漓江路以北、潮北河以南地块标准厂房项目检测服务招标公告
日期:2022-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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漓江路以北、潮北河以南地块标准厂房项目检测服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漓江路以北、潮北河以南地块标准厂房项目已由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以《关于漓江路以北、潮北河以南地块标准厂房项目核准的批复》(盐开行审经审﹝2022﹞3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盐城东创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所需资金自筹、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漓江路以北、潮北河以南地块标准厂房项目检测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漓江路以北、潮北河以南地块标准厂房项目检测服务
2、建设地点: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漓江路以北、潮北河以南标准厂房地块。
3、工程规模:总用地面积约185531m2,总建筑面积约122307.19m2,新建建筑物包含厂房、成品库、固废库、职工餐厅、综合站房、废水处理站、门卫、围墙、道路等。
4、质量要求:合格。
5、工期(检测周期):满足招标人工程建设工期要求。本项目按施工进度需多次进场检测,当招标人通知进行检测时,中标人必须及时到达施工现场进行检测,服务期间中标人应主动跟踪现场施工进度,确保按招标人要求的检测
完成检测任务提交检测或试验报告。
6、本次招标共一个标段。
三、招标范围
1、招标范围:漓江路以北、潮北河以南地块标准厂房项目检测服务,主要包含但不限于见证取样检测、专项检测【包含但不限于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幕墙及钢结构工程检测、室内环境质量检测、建筑节能工程检测、建筑智能工程检测(含系统的性能检测、各类参数检测)、室内装饰工程检测、附属工程及配套工程等内容】全部建筑工程中所涉及的桩基检测、常规材料检测(含幕墙材料)、备案检测(包含但不限于水电材料、门窗检测、环境检测等内容)等所有检测服务及相关手续的备案(包含消防检测、防雷检测、人防检测等专业部门要求的特殊检测服务)。
如投标人不具备本次招标范围内部分检测内容的相关检测资质的,中标后须自行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检测机构提供检测服务并出具符合国家检测标准的合格检测报告(委托检测前须经招标人审核认可),但其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对所委托单位提供的成果文件负连带责任,结算时按投标人中标费率予以结算,投标人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上述因素。具体检测内容以招标人通知为准,招标人有调整工作量的权利。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格要求: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核定项目须包含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现场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和《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备案证书》,且同时具备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的独立法人。
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建设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项目组成员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需专业配备齐全。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负责人相关资料,其他项目组成员检测时按现场管理规定要求和检测需要配备。
4、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5、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盐城市市级有关部门及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区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2)投标人不得存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情形。
(3)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招标文件正文10.1.1以及10.1.2条失信行为的,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4)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
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5)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6)投标人不存在盐住建招【2020】4文规定的安全生产事故情形,且在通报暂停投标资格处罚期内。
(7)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1.4.3。
(8)投标人应保证符合上述信誉要求,如被证明违反,除按照招标文件处理,还将被视为不诚信行为,由相关部门按规定处理。
6、其他要求:
6.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特指以下三种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为准);
③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包括不限于投标人的子公司以及控股参股企业)、其他企业分公司负责人。(均以投标截止日注册登记为准)。
6.2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年7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年1-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7、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担任项目负责人。
8、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
止领取招标文件等资料。
2、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205.00元/标段,在线网银支付,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
、地点和开标
、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
(投标截止
):2022年8月2
9时。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漓江路以北、潮北河以南地块标准厂房项目已由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以《关于漓江路以北、潮北河以南地块标准厂房项目核准的批复》(盐开行审经审﹝2022﹞3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盐城东创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所需资金自筹、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漓江路以北、潮北河以南地块标准厂房项目检测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漓江路以北、潮北河以南地块标准厂房项目检测服务
2、建设地点: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漓江路以北、潮北河以南标准厂房地块。
3、工程规模:总用地面积约185531m2,总建筑面积约122307.19m2,新建建筑物包含厂房、成品库、固废库、职工餐厅、综合站房、废水处理站、门卫、围墙、道路等。
4、质量要求:合格。
5、工期(检测周期):满足招标人工程建设工期要求。本项目按施工进度需多次进场检测,当招标人通知进行检测时,中标人必须及时到达施工现场进行检测,服务期间中标人应主动跟踪现场施工进度,确保按招标人要求的检测
6、本次招标共一个标段。
三、招标范围
1、招标范围:漓江路以北、潮北河以南地块标准厂房项目检测服务,主要包含但不限于见证取样检测、专项检测【包含但不限于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幕墙及钢结构工程检测、室内环境质量检测、建筑节能工程检测、建筑智能工程检测(含系统的性能检测、各类参数检测)、室内装饰工程检测、附属工程及配套工程等内容】全部建筑工程中所涉及的桩基检测、常规材料检测(含幕墙材料)、备案检测(包含但不限于水电材料、门窗检测、环境检测等内容)等所有检测服务及相关手续的备案(包含消防检测、防雷检测、人防检测等专业部门要求的特殊检测服务)。
如投标人不具备本次招标范围内部分检测内容的相关检测资质的,中标后须自行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检测机构提供检测服务并出具符合国家检测标准的合格检测报告(委托检测前须经招标人审核认可),但其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对所委托单位提供的成果文件负连带责任,结算时按投标人中标费率予以结算,投标人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上述因素。具体检测内容以招标人通知为准,招标人有调整工作量的权利。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格要求: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核定项目须包含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现场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和《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备案证书》,且同时具备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的独立法人。
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建设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项目组成员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需专业配备齐全。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负责人相关资料,其他项目组成员检测时按现场管理规定要求和检测需要配备。
4、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5、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盐城市市级有关部门及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区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2)投标人不得存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情形。
(3)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招标文件正文10.1.1以及10.1.2条失信行为的,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4)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
(5)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6)投标人不存在盐住建招【2020】4文规定的安全生产事故情形,且在通报暂停投标资格处罚期内。
(7)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1.4.3。
(8)投标人应保证符合上述信誉要求,如被证明违反,除按照招标文件处理,还将被视为不诚信行为,由相关部门按规定处理。
6、其他要求:
6.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特指以下三种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为准);
③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包括不限于投标人的子公司以及控股参股企业)、其他企业分公司负责人。(均以投标截止日注册登记为准)。
6.2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年7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年1-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7、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担任项目负责人。
8、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
2、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205.00元/标段,在线网银支付,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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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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