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松溪县城东工业园区中兴二路排洪渠改造工程 已由 松溪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 以 松溪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关于松溪县城东工业园区中兴二路排洪渠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 松发科(2022)审批86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福建松溪开发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 县财政统筹 ,招标人为 福建松溪开发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松溪县城东工业园区 ;
2.2. 工程建设规模: 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为1122.6249万元,项目建设开挖涵槽,建设4m*2.5m排洪涵洞464.126米,钢筋混凝土结构,建设涵洞后修复路面。道路起点位于县道830,终点位于河滨路,道路长度396.983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双向四车道,沥青混凝土路面,道路宽度26米,包含车行道路面修复、交通线、排水工程。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 项目建设开挖涵槽,建设4m*2.5m排洪涵洞464.126米,钢筋混凝土结构,建设涵洞后修复路面。道路起点位于县道830,终点位于河滨路,道路长度396.983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双向四车道,沥青混凝土路面,道路宽度26米,包含车行道路面修复、交通线、排水工程。具体依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承包工程范围中相应等级规定的特征描述 ;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中相应规模标准规定的特征描述 ;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11226249.00 元;(暂列金额: 350000.00 元,专业工程暂估价: 0.00 元,甲供材料费: 0.00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180 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0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2.7.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叁 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 级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市政工程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 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0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 1 、省外建筑业企业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参加投标的,应按《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闽建筑〔 2015 〕 35 号文)和《关于规范省外入闽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闽建办筑 【 2015 】 13 号)要求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2 、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3 、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 “ 黑名单 ” 的情形作为否决条款。 4 、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仍处于被县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司法机关暂停或者取消在本项目(标段)所在地的投标资格状态;或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企业法人仍处于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认定的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期限内,或仍处于被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认定的质量安全黑名单或文明施工黑名单管理期限内,投标都将被否决,(但是若属于《关于废止涉及 “ 黑名单 ” 制度相关文件的通知》(闽建建〔 2021 〕 2 号)文件中涉及质量安全黑名单和文明施工 “ 黑名单 ” 制度的条款除外)。 5 、 a 中标候选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若存在行贿犯罪记录(包含处罚未执行完毕的)或若存在失信被执行记录(包含处罚未执行完毕的),招标人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 b 中标侯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如有发现有围标、串标等一切违法行为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c 中标候选人未存在行贿犯罪行为记录的,招标人将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d 投标人在投标时及投标有效期内如有发现有围标、串标等一切违法行为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6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我省各级资质审批部门审批的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类别的企业资质证书,按照省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许〔 2020 〕 2 号)规定有效期延期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以及有效期于 2022 年内届满的,其有效期统一延期至 2022 年 12月 31 日。 7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8 、投标人开展经营管理活动中,应当遵守下列要求: ①对本单位投标行为负责,加强人员业务学习培训,遵守招投标法律法规及规章,严禁借用资质给他人投标,不得参与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活动;②具备自主经营管理能力,配足配齐经营活动所需相应的人员、技术装备。使用自有办公设备编制、递交、解密投标文件,禁止与其他投标人共用办公设备,禁止使用虚拟机,禁止与他人共享投标文件内容。 9 、 根据建办市【 2019 】 50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闽建筑【 2019 】 22 号《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已经取消,不作为有效投标人资格 。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10-20 08:30:00 至 2022-10-25 18:00:00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开标(投标截止
):2022-11-11 08:10:00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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