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大丰经济开发区道路环境提升工程(瑞阳路)2022年大丰经济开发区道路环境提升工程(瑞阳路);招标公告
日期:2022-09-16
收藏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22年大丰经济开发区道路环境提升工程(瑞阳路) 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大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现对该项目的2022年大丰经济开发区道路环境提升工程(瑞阳路)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大丰经济开发区内
2.1.2项目编号: DFGC20220090
2.1.3建设规模:约310.89万元
2.1.4工期要求: 6
历天
2.1.5质量要求:相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1.6是否采用全程电子化:是
2.1.7发包方式:包工包料
2.2招标范围:包括大丰经济开发区道路环境提升工程(瑞阳路),具体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及相关技术资料、工程量清单、国家现行相关施工规范及技术标准等。招标人保留定标后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的权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申请人必须是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投标当日至本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上述资质动态核查均处于合格状态。
3.1.1资质条件:必须是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企业。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1.3业绩要求:无。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3.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2.1项目负责人资格类别和等级: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执业资格证)资格证书,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2.2其他要求:
3.2.2.1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特指以下两种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为准);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时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现场管理人员、不在本项目兼任本项目的其它岗位。
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或归集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 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 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本项目招标文件项目负责人有在养护期内的绿化养护、市政养护项目的,不属于招标公告及文件规定的有在建工程。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工程招标,对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不作要求。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2.2.2投标申请人须保证代理人及投标承诺的项目部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2021年12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投标时无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
3.2.2.3本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主要管理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经理相关资料,其他现场人员在中标签订施工合同备案时按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要求配备到位。
3.2.2.4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一)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2年内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二)企业近1年内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三)企业近三个月内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江苏省级建设主管部门、盐城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及所属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3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120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在建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3.6盐城市招投标及标后履约不良行为系统已启用,投标单位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解密报价的、投标承诺的人员不到场以及其他不良行为,将会被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
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注册后查看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
5.1投标截止
为:2022年9月3
9 时00分。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22年大丰经济开发区道路环境提升工程(瑞阳路) 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大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现对该项目的2022年大丰经济开发区道路环境提升工程(瑞阳路)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大丰经济开发区内
2.1.2项目编号: DFGC20220090
2.1.3建设规模:约310.89万元
2.1.4工期要求: 6
2.1.5质量要求:相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1.6是否采用全程电子化:是
2.1.7发包方式:包工包料
2.2招标范围:包括大丰经济开发区道路环境提升工程(瑞阳路),具体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及相关技术资料、工程量清单、国家现行相关施工规范及技术标准等。招标人保留定标后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的权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申请人必须是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投标当日至本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上述资质动态核查均处于合格状态。
3.1.1资质条件:必须是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企业。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1.3业绩要求:无。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3.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2.1项目负责人资格类别和等级: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执业资格证)资格证书,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2.2其他要求:
3.2.2.1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特指以下两种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为准);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时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现场管理人员、不在本项目兼任本项目的其它岗位。
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或归集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 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 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本项目招标文件项目负责人有在养护期内的绿化养护、市政养护项目的,不属于招标公告及文件规定的有在建工程。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工程招标,对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不作要求。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2.2.2投标申请人须保证代理人及投标承诺的项目部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2021年12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投标时无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
3.2.2.3本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主要管理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经理相关资料,其他现场人员在中标签订施工合同备案时按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要求配备到位。
3.2.2.4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一)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2年内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二)企业近1年内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三)企业近三个月内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江苏省级建设主管部门、盐城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及所属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3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120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在建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3.6盐城市招投标及标后履约不良行为系统已启用,投标单位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解密报价的、投标承诺的人员不到场以及其他不良行为,将会被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
5.1投标截止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相关项目推荐
- 正定新区重点项目周边市政管网综合提升改造工程(片区一)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2025-06-21
- 2025年冠县范寨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一书记资金)招标公告 2025-06-20
- 第十四师225团殡葬服务中心基础设施配套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6-20
- 浙江独山港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项目一期——独山港区高新技术产业园两创中心二期基坑监测项目的招标项目公告 2025-06-20
- 石台县富硒农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矶滩乡产业孵化园(O+EPC)监理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6-20
- 河北滦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河北滦州经济开发区绿色运力科创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研招标公告 2025-06-20
- 绵竹市人民医院护理基础设施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2025-06-20
- 开平区2025-2026年度市政设施维护工程(双盲、远程异地、分散评审)招标公告 2025-06-20
- 新塘乡红花峰林景区安置点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公告 2025-06-20
- 夏县中心城区集中供热(三期)项目灰库采购(1标段)谈判采购公告 2025-0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