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东片区信息化机房配套项目(二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日期:2022-09-30
收藏项目
容东片区信息化机房配套项目(二期)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容东片区信息化机房配套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公共服务局以《关于加快推进容东片区信息化机房配套“统建共享”的函》、雄安备案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雄安集团数字城市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资金落实情况为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雄安集团数字城市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容东片区信息化机房配套项目(二期)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规模:
容东片区信息化机房配套项目(二期)建设内容为容东片区市场化开发地块、公共服务建筑区域和其它区域的机房配套设施,总体建设规模共计116个机房,包括小区机房I型(无源机房)63个、小区机房II型(有源机房)12个、小区机房(电信间)37个和小区机房(UPS机房)4个的建筑装修、动力配套、空调暖通、消防设施、动环监控及工程杂项等的建设。具体建设的机房数量和建设内容应以招标方订单信息为准。
2.1.2建设地点:雄安新区容东片区。
2.1.3项目总投资估算:2711.97万元。
2.1.4计划工期:自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并收到招标单位订单后启动建设,每一订单工期为24
历天,其中项目设计及施工期6
历天,试运行期18
历天;首批建设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10月3
(实际开工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缺陷责任期:自每一订单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竣工验收自试运行期结束后进行,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则试运行期相应顺延)。
2.2招标范围:
2.2.1招标范围:主要包括容东片区信息化机房配套项目(二期)所涉及的设计(包含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各系统深化设计、施工阶段技术交底、施工配合、竣工验收)、全部的设备和材料采购、运输及储存、施工、安装、调试、用电报装、工程竣工(含验收前系统测试及复测,须保证各设备供应商配合系统测试及整改工作)、验收配合、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质量保证服务等。具体详见技术规格书及工程量清单。完成建设工作的同时也协助招标单位与其它单位沟通、督催等工作。
项目内容需充分考虑数字化、智能化的要求,以大数据和区块链为基础:全过程中产生的建筑信息模型(BIM)数据需统一接入新区城市信息模型(CIM)管理平台;通过区块链资金管理平台进行本项目的全过程资金管理。
2.2.2本合同为订单制框架合同,具体施工内容以订单约定内容为准,自合同签订后三年内招标人均可下订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最低要求:须同时具备以下①和②的资质:
①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有线通信专业乙级和无线通信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且需要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最低要求:须同时具备以下①和②业绩:
①设计业绩:近五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以合同签订
为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承担过1个单个项目总投资额1500万元及以上的通信机房配套项目或建筑智能化项目(包含但不限于机房内配电系统、工艺机柜及走线路由、机房空调及配电系统、建筑智能化机房工程等一项或几项内容)设计业绩;或包含项目投资额不低于1500万元的通信机房配套项目或建筑智能化项目设计内容的其他业绩;
②施工业绩:近五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以合同签订
为准)至少具有1个施工合同金额1500万元(含)以上的通信机房配套项目或建筑智能化项目(包含但不限于机房内配电系统、工艺机柜及走线路由、机房空调及配电系统、建筑智能化机房工程等一项或几项内容)施工(可含设备采购,但纯设备采购业绩不作为施工业绩)业绩;或包含通信机房配套项目或建筑智能化项目施工部分(可含设备采购,但纯设备采购业绩不作为施工业绩)合同金额在1500万元(含)以上的其他业绩。
注:1)若为框架合同则必须提供相关订单,业绩
以合同签订
为准。
满足资格条件的框架合同应至少提供一个单个订单项目投资额不低于1500万元的通信机房配套项目或建筑智能化项目的设计订单或单个订单金额1500万元及以上的信息化机房配套项目或建筑智能化项目施工(可含设备采购,但纯设备采购业绩不作为施工业绩)订单,一个框架合同最多算一个合同业绩。订单未能体现上述要求的,须另提供业主开具的业绩证明材料扫描件。
2)若同一合同同时含设计和施工(可含设备采购,但纯设备采购业绩不作为施工业绩)的,则分别各算1个设计业绩和1个施工业绩。
(3)项目经理(兼施工负责人)最低要求:项目经理(兼任施工负责人)具有通信与广电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注册单位与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一致,且在投标截止日期起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温馨提示:请各投标人注意,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的要求:①自2022年1月
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②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③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需重新下载电子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
请各投标人按照相关要求提供一级建造师证书等相关资料,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4)设计负责人最低要求: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证书资格。
注:项目经理(兼任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不得相互兼任。
(5)施工负责人最低要求: /
(6)财务要求:提供近3年度(2019、2020、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3年,则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且包括财务审计报告签字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须提供),无需提供审计报告附注。
(7)信誉要求:
①本项目对被雄安新区 / 机构评为严重失信企业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投标人 不采用(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②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评价为履约不合格的投标人 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③本项目对近2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投标人 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④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受到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达到 / 次或累计罚款 / 元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⑤本项目对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8)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a.投标人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c.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d.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e.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监理人;
f.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g.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h.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i.投标人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雄安新区投标资格;
j.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k.投标人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l.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m.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n.投标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o.在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
