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电网数字企业科技(广东)有限公司2022年智慧行政系统设备框架采购(第三批)招标公告
日期:2022-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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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信息
1.1.项目名称:南方电网数字企业科技(广东)有限公司2022年智慧行政系统设备框架采购(第三批)
1.2.招标编号:CG2100022001543147
1.3.招标人:南方电网数字企业科技(广东)有限公司
1.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5.项目类别:物资类
1.6.预估采购金额:1585万元
1.7.资金来源:其他
1.8.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9.招标代理机构:注册后查看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一)标的划分:共含有1个标的,2个标包,投标人可按需进行投标。
(二)项目概况:为满足招标方生产和经营工作需要,招标方通过公开招标形式确定本框架采购的中标方,并与中标方签订框架合同。中标方根据招标方的物资需求,在框架合同范围内提供相应物资供招标方使用。
本框架预估采购金额是采购需求预测数据,仅作为招标预估规模供投标人参考,并不代表招标方对采购量的承诺,招标方的采购量最终以实际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发生的采购量为准。
(三)招标范围:
本框架采购的招标范围为采购视频监控设备、人脸识别通行设备、车辆识别通行设备、门禁系统通行设备、相关配件以及相关的调试、送货等服务。
(四)适用范围:本次招标确定的每个标包供应商后,后续南方电网数字企业科技(广东)有限公司其他项目需要采购本次招标的标的物,均无需重新招标,直接从本次招标确定供应商中进行采购。
(五)结算方式:按实结算
(六)报价方式:固定金额单价报价
(七)有效报价:
报价包含产品采购、报告编写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产品采购包含产品到货验收后1年质保、2年免费维保服务,包括产品硬件免费保修和技术支持服务。
投标报价在最高单价限价以下(不含本身)为有效报价。最高单价限价详见《报价表》。
投标方应严格按报价说明要求响应报价,对不按要求响应报价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对其作否决投标处理。
(八)框架期限:
本框架合同期限为:自框架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
。
框架货物采购有效期:
(1)如本框架合同签订之日招标方无本次招标货物的有效框架合同或上一个框架合同已终止,则本框架货物采购有效期:自框架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
。具体货物详见《技术协议书》“2.1采购内容”章节。
(2)如本框架合同签订之日招标方有本次招标货物框架且上一个框架合同尚未结束或终止,则本框架货物采购有效期:上一个框架合同结束次日起或终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
。具体货物详见《技术协议书》“2.1采购内容”章节。
(九)框架合同期届满时说明:
①框架合同到期后且实际结算总金额累计未达到预估金额120%时,如双方无异议,可签订补充协议延长框架有效期,补充协议有效期不得超过6个月。延长期满仍未达到标包预估金额120%的,框架合同及相关协议自动终止框架合同。
②在延长期内,该框架合同实际结算总金额累计达到预估金额120%时,协议自动终止。
③供应商参与本项目谈判,必须充分认识和无条件承担上述风险,对于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出现履约及其他问题,将依法追究供应商责任。当出现下列情况时,采购人有权对成交供应商实行处罚:
A、在框架有效期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分配)资格的,按照《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货商失信扣分管理实施细则》进行处理。
B、成交供应商出现拒签合同、质量不合格等违约情况或出现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情况,按照《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货商失信扣分管理实施细则》进行扣分处理。
④当成交供应商无法满足要求放弃成交资格的,采购人有权提前终止本次框架招标结果,并同时启动新一轮采购。
⑤潜在供应商报价则视为知悉和认可采购人的上述安排,并愿意遵守。
⑥成交供应商的成交单价乘以实际需求数量得出订单合同/需求单的金额。
⑦上述框架合同有效期的相关条款与合同模板等文件不一致的,按上述条款执行,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时应另作补充约定。
(十)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之日起120天(日历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l通用资格条件要求:
l专用资格条件要求: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0月2
17时00分00秒至2022年10月2
17时00分00秒注册后查看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电子投标文件开始递交
:2022年10月2
17时00分00秒
投标截止
:2022年11月1
09时00分00秒
六、开标
及地点
:2022年11月1
09时00分00秒
1.2.招标编号:CG2100022001543147
1.3.招标人:南方电网数字企业科技(广东)有限公司
1.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5.项目类别:物资类
1.6.预估采购金额:1585万元
1.7.资金来源:其他
1.8.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9.招标代理机构:注册后查看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一)标的划分:共含有1个标的,2个标包,投标人可按需进行投标。
序号 |
项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标包名称 |
预估金额(万元) |
中标金额比例 |
标的中标人数 |
招标文件收取费用(元) |
投标保证金(万元) |
1 |
南方电网数字企业科技(广东)有限公司2022年智慧行政系统设备框架采购(第三批) |
2022年智慧行政系统设备框架采购(第三批)采购子项 |
2022年智慧行政系统设备框架采购(第三批)采购子项标包1 |
