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电易数字科技(雄安)有限公司2022年国家电网能源互联网产业雄安创新中心项目零碳认证及创优咨询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2-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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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电易数字科技(雄安)有限公司2022年国家电网能源互联网产业雄安创新中心项目零碳认证及创优咨询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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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项目招标人为国网数字科技控股有限公司(国网雄安金融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或其所属单位(以下简称“项目单位”),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积极响应《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倡导潜在投标人用先进标准引领服务质量提升,有效治理质量突出问题,推动形成优质优价的采购机制。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详见附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须具备相应项目的实施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完成项目等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3)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招标文件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
(4)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的规定,投标人存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不得参加相应项目的投标。
(5)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改委等9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规定,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6)根据《关于对电力行业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及其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运行946号)要求,投标人不得被纳入电力行业市场主体严重违法失信“黑名单”。
(7)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
3.2 投标人须满足相应招标项目的专用资格要求:
详见附件。
3.3除专用资格要求中明确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项目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如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3.1款和3.2款的规定。
(2)联合体各方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3)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负责获取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及投标工作。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中投标。
3.5 除专用资格要求中明确接受代理商投标的项目外,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投标。
3.7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次招标的部分或全部标包投标。
3.8 其他要求: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电子文件)获取。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公告发布当日至2022年11月3日
23:00(北京
,下同),注册后查看获取招标文件。
注册后查看
1.招标条件
本项目招标人为国网数字科技控股有限公司(国网雄安金融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或其所属单位(以下简称“项目单位”),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积极响应《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倡导潜在投标人用先进标准引领服务质量提升,有效治理质量突出问题,推动形成优质优价的采购机制。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详见附件。
项目单位 |
项目名称 |
项目描述/采购范围(简述) |
资质业绩要求 |
最高限价(万元) |
计划服务期 |
付款方式 |
中标人数量 |
投标保证金金额(万元) |
||
项目业绩 |
质量体系认证 |
其他 |
||||||||
国网电易数字科技(雄安)有限公司 |
国网电易数字科技(雄安)有限公司2022年国家电网能源互联网产业雄安创新中心项目零碳认证及创优咨询服务项目 |
1.开展雄安项目近零能耗建筑认证相关工作;2.参照现行及后续出台的指导性国家标准,聚焦建筑的能效和碳排放水平进行评价,开展近零/零碳建筑及近零/零碳园区认证相关工作;3.开展民用建筑能效三星标识认证;4.提供绿色建筑创新综合奖、智能建筑创新专项奖、节能建筑创新专项奖等奖项申报咨询服务。 |
2019年1月 |
- |
1.投标人应具有工程咨询单位乙级及以上资信证书并提供证明材料。 |
150 |
自合同签署之日起至2025年6月3 |
1.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价款的30%作为预付款;2.提交设计阶段所需认证报告分册付10%;3.乙方缴纳认证服务费用后,据实支付相应认证费用价款(据实支付的认证费用总额不超过合同约定的认证费用总额);4.取得全部认证标识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90%;5.完成全部服务内容且取得绿色建筑创新奖后支付合同价款的10%。 |
1 |
2 |
3.1 投标人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须具备相应项目的实施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完成项目等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3)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招标文件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
(4)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的规定,投标人存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不得参加相应项目的投标。
(5)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改委等9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规定,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6)根据《关于对电力行业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及其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运行946号)要求,投标人不得被纳入电力行业市场主体严重违法失信“黑名单”。
(7)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
3.2 投标人须满足相应招标项目的专用资格要求:
详见附件。
3.3除专用资格要求中明确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项目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如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3.1款和3.2款的规定。
(2)联合体各方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3)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负责获取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及投标工作。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中投标。
3.5 除专用资格要求中明确接受代理商投标的项目外,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投标。
3.7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次招标的部分或全部标包投标。
3.8 其他要求: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电子文件)获取。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公告发布当日至2022年11月3日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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