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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名称: 【邯郸市中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东填池小区三期工程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编号: E1300000271014067001B01
招标内容:
【邯郸市中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东填池小区三期工程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邯郸市中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东填池小区三期工程项目设计已由邯郸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以邯经审核字【2017】1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邯郸市中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邯郸市中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邯郸市中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东填池小区三期工程项目设计2.1.2建设地点: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磁山路以北、荀子大街以东、响堂路以南、新区经一街以西;2.1.3建设规模:新建13#住宅楼(地上33层、地下2层)、14#住宅楼(地上33层、地下2层)15#住宅楼(地上33层、地下2层)。项目总投资57366.48万元;2.1.4服务期限:合同签定后3
历天内完成全部工作,后续配合服务至本项目完工;2.1.5质量标准: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并达到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要求。2.1.6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的招标方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2.2招标范围:本工程设计内容及相关服务,包括初步设计、全部施工图设计及后期现场服务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和破产状态。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1.4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0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1-05 08:30至2023-01-10 17:30(北京
,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招标公告编号: E1300000271014067001B01
招标内容:
【邯郸市中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东填池小区三期工程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邯郸市中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东填池小区三期工程项目设计已由邯郸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以邯经审核字【2017】1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邯郸市中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邯郸市中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邯郸市中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东填池小区三期工程项目设计2.1.2建设地点: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磁山路以北、荀子大街以东、响堂路以南、新区经一街以西;2.1.3建设规模:新建13#住宅楼(地上33层、地下2层)、14#住宅楼(地上33层、地下2层)15#住宅楼(地上33层、地下2层)。项目总投资57366.48万元;2.1.4服务期限:合同签定后3
2.2招标范围:本工程设计内容及相关服务,包括初步设计、全部施工图设计及后期现场服务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和破产状态。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1.4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0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1-05 08:30至2023-01-10 17:30(北京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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