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宁县双岘镇市场监督管理所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2-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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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注册后查看
项目名称:静宁县双岘镇市场监督管理所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78(万元)
最高限价:78.0(万元)
采购需求:本项目位于静宁县双岘镇政府院内,建设场地南接街道。拟新建业务用房1栋,建筑面积391.52平方米,主体二层,一层层高3.60m,二层层高3.30m,室内外高差0.45m,建筑高度7.35m;采用砖混结构,条形基础,建筑耐火等级为二级,屋面防水等级为II级,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抗震设防分类为丙类,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设计使用年限50年。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1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若企业成立期限不足一年的以营业执照实际成立期限为准,并按实际成立期限之日起提供财务报表);(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企业声明函);(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近半年纳税凭证和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企业声明函);(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10%的扣除;(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10%的扣除;(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51号;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185号; (6)《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90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条件及经验,承认和履行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各项条款;(2)供应商须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3)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
前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及“信用甘肃”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2022-11-29至2022-12-05,每天
00:00至12:00,
12:00至23:59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
:2022-12-09 09:00
项目编号:注册后查看
项目名称:静宁县双岘镇市场监督管理所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78(万元)
最高限价:78.0(万元)
采购需求:本项目位于静宁县双岘镇政府院内,建设场地南接街道。拟新建业务用房1栋,建筑面积391.52平方米,主体二层,一层层高3.60m,二层层高3.30m,室内外高差0.45m,建筑高度7.35m;采用砖混结构,条形基础,建筑耐火等级为二级,屋面防水等级为II级,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抗震设防分类为丙类,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设计使用年限50年。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1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若企业成立期限不足一年的以营业执照实际成立期限为准,并按实际成立期限之日起提供财务报表);(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企业声明函);(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近半年纳税凭证和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企业声明函);(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10%的扣除;(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10%的扣除;(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51号;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185号; (6)《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90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条件及经验,承认和履行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各项条款;(2)供应商须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3)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
三、获取采购文件
截止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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