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辽宁大连供电公司2022年第4次服务授权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日期:2022-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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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采购条件
本批采购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大连供电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有兴趣的潜在应答人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应答文件。
2.采购范围及投标保证金
1、采购范围见“附件3 需求一览表”。
2、本采购项目接受以应答保证金保险形式或银行保函形式(只可选择一种方式)提交的应答保证金,请应答人综合考虑资金压力、投标成本等情况,慎重选择一种方式提交。以其他方式递交的应答保证金,不被接受。
3、应答保证金金额详见采购文件
3.应答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要求
本次采购要求应答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须具备完成和保障如期交付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
(1)必须具有完成采购项目所需的场地、设施设备以及试验检测能力。
(2)取得采购人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
(3)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
(4)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3.2 通用信誉要求
潜在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首次提交应答文件截止之日前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2)首次提交应答文件截止之日前两年内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禁止转分包规定的行为。
3.3 通用安全质量要求
3.3.1设计项目:
潜在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自首次提交应答文件截止之日前三年内发生因投标人设计责任造成的重大质量事故(二级及以上质量事件);一年内发生因投标人设计责任造成的较大及以上人身死亡事故(三级及以上人身安全事件)、较大及以上电网、设备事故(三级及以上电网、设备安全事件);六个月内发生因投标人设计责任造成的一般人身死亡事故(四级人身安全事件)、一般电网、设备事故(四级电网、设备安全事件)或较大质量事故(三级质量事件);三个月内发生因投标人设计责任造成的一般质量事故(四级质量事件)。
3.3.2施工、监理及其他项目:
潜在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自首次提交应答文件截止之日前三年内发生因应答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重大质量事故(二级及以上质量事件);一年内发生因应答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较大及以上人身死亡事故(三级及以上人身安全事件)、较大及以上电网、设备事故(三级及以上电网、设备安全事件);六个月内发生因应答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一般人身死亡事故(四级人身安全事件)、一般电网、设备事故(四级电网、设备安全事件)或较大质量事故(三级质量事件);三个月内发生因应答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一般质量事故(四级质量事件)。
3.4 通用财务要求
提供首次提交应答文件截止之日前三个会计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
3.5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承诺函要求
根据高检会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请应答人自行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确认,并承诺公司、公司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如采购文件要求委任项目负责人),在本次应答截止日前三年
内,均未有行贿犯罪行为。
3.6 潜在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6.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6.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6.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3.6.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3.6.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6.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3.6.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3.6.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3.6.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包投标的。
3.6.10被责令停产停业的;
3.6.11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6.12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3.6.13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3.6.14聘用从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及其各级单位离职不足三年的人员;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专用资格要求
3.8.1应答人及其应答的服务须在满足3.1-3.7通用条款所列要求外,还需满足相应采购项目的专用资格要求,如专用要求与通用要求冲突,以专用条款为准。专用资格要求详见“附件2专用资格要求表”。应答人应提供专用资格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
3.8.2违法转包、违规分包取得合同的业绩视为无效业绩,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的分包合同业绩须提供由项目单位和发包方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
3.9其他要求
请各投标人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承诺函,将《“重法纪、讲诚信”承诺函》及《“未聘用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及其各级单位离职不足三年人员”承诺函》经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后,放在商务文件中,以上承诺函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与其他投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发现承诺函内容不全、与招标文件要求不符或经核实存在代签等情况,招标人将在评标阶段视情节严重程度进行否决投标处理。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9月
至2022年9月
16:00时(北京
,下同),购买采购文件。
2.采购范围及投标保证金
1、采购范围见“附件3 需求一览表”。
2、本采购项目接受以应答保证金保险形式或银行保函形式(只可选择一种方式)提交的应答保证金,请应答人综合考虑资金压力、投标成本等情况,慎重选择一种方式提交。以其他方式递交的应答保证金,不被接受。
3、应答保证金金额详见采购文件
3.应答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要求
本次采购要求应答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须具备完成和保障如期交付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
(1)必须具有完成采购项目所需的场地、设施设备以及试验检测能力。
(2)取得采购人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
(3)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
(4)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3.2 通用信誉要求
潜在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首次提交应答文件截止之日前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2)首次提交应答文件截止之日前两年内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禁止转分包规定的行为。
3.3 通用安全质量要求
3.3.1设计项目:
潜在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自首次提交应答文件截止之日前三年内发生因投标人设计责任造成的重大质量事故(二级及以上质量事件);一年内发生因投标人设计责任造成的较大及以上人身死亡事故(三级及以上人身安全事件)、较大及以上电网、设备事故(三级及以上电网、设备安全事件);六个月内发生因投标人设计责任造成的一般人身死亡事故(四级人身安全事件)、一般电网、设备事故(四级电网、设备安全事件)或较大质量事故(三级质量事件);三个月内发生因投标人设计责任造成的一般质量事故(四级质量事件)。
3.3.2施工、监理及其他项目:
潜在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自首次提交应答文件截止之日前三年内发生因应答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重大质量事故(二级及以上质量事件);一年内发生因应答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较大及以上人身死亡事故(三级及以上人身安全事件)、较大及以上电网、设备事故(三级及以上电网、设备安全事件);六个月内发生因应答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一般人身死亡事故(四级人身安全事件)、一般电网、设备事故(四级电网、设备安全事件)或较大质量事故(三级质量事件);三个月内发生因应答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一般质量事故(四级质量事件)。
3.4 通用财务要求
提供首次提交应答文件截止之日前三个会计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
3.5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承诺函要求
根据高检会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请应答人自行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确认,并承诺公司、公司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如采购文件要求委任项目负责人),在本次应答截止日前三年
3.6 潜在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6.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6.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6.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3.6.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3.6.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6.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3.6.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3.6.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3.6.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包投标的。
3.6.10被责令停产停业的;
3.6.11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6.12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3.6.13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3.6.14聘用从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及其各级单位离职不足三年的人员;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专用资格要求
3.8.1应答人及其应答的服务须在满足3.1-3.7通用条款所列要求外,还需满足相应采购项目的专用资格要求,如专用要求与通用要求冲突,以专用条款为准。专用资格要求详见“附件2专用资格要求表”。应答人应提供专用资格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
3.8.2违法转包、违规分包取得合同的业绩视为无效业绩,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的分包合同业绩须提供由项目单位和发包方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
3.9其他要求
请各投标人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承诺函,将《“重法纪、讲诚信”承诺函》及《“未聘用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及其各级单位离职不足三年人员”承诺函》经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后,放在商务文件中,以上承诺函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与其他投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发现承诺函内容不全、与招标文件要求不符或经核实存在代签等情况,招标人将在评标阶段视情节严重程度进行否决投标处理。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9月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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