p.近一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投标人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q.投标人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r.投标人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失信主体”且在公示期内(以因拖欠工资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的为准);
s.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方案设计或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咨询服务(前期咨询资料成果对潜在投标人全部公开的除外);
t.投标人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u. 被本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人上级单位给予禁止其参加投标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包括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雄安集团或招标人禁止其参加投标活动)(上述招标公告第3 条第(7)②项修改为本条);
v.投标人被列入黑名单或失信联合惩戒被执行人且在有效期;
w.投标人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x.投标人被雄安新区相关部门列入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
y.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行政处罚决定或最终法律文书中需明确定性为“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否则不视为具有前述情形)(上述招标公告第3 条第(8)L 项修改为本条);
z.在雄安新区招标范围内,因涉嫌围标、串通投标被立案调查,尚未被调查结束的(上述招标公告第3 条第(7)⑤项修改为本条)。
A.以上u、v、w、x、y、z 与(7)信誉要求不一致的,以u、v、w、x、y、z 条要求为准。
B.投标人为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运营机构,以及与该机构有控股或者管理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和个人。
上述法律法规禁止情形的评审方式为公开承诺制,接受社会监督。若发现存在上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严格遵守“谁主张、谁举证”原则的前提下可通过“交易平台”在“投诉与答复”菜单中采用数字CA证书以加盖单位电子印章的数据电文形式向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9)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a.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总数(含牵头人)不超过2家,联合体须按照其中一家单位进行全部施工工作,另一家单位进行全部设计工作的形式进行分工;
b.联合体的资质等级及业绩根据联合体分工和联合体各成员的资质等级及业绩认定。联合体成员承担同一专业工作的,按照联合体各方资质等级最低的认定其资质及业绩。联合体成员承担不同专业工作的,资质及业绩认定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各自承担工作对应专业的资质及业绩认定;
c.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委派;
d.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e.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满足招标公告第3(7)、(8)项要求。
f.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g.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订合同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注:各招标人必须明确联合体分工要求,明确联合体成员范围及资质等要求。
(10)技术成果经济补偿:不补偿(补偿或不补偿)
(11)其他要求: /
4.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综合评估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0月
9时00分00秒至2022年10月2
13时59分00秒(北京
,下同),注册后查看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容东片区信息化机房配套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公共服务局以《关于加快推进容东片区信息化机房配套“统建共享”的函》、雄安备案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雄安集团数字城市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资金落实情况为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雄安集团数字城市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容东片区信息化机房配套项目(二期)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规模:
容东片区信息化机房配套项目(二期)建设内容为容东片区市场化开发地块、公共服务建筑区域和其它区域的机房配套设施,总体建设规模共计116个机房,包括小区机房I型(无源机房)63个、小区机房II型(有源机房)12个、小区机房(电信间)37个和小区机房(UPS机房)4个的建筑装修、动力配套、空调暖通、消防设施、动环监控及工程杂项等的建设。具体建设的机房数量和建设内容应以招标方订单信息为准。
2.1.2建设地点:雄安新区容东片区。
2.1.3项目总投资估算:2711.97万元。
2.1.4计划工期:自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并收到招标单位订单后启动建设,每一订单工期为24
2.2招标范围:
2.2.1招标范围:主要包括容东片区信息化机房配套项目(二期)所涉及的设计(包含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各系统深化设计、施工阶段技术交底、施工配合、竣工验收)、全部的设备和材料采购、运输及储存、施工、安装、调试、用电报装、工程竣工(含验收前系统测试及复测,须保证各设备供应商配合系统测试及整改工作)、验收配合、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质量保证服务等。具体详见技术规格书及工程量清单。完成建设工作的同时也协助招标单位与其它单位沟通、督催等工作。
项目内容需充分考虑数字化、智能化的要求,以大数据和区块链为基础:全过程中产生的建筑信息模型(BIM)数据需统一接入新区城市信息模型(CIM)管理平台;通过区块链资金管理平台进行本项目的全过程资金管理。
2.2.2本合同为订单制框架合同,具体施工内容以订单约定内容为准,自合同签订后三年内招标人均可下订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最低要求:须同时具备以下①和②的资质:
①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有线通信专业乙级和无线通信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且需要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最低要求:须同时具备以下①和②业绩:
①设计业绩:近五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以合同签订
②施工业绩:近五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以合同签订
注:1)若为框架合同则必须提供相关订单,业绩
满足资格条件的框架合同应至少提供一个单个订单项目投资额不低于1500万元的通信机房配套项目或建筑智能化项目的设计订单或单个订单金额1500万元及以上的信息化机房配套项目或建筑智能化项目施工(可含设备采购,但纯设备采购业绩不作为施工业绩)订单,一个框架合同最多算一个合同业绩。订单未能体现上述要求的,须另提供业主开具的业绩证明材料扫描件。
2)若同一合同同时含设计和施工(可含设备采购,但纯设备采购业绩不作为施工业绩)的,则分别各算1个设计业绩和1个施工业绩。
(3)项目经理(兼施工负责人)最低要求:项目经理(兼任施工负责人)具有通信与广电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注册单位与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一致,且在投标截止日期起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温馨提示:请各投标人注意,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的要求:①自2022年1月
请各投标人按照相关要求提供一级建造师证书等相关资料,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4)设计负责人最低要求: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证书资格。
注:项目经理(兼任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不得相互兼任。
(5)施工负责人最低要求: /
(6)财务要求:提供近3年度(2019、2020、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3年,则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且包括财务审计报告签字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须提供),无需提供审计报告附注。
(7)信誉要求:
