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中医医院(双河市中医医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精河医院)医疗设备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日期:2022-11-22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注册后查看
项目名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中医医院(双河市中医医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精河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元):850000
最高限价(元):85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中医医院(双河市中医医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精河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850000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购置双河市中医医院临床医疗配套设备1批。采购内容包括:可视喉镜2套、肢体气压泵2台、控温仪1台、转运床1张、手术对接车2辆、输液泵1台、微量泵(单泵)2台、双通道电动止血仪3台、无影灯1个、医用制氧机2台、多参数监护仪2台、麻醉光纤维喉镜3个、高频电刀2个、裂隙灯显微镜技术1套、耳鼻喉检查台设备1套、空气消毒机1台、监护仪3台、微量泵(双泵)2台、内镜清洗工作站(软镜专用)2套、单门内镜储存柜(软镜专用)1套、内镜洗消间等离子体空气消毒净化器(壁挂式)1套、医用纯化水设备1套,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需求。采购范围包括设备及辅材的采购、安装、供货(产品运输、保险、保管、装卸)、调试、检测验收、培训及质保期内的服务等全部内容。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包 1,合同签订后30天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成,且验收合格。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包1: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①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185号文);②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90号);③《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51号);④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68号文);⑤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141号);⑥《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9号);⑦财政部《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文)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46号文);⑨《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2022〕12号)有关要求,财政部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⑩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关于落实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新财购〔2022〕22号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1】
①供应商具有采购货物生产制造或销售的经营范围以及售后服务等相关方面的能力,且信誉良好;②供应商必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经营 II 类、III 类医疗器械需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生产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必须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含登记表);③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④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2022年11月23日至2022年11月2
,每天
00:00至14:00,
14:00至23:59(北京
,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注册后查看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
:2022年11月2
16:30(北京
)
项目编号:注册后查看
项目名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中医医院(双河市中医医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精河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元):850000
最高限价(元):85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中医医院(双河市中医医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精河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850000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购置双河市中医医院临床医疗配套设备1批。采购内容包括:可视喉镜2套、肢体气压泵2台、控温仪1台、转运床1张、手术对接车2辆、输液泵1台、微量泵(单泵)2台、双通道电动止血仪3台、无影灯1个、医用制氧机2台、多参数监护仪2台、麻醉光纤维喉镜3个、高频电刀2个、裂隙灯显微镜技术1套、耳鼻喉检查台设备1套、空气消毒机1台、监护仪3台、微量泵(双泵)2台、内镜清洗工作站(软镜专用)2套、单门内镜储存柜(软镜专用)1套、内镜洗消间等离子体空气消毒净化器(壁挂式)1套、医用纯化水设备1套,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需求。采购范围包括设备及辅材的采购、安装、供货(产品运输、保险、保管、装卸)、调试、检测验收、培训及质保期内的服务等全部内容。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包 1,合同签订后30天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成,且验收合格。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包1: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①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185号文);②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90号);③《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51号);④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68号文);⑤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141号);⑥《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9号);⑦财政部《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文)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46号文);⑨《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2022〕12号)有关要求,财政部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⑩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关于落实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新财购〔2022〕22号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1】
①供应商具有采购货物生产制造或销售的经营范围以及售后服务等相关方面的能力,且信誉良好;②供应商必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经营 II 类、III 类医疗器械需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生产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必须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含登记表);③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④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地点:注册后查看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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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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