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化运营-社区级残疾人之家及精神障碍社区康复驿站社会化运营的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日期:2022-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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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注册后查看
项目名称:社会化运营-社区级残疾人之家及精神障碍社区康复驿站社会化运营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总预算:
人民币(大写):伍拾伍万元整
人民币(小写):¥550,000.00
第二标段:社区级残疾人之家及精神障碍社区康复驿站社会化运营
人民币(大写):叁拾伍万元整
人民币(小写):¥350,000.00
最高限价(如有):无
釆购需求:
(一)项目简介
1、为提升斜塘街道残疾人之家服务工作规范化、专业化水平,维护辖内持证残疾人康复、托养、就业等多方面权益,根据《苏州市“残疾人之家”星级达标创建活动方案》(苏残字〔2021〕24号)要求,拟委托专业社会组织负责斜塘街道社区级残疾人之家项目运营。
2、为提升斜塘街道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工作规范化、专业化水平,帮助精神障碍患者逐步回归社会,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苏州市促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府办〔2021〕6号)要求,拟委托专业社会组织负责斜塘街道精神障碍社区康复项目运营。
(二)服务对象
1、斜塘街道以就业年龄段为主的持证残疾人,服务范围主要覆盖淞潭、淞涛、淞泽、淞源、淞渔、车坊、文荟苑、翰林缘、海德、菁英公寓、美颂、星慧、月墅、菁汇、文华等社区。
2、斜塘街道常住精神病患者(以持证精神病人为主)及家庭。
(三)服务内容
在街道指导下,按照《苏州市“残疾人之家”星级达标创建活动方案》(苏残字〔2021〕24号)要求开展服务。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精准排查:配合社区完成辖区持证残疾人情况排查,完成就业、社会保障、基本医疗与康复、无障碍、文体等服务需求和现状排摸。
2、档案管理:辖内持证残疾人一人一档,包括评残档案、服务记录、精神障碍监护人等材料。
3、政策宣讲:包括残疾预防、残疾人权益保障、持证残疾人各项补助政策,例如持证精神残疾人享受重性精神病门诊特定项目政策等。
4、重要节日主题活动:制定年度计划,1月就业宣传月、5月助残日等重要节日进行就业培训、推介、助残政策宣讲等活动。
5、托养服务:至少20位日间照料托养对象入站服务,29位居家照料托养对象家庭护理指导(就业年龄段持证残疾人,类别、等级为:一、二级肢体、视力、智力、精神)。
6、培训活动:职业技能培训(就业年龄段不少于20人)、生活技能、兴趣爱好等培训。每年至少4次。
7、辅助性就业:社区级不少于10人。
8、文体活动:每年不少于4次,参与率不低于60%;每市残联每年社区型残疾人文体活动兴趣团队(小组)展评活动至少推荐1个节目参加。
9、康复服务及辅具适配(租赁)服务。
10、党建志愿服务:实施“三二一”项目,与3个及以上助残企业结对、与2个及以上党组织建立助残联盟(每年活动至少4次)、与1个及以上学校结对,建立助残服务实践基地(每年活动至少4次)。
11、医疗康复服务:为有需求的精神障碍患者提供康复评估、康复训练、心理疏导、康复转介等专业化、规范化的康复服务;围绕提高精神障碍患者服药管理能力、生活自理能力、社会适应能力,开展日常生活能力训练、社交技能训练、运动功能训练、药物自我处置技能训练、居家康复和照护技能培训等服务。
12、社区支持服务:为精神障碍患者及家庭提供政策咨询、家庭支持、喘息服务、关爱帮扶、资源协调等服务,提升居家照护能力;开展社区精神卫生宣传活动,营造无歧视社区环境,组织患者参与文化、体育、艺术活动,主动接触社会、融入社会;积极对接助残企业、学校及其他党组织,根据服务对象实际需要,组织志愿者服务活动;为病情稳定、有需要的患者提供日间照料服务。
13、就业指导服务:以帮助精神障碍患者恢复职业技能和社会功能、促进回归社会为目的,有针对性地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对病情稳定、具有就业意愿且具备一定劳动能力的精神障碍患者提供就业指导和职业介绍服务。广泛链接社会资源,开发庇护工场、慈善超市、爱心企业等社区公益性岗位,为精神障碍患者提供稳定的辅助性就业机会。
14、线上服务:如因疫情原因,线下服务场所关闭时,应及时开展线上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政策宣传、生活保障、心理健康、文化娱乐等服务,有条件的可探索辅助性就业上门服务。
15、服务频次等要求详见附件。
(四)服务要求
1、管理要求
1.1建立管理组织架构,设置工作岗位,明确岗位责任。
1.2制定规范的人员管理、培训、服务、档案管理、安全管理、 应急管理等内部运行管理制度。
1.3建立财务制度和资产管理制度,单独财务记账报表核算,使用规范,适时向社会公开支出情况。
1.4建立服务质量控制及改进制度,建立质控组织,制定内控标准。
