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备用地(衙里社)房屋拆除招标公告
日期:2022-09-01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LG2022C001储备用地项目(衙里社)房屋拆除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536400元
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5364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536400元
投标保证金: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合同履行期限:中标人自移交之日起2
内完成房屋拆除作业(含房屋及附属物拆除和废弃渣土垃圾的清运、场平、覆膜等)。特殊情况需延长拆除期限的,应书面报采购人同意。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包1
(1)明细: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描述:1、投标人需满足以下条件,否则为无效投标:(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指的是货物制造商,工程(服务)采购项目中,指的是工程(服务)承建方(承接方)】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投标人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投标人【工程(服务)采购项目中,指的是工程(服务)承建方(承接方)】各方均需为中小企业。2、需提供的材料:投标人须按照本项目的项目属性(服务类)划分提供相对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第七章。未按规定提供的(含格式套用错误的)将不被认定为中小企业,资格审查不通过。3、特别说明:(1)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文件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2)投标人应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中标(成交)结果将同时公告中标(成交)投标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3)本项目适用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1
(1)明细: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要求(招标文件其他地方要求与本条款要求不一致的,以本条款要求为准)描述:1、根据《厦门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减轻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成本负担的通知》(厦财采〔2021〕5号)文件要求,本项目基本资格条件不再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改为采取“信用承诺制”,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采购文件附件)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2、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虚假承诺。投标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4、若投标人提供资信证明的,则须提供2021年1月
以来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若资信证明备注有效期的,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为无效资信证明)。
(2)明细:信用记录要求(招标文件其他地方要求与本条款要求不一致的,以本条款要求为准)描述:依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及厦门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使用的通知》(厦财采〔2020〕14号)的规定执行,具体要求如下: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厦门”网站(credit.xm.gov.cn)查询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2、截止时点:查询本项目投标截止
点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资格审查小组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1)查询结果显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其资格审查不合格。(2)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审查小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联合体资格审查不合格。(3)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投标人信息的,不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4)投标人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投标人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资格审查人员查询结果为准。
(3)明细: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1描述: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提供有效资质证书。
(4)明细: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2描述: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提供证书。
(5)明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描述: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6)明细: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描述: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应提出相关资格要求;如属于特定行业项目,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小型、微型企业。(2)监狱企业。(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4)信用记录。
四、获取招标文件
:2022-08-09 18:53至2022-09-01 09:29:59(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
00:00:00至11:59:59,
12:00:00至23:59:59(北京
,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
、开标
和地点
2022-09-01 09:30(北京
)(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
)
预算金额:536400元
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5364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536400元
投标保证金: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1-1 |
C0908-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1(项) |
否 |
房屋拆除服务 |
536400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包1
(1)明细: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描述:1、投标人需满足以下条件,否则为无效投标:(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指的是货物制造商,工程(服务)采购项目中,指的是工程(服务)承建方(承接方)】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投标人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投标人【工程(服务)采购项目中,指的是工程(服务)承建方(承接方)】各方均需为中小企业。2、需提供的材料:投标人须按照本项目的项目属性(服务类)划分提供相对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第七章。未按规定提供的(含格式套用错误的)将不被认定为中小企业,资格审查不通过。3、特别说明:(1)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文件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2)投标人应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中标(成交)结果将同时公告中标(成交)投标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3)本项目适用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1
(1)明细: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要求(招标文件其他地方要求与本条款要求不一致的,以本条款要求为准)描述:1、根据《厦门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减轻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成本负担的通知》(厦财采〔2021〕5号)文件要求,本项目基本资格条件不再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改为采取“信用承诺制”,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采购文件附件)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2、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虚假承诺。投标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4、若投标人提供资信证明的,则须提供2021年1月
(2)明细:信用记录要求(招标文件其他地方要求与本条款要求不一致的,以本条款要求为准)描述:依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及厦门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使用的通知》(厦财采〔2020〕14号)的规定执行,具体要求如下: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厦门”网站(credit.xm.gov.cn)查询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2、截止时点:查询本项目投标截止
(3)明细: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1描述: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提供有效资质证书。
(4)明细: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2描述: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提供证书。
(5)明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描述: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6)明细: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描述: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应提出相关资格要求;如属于特定行业项目,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小型、微型企业。(2)监狱企业。(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4)信用记录。
四、获取招标文件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相关项目推荐
- 深铁超总基地北塔项目幕墙及擦窗机设计招标公告 2025-06-17
- 小梅沙滨海广场02-09地块办公公区精装修工程-石材采购招标采购公告 2025-06-17
- 沙湖里二楼空置场地及本部办公楼部分办公室装修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2025-06-17
- 千山湾实验室装修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6-17
- 中冶天工中原公司伊城名苑建设项目装修工程门窗(二标段)招标公告 2025-06-17
- 中国五冶孟津区钢结构工程吊车(流动起重机械)服务招标公告 2025-06-17
-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同心路邮政所装修项目招标公告 2025-06-17
- 杨凌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创新中心(二期)建设项目室内装修EPC工程招标公告 2025-06-17
- 中国二十冶工业公司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热连轧生产线优化升级改造项目钢结构制作3标段专业分包招标公告 2025-06-17
- 五矿二十三治广州市海珠区大干围AH101533地块项目混凝土输送泵询价通知 2025-0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