1109.5 |
70% |
确定一家供应商为中标方 |
/ |
5 |
2 |
2022年智慧行政系统设备框架采购(第三批)采购子项标包2 |
475.5 |
30% |
确定一家供应商为中标方 |
本框架预估采购金额是采购需求预测数据,仅作为招标预估规模供投标人参考,并不代表招标方对采购量的承诺,招标方的采购量最终以实际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发生的采购量为准。
(三)招标范围:
本框架采购的招标范围为采购视频监控设备、人脸识别通行设备、车辆识别通行设备、门禁系统通行设备、相关配件以及相关的调试、送货等服务。
(四)适用范围:本次招标确定的每个标包供应商后,后续南方电网数字企业科技(广东)有限公司其他项目需要采购本次招标的标的物,均无需重新招标,直接从本次招标确定供应商中进行采购。
(五)结算方式:按实结算
(六)报价方式:固定金额单价报价
(七)有效报价:
报价包含产品采购、报告编写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产品采购包含产品到货验收后1年质保、2年免费维保服务,包括产品硬件免费保修和技术支持服务。
投标报价在最高单价限价以下(不含本身)为有效报价。最高单价限价详见《报价表》。
投标方应严格按报价说明要求响应报价,对不按要求响应报价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对其作否决投标处理。
(八)框架期限:
本框架合同期限为:自框架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
框架货物采购有效期:
(1)如本框架合同签订之日招标方无本次招标货物的有效框架合同或上一个框架合同已终止,则本框架货物采购有效期:自框架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
(2)如本框架合同签订之日招标方有本次招标货物框架且上一个框架合同尚未结束或终止,则本框架货物采购有效期:上一个框架合同结束次日起或终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
(九)框架合同期届满时说明:
①框架合同到期后且实际结算总金额累计未达到预估金额120%时,如双方无异议,可签订补充协议延长框架有效期,补充协议有效期不得超过6个月。延长期满仍未达到标包预估金额120%的,框架合同及相关协议自动终止框架合同。
②在延长期内,该框架合同实际结算总金额累计达到预估金额120%时,协议自动终止。
③供应商参与本项目谈判,必须充分认识和无条件承担上述风险,对于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出现履约及其他问题,将依法追究供应商责任。当出现下列情况时,采购人有权对成交供应商实行处罚:
A、在框架有效期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分配)资格的,按照《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货商失信扣分管理实施细则》进行处理。
B、成交供应商出现拒签合同、质量不合格等违约情况或出现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情况,按照《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货商失信扣分管理实施细则》进行扣分处理。
④当成交供应商无法满足要求放弃成交资格的,采购人有权提前终止本次框架招标结果,并同时启动新一轮采购。
⑤潜在供应商报价则视为知悉和认可采购人的上述安排,并愿意遵守。
⑥成交供应商的成交单价乘以实际需求数量得出订单合同/需求单的金额。
⑦上述框架合同有效期的相关条款与合同模板等文件不一致的,按上述条款执行,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时应另作补充约定。
(十)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之日起120天(日历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l通用资格条件要求:
序号 |
内容 |
1 |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相关经营许可证明,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
2 |
投标人必须按照注册后查看要求,完成供应商登记。 |
3 |
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4 |
若投标人被南方电网公司暂停投标资格的,在截标前必须通过南方电网公司的验证并恢复投标资格(暂停和恢复投标资格以网公司正式发文为准)。 |
5 |
根据《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货商失信扣分管理实施细则》和《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链监督管理办法》,被南方电网公司实施不接受投标或市场禁入处理的供应商,在处理期限内尚未完成评标的,作否决投标处理,尚未发出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的,作取消中标或成交资格处理。 |
6 |
存在以下情形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同时在参与投标的其他单位任职的。 |
7 |
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8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序号 |
内容 |
关联标的 |
1 |
投标方所投产品必须由该产品制造商在国内注册成立的办事机构或由其授权的合法机构进行投标。投标方若为代理商,投标方需要提供产品原厂商针对本项目采购产品中主要设备(详见技术规范书“2.1采购内容”章节)的唯一授权。如多家授权代理商均为唯一授权或唯一销售许可的,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
2022年智慧行政系统设备框架采购(第三批)采购子项 |
2 |
投标方应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能提供处于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若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处于新旧证书换证期间,须提供由认证机构出示的、加盖认证机构公章等相关的证明材料)。 |
2022年智慧行政系统设备框架采购(第三批)采购子项 |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0月2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电子投标文件开始递交
六、开标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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