①本项目对被雄安新区 / 机构评为严重失信企业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投标人 不采用(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②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评价为履约不合格的投标人 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③本项目对近2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投标人 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④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受到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达到 / 次或累计罚款 / 元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⑤本项目对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8)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a.投标人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c.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d.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e.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监理人;
f.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g.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h.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i.投标人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雄安新区投标资格;
j.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k.投标人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l.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m.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n.投标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o.在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
p.近一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投标人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q.投标人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r.投标人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失信主体”且在公示期内(以因拖欠工资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的为准);
s.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方案设计或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咨询服务(前期咨询资料成果对潜在投标人全部公开的除外);
t.投标人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u. 被本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人上级单位给予禁止其参加投标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包括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雄安集团或招标人禁止其参加投标活动)(上述招标公告第3 条第(7)②项修改为本条);
v.投标人被列入黑名单或失信联合惩戒被执行人且在有效期;
w.投标人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x.投标人被雄安新区相关部门列入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
y.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行政处罚决定或最终法律文书中需明确定性为“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否则不视为具有前述情形)(上述招标公告第3 条第(8)L 项修改为本条);
z.在雄安新区招标范围内,因涉嫌围标、串通投标被立案调查,尚未被调查结束的(上述招标公告第3 条第(7)⑤项修改为本条)。
A.以上u、v、w、x、y、z 与(7)信誉要求不一致的,以u、v、w、x、y、z 条要求为准。
B.投标人为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运营机构,以及与该机构有控股或者管理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和个人。
上述法律法规禁止情形的评审方式为公开承诺制,接受社会监督。若发现存在上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严格遵守“谁主张、谁举证”原则的前提下可通过“交易平台”在“投诉与答复”菜单中采用数字CA证书以加盖单位电子印章的数据电文形式向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9)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a.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总数(含牵头人)不超过2家,联合体须按照其中一家单位进行全部施工工作,另一家单位进行全部设计工作的形式进行分工;
b.联合体的资质等级及业绩根据联合体分工和联合体各成员的资质等级及业绩认定。联合体成员承担同一专业工作的,按照联合体各方资质等级最低的认定其资质及业绩。联合体成员承担不同专业工作的,资质及业绩认定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各自承担工作对应专业的资质及业绩认定;
c.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委派;
d.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e.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满足招标公告第3(7)、(8)项要求。
f.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g.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订合同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注:各招标人必须明确联合体分工要求,明确联合体成员范围及资质等要求。
(10)技术成果经济补偿:不补偿(补偿或不补偿)
(11)其他要求: /
4.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综合评估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0月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相关项目推荐
- 盘山县中医院软件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6-09
- 浪潮通信信息系统有限公司服务类-迁移集成服务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5-06-09
-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制造业单项冠军培育提升专项(企业招引培育)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6-09
- 广东医科大学附属医院体检系统及健康管理系统(多点)融合升级二次招标公告 2025-06-09
- 雅安某智能化专业工程项目智能化设备及延保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5-06-09
- 昆明航空有限公司2025年舆情监控大数据分析服务项目采购招标公告 2025-06-09
- 复旦大学附属妇产科医院智慧管理2025_资产管理系统(二期)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6-09
- 三门峡市黄河河务局三门峡市黄河会兴防洪工程提升及信息化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6-09
- 山西省人民医院便民惠民智慧服务平台项目(计算资源设备及基础软件)的采购公告 2025-06-09
- 2025年淮安市公司专卖处火眼金睛人工智能版软件(单机版)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6-09
会员登录立即注册
客服电话
- 客服电话:010-6880 9590
- 招投标项目咨询:微信扫码,咨询刘欣
-
标书下载更多
- 广东省海洋综合执法总队直属一支队2025年度执法船艇非计划维修保养项目招标公告
- 广东第二师范学院“新师范”公共实验平台二期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郑州裕中能源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度消防物资及灭火器检测、充装框架采购公开比价公告
- 郑州裕中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磨煤机绞龙修复公开比价公告
- 郑州裕中能源有限责任公司220kV东、西母电压互感器采购公开比价公告
- 郑州裕中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灰熔融性测试仪采购公开比价公告
- 郑州裕中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定硫仪采购公开比价公告
- 郑州裕中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工业分析仪采购公开比价公告
- 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6台GE医疗设备维保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 郑州裕中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哈氏可磨性指数测定仪采购公开比价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