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淮区水环境重点断面在线监控服务(二期)采购公告
日期:2022-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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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秦淮区水环境重点断面在线监控服务(二期);
3、预算金额:万元;
4、最高限价: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为无效投标;
5、采购需求:根据南京市水环境整治提升推进办公室《关于下达“十四五”全市地表水环境质量考核断面及目标的通知》、南京市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南京市重点断面水环境区域补偿工作方案(2021年修订)》及南京市生态环境局《2023-20
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计划》等相关文件要求,在秦淮区新增的重点断面或其相关联断面、上游入境断面,以购买三年数据服务的形式安装5台水质在线监测设施,监测指标为五参数、氨氮、总磷、高锰酸盐指数及其中2个断面添加水平声学多普勒流速剖面仪,并在原先建成的4个自动站增加购买总磷及高猛酸盐指数两个指标三年的数据服务,为南京市、秦淮区水环境整治提升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6、合同履行期(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日历天内完成设备的安装服务,并在安装完成后提供3年数据服务;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信用承诺书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信用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六、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信用承诺书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信用承诺书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信用承诺书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信用承诺书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信用承诺书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信用承诺书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见附件(请严格按照格式正确填写)。(自身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按约定提交相关材料的承诺,以及违背承诺自愿承担相关责任的约定),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购人或?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其中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一)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二)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中诚信档案分在40分以下;
(三)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四)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如为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的产品为国家认定的节能产品和环保产品的须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10号第十一条、十二条所列严重失信行为情形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保存。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如本项目接受)且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提供承诺书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4、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5、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
6、政府采购支持乡村产业振兴。
四、获取招标文件
:2022年11月1
至2022年11月1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
9:00至11:00,
14:00至17:00(北京
,法定节假日除外)
2、项目名称:秦淮区水环境重点断面在线监控服务(二期);
3、预算金额:万元;
4、最高限价: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为无效投标;
5、采购需求:根据南京市水环境整治提升推进办公室《关于下达“十四五”全市地表水环境质量考核断面及目标的通知》、南京市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南京市重点断面水环境区域补偿工作方案(2021年修订)》及南京市生态环境局《2023-20
6、合同履行期(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日历天内完成设备的安装服务,并在安装完成后提供3年数据服务;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信用承诺书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信用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六、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信用承诺书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信用承诺书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信用承诺书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信用承诺书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信用承诺书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信用承诺书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见附件(请严格按照格式正确填写)。(自身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按约定提交相关材料的承诺,以及违背承诺自愿承担相关责任的约定),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购人或?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其中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一)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二)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中诚信档案分在40分以下;
(三)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四)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如为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的产品为国家认定的节能产品和环保产品的须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10号第十一条、十二条所列严重失信行为情形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保存。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如本项目接受)且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提供承诺书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4、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5、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
6、政府采购支持乡村产业振兴。
四、获取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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