1.5建立完善的服务档案,包括服务对象一人一档(基本情况、服务记录、监护人情况等)、开展活动及培训记录档案,鼓励建立电子档案。
2、团队要求
2.1须配备专职驻点管理人员2名,具备初级及以上社工师资格或康复师资格证,相关工作经验2年及以上。响应文件中须提供相关资格证书扫描件及相关劳动合同或相关社保扫描件。
2.2由成交单位组建康复团队,包括医生、护士、社会工作者、康复治疗师、心理咨询师等人员,以上人员以全职或兼职方式提供服务。团队成员与服务对象的配置比例不低于1:10。
2.3康复团队人员必须接受过相关专业培训,持有与其岗位相适应的专业资格证书;服务期间每年接受不少于4次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政策法规、工作规划、管理制度和相关专业知识培训。响应文件中须提供相关资格证书扫描件。
3、服务标准
3.1满意率:服务对象及家属调查反馈满意度不低于90%(含)。
3.2知晓率:利用社区资源多渠道宣传,调查反馈知晓率不低于90%(含)。
3.3线上服务:如因疫情原因,线下服务场所关闭时,应及时开展线上服务。
3.4服务流程按照转入、登记建档、功能评估(基线评估、过程评估)、服务提供、转出、特殊情况处置开展。转入前须对服务对象进行评定、体检(限精神障碍社区康复驿站)。登记建档须与服务对象或其监护人签订服务协议。
3.5办理机构综合保险,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3.6每月开展1次内部服务质量评价并根据评价情况持续改进。
(五)执行要求
1、成交单位在项目成交实施6个月时,完成项目资金和社会服务活动执行率不得低于50%,实施
满12个月时,完成项目资金和社会服务活动执行率应达到100%,并先后报送中期和末期执行报告,由斜塘街道审核、评估。内容包括:项目实施情况、决算报告、自我评估报告、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宣传报道情况等。
2、成交单位应规范执行项目,不得将项目转包、分包给其他组织实施,不得将项目委托给与组织负责人、分支机构负责人、员工有直接利益关系的组织或个人合作开展。
3、成交单位应当按照“专款专用、单独核算、注重绩效”的原则,建立健全项目资金专项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制度,将运营补助资金纳入单位财务统一核算和管理,便于追踪问效和监督检查;严格遵守项目资金支出范围,将项目资金全部用于受益对象和服务活动,确保专款专用。配合省、市民政条线、区财政局不定期对成交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执行过程中,斜塘街道应按照《运营考核表》(详见附件)及精神障碍社区康复驿站相关考核标准对项目进行跟踪督查、绩效评估,协调解决项目实施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成交单位提供有关项目执行的咨询服务和能力建设培训。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9月23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注册后查看
项目名称:社会化运营-社区级残疾人之家及精神障碍社区康复驿站社会化运营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总预算:
人民币(大写):伍拾伍万元整
人民币(小写):¥550,000.00
第二标段:社区级残疾人之家及精神障碍社区康复驿站社会化运营
人民币(大写):叁拾伍万元整
人民币(小写):¥350,000.00
最高限价(如有):无
釆购需求:
(一)项目简介
1、为提升斜塘街道残疾人之家服务工作规范化、专业化水平,维护辖内持证残疾人康复、托养、就业等多方面权益,根据《苏州市“残疾人之家”星级达标创建活动方案》(苏残字〔2021〕24号)要求,拟委托专业社会组织负责斜塘街道社区级残疾人之家项目运营。
2、为提升斜塘街道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工作规范化、专业化水平,帮助精神障碍患者逐步回归社会,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苏州市促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府办〔2021〕6号)要求,拟委托专业社会组织负责斜塘街道精神障碍社区康复项目运营。
(二)服务对象
1、斜塘街道以就业年龄段为主的持证残疾人,服务范围主要覆盖淞潭、淞涛、淞泽、淞源、淞渔、车坊、文荟苑、翰林缘、海德、菁英公寓、美颂、星慧、月墅、菁汇、文华等社区。
2、斜塘街道常住精神病患者(以持证精神病人为主)及家庭。
(三)服务内容
在街道指导下,按照《苏州市“残疾人之家”星级达标创建活动方案》(苏残字〔2021〕24号)要求开展服务。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精准排查:配合社区完成辖区持证残疾人情况排查,完成就业、社会保障、基本医疗与康复、无障碍、文体等服务需求和现状排摸。
2、档案管理:辖内持证残疾人一人一档,包括评残档案、服务记录、精神障碍监护人等材料。
3、政策宣讲:包括残疾预防、残疾人权益保障、持证残疾人各项补助政策,例如持证精神残疾人享受重性精神病门诊特定项目政策等。
4、重要节日主题活动:制定年度计划,1月就业宣传月、5月助残日等重要节日进行就业培训、推介、助残政策宣讲等活动。
5、托养服务:至少20位日间照料托养对象入站服务,29位居家照料托养对象家庭护理指导(就业年龄段持证残疾人,类别、等级为:一、二级肢体、视力、智力、精神)。
6、培训活动:职业技能培训(就业年龄段不少于20人)、生活技能、兴趣爱好等培训。每年至少4次。
7、辅助性就业:社区级不少于10人。
8、文体活动:每年不少于4次,参与率不低于60%;每市残联每年社区型残疾人文体活动兴趣团队(小组)展评活动至少推荐1个节目参加。
9、康复服务及辅具适配(租赁)服务。
10、党建志愿服务:实施“三二一”项目,与3个及以上助残企业结对、与2个及以上党组织建立助残联盟(每年活动至少4次)、与1个及以上学校结对,建立助残服务实践基地(每年活动至少4次)。
11、医疗康复服务:为有需求的精神障碍患者提供康复评估、康复训练、心理疏导、康复转介等专业化、规范化的康复服务;围绕提高精神障碍患者服药管理能力、生活自理能力、社会适应能力,开展日常生活能力训练、社交技能训练、运动功能训练、药物自我处置技能训练、居家康复和照护技能培训等服务。
12、社区支持服务:为精神障碍患者及家庭提供政策咨询、家庭支持、喘息服务、关爱帮扶、资源协调等服务,提升居家照护能力;开展社区精神卫生宣传活动,营造无歧视社区环境,组织患者参与文化、体育、艺术活动,主动接触社会、融入社会;积极对接助残企业、学校及其他党组织,根据服务对象实际需要,组织志愿者服务活动;为病情稳定、有需要的患者提供日间照料服务。
13、就业指导服务:以帮助精神障碍患者恢复职业技能和社会功能、促进回归社会为目的,有针对性地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对病情稳定、具有就业意愿且具备一定劳动能力的精神障碍患者提供就业指导和职业介绍服务。广泛链接社会资源,开发庇护工场、慈善超市、爱心企业等社区公益性岗位,为精神障碍患者提供稳定的辅助性就业机会。
14、线上服务:如因疫情原因,线下服务场所关闭时,应及时开展线上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政策宣传、生活保障、心理健康、文化娱乐等服务,有条件的可探索辅助性就业上门服务。
15、服务频次等要求详见附件。
(四)服务要求
1、管理要求
1.1建立管理组织架构,设置工作岗位,明确岗位责任。
1.2制定规范的人员管理、培训、服务、档案管理、安全管理、 应急管理等内部运行管理制度。
1.3建立财务制度和资产管理制度,单独财务记账报表核算,使用规范,适时向社会公开支出情况。
1.4建立服务质量控制及改进制度,建立质控组织,制定内控标准。
1.5建立完善的服务档案,包括服务对象一人一档(基本情况、服务记录、监护人情况等)、开展活动及培训记录档案,鼓励建立电子档案。
2、团队要求
2.1须配备专职驻点管理人员2名,具备初级及以上社工师资格或康复师资格证,相关工作经验2年及以上。响应文件中须提供相关资格证书扫描件及相关劳动合同或相关社保扫描件。
2.2由成交单位组建康复团队,包括医生、护士、社会工作者、康复治疗师、心理咨询师等人员,以上人员以全职或兼职方式提供服务。团队成员与服务对象的配置比例不低于1:10。
2.3康复团队人员必须接受过相关专业培训,持有与其岗位相适应的专业资格证书;服务期间每年接受不少于4次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政策法规、工作规划、管理制度和相关专业知识培训。响应文件中须提供相关资格证书扫描件。
3、服务标准
3.1满意率:服务对象及家属调查反馈满意度不低于90%(含)。
3.2知晓率:利用社区资源多渠道宣传,调查反馈知晓率不低于90%(含)。
3.3线上服务:如因疫情原因,线下服务场所关闭时,应及时开展线上服务。
3.4服务流程按照转入、登记建档、功能评估(基线评估、过程评估)、服务提供、转出、特殊情况处置开展。转入前须对服务对象进行评定、体检(限精神障碍社区康复驿站)。登记建档须与服务对象或其监护人签订服务协议。
3.5办理机构综合保险,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3.6每月开展1次内部服务质量评价并根据评价情况持续改进。
(五)执行要求
1、成交单位在项目成交实施6个月时,完成项目资金和社会服务活动执行率不得低于50%,实施
2、成交单位应规范执行项目,不得将项目转包、分包给其他组织实施,不得将项目委托给与组织负责人、分支机构负责人、员工有直接利益关系的组织或个人合作开展。
3、成交单位应当按照“专款专用、单独核算、注重绩效”的原则,建立健全项目资金专项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制度,将运营补助资金纳入单位财务统一核算和管理,便于追踪问效和监督检查;严格遵守项目资金支出范围,将项目资金全部用于受益对象和服务活动,确保专款专用。配合省、市民政条线、区财政局不定期对成交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执行过程中,斜塘街道应按照《运营考核表》(详见附件)及精神障碍社区康复驿站相关考核标准对项目进行跟踪督查、绩效评估,协调解决项目实施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成交单位提供有关项目执行的咨询服务和能力建设培训。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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