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昌市养老综合服务示范项目宜都市社区老年服务中心0.4KV配电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22-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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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湖北宜昌市养老综合服务示范项目已由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鄂发改审批服务【2018】305号),建设资金来源为政府一般债券和上级专项补助资金。宜都市社会福利院作为招标人,现委托对湖北宜昌市养老综合服务示范项目宜都市社区老年服务中心0.4KV配电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湖北宜昌市养老综合服务示范项目宜都市社区老年服务中心0.4kV配电工程,新增砖砌电缆沟11米,直埋电缆沟136米,新增配电房至各楼栋主干线。
(2)资金来源:政府一般债券和上级专项补助资金。
(3)工程建设地点:宜都市陆城五宜大道。
(4)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施工内容,具体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
(5)工期要求:3
历天。
(6)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及电力行业现行相关施工验收标准规范的合格等级,供配电设备选用符合国家或电力行业标准的产品,并通过供电部门验收通电。
(7)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标准、符合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并严格按照《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8号)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导则》(NB/T 10096-2018)执行,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资格要求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
(2)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具备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承装、承修、承试为五级及以上资质。
(4)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5)投标人拟承担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机电工程,其注册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为该投标人,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同时未在在建工程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6)投标人拟派本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电力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备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
(7)投标人应提供拟派本项目的现场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质量员)、施工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各1人,拟派本项目的现场管理人员不得相互兼任;施工员和质检员(质量员)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现场专职安全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提供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8)投标人近五年来(以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承担过合同金额在160万元及以上的供电工程施工业绩。
(9)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均须提供投标人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证明(含分公司,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原件扫描件或带电子章的参保信息截图,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
(10)投标人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
(11)投标人的施工类“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诚信专项等级须为B级及以上。[投标截止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诚信住建信用信息专栏”(以下简称“诚信专栏”)查询投标企业信用信息等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开标现场当众公布(信用分值及等级以“诚信专栏”查询结果为准)。初次进入我市建筑市场且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诚信等级认定为A级,诚信分值计为100分。注:同时具备上述两种资质的投标人,其中一项资质的诚信专项等级为B级及以上即可。]
(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13)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未被列入信用黑名单的投标人。(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5)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要求(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投标人投标时,应当出具对应的《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下载
为2022年8月1
至2022年8月2
23时3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6、开标
(投标截止
):2022年9月
9时00分。
湖北宜昌市养老综合服务示范项目已由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鄂发改审批服务【2018】305号),建设资金来源为政府一般债券和上级专项补助资金。宜都市社会福利院作为招标人,现委托对湖北宜昌市养老综合服务示范项目宜都市社区老年服务中心0.4KV配电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湖北宜昌市养老综合服务示范项目宜都市社区老年服务中心0.4kV配电工程,新增砖砌电缆沟11米,直埋电缆沟136米,新增配电房至各楼栋主干线。
(2)资金来源:政府一般债券和上级专项补助资金。
(3)工程建设地点:宜都市陆城五宜大道。
(4)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施工内容,具体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
(5)工期要求:3
(6)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及电力行业现行相关施工验收标准规范的合格等级,供配电设备选用符合国家或电力行业标准的产品,并通过供电部门验收通电。
(7)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标准、符合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并严格按照《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8号)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导则》(NB/T 10096-2018)执行,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资格要求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
(2)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具备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承装、承修、承试为五级及以上资质。
(4)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5)投标人拟承担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机电工程,其注册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为该投标人,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同时未在在建工程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6)投标人拟派本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电力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备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
(7)投标人应提供拟派本项目的现场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质量员)、施工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各1人,拟派本项目的现场管理人员不得相互兼任;施工员和质检员(质量员)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现场专职安全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提供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8)投标人近五年来(以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承担过合同金额在160万元及以上的供电工程施工业绩。
(9)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均须提供投标人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证明(含分公司,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原件扫描件或带电子章的参保信息截图,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
(10)投标人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
(11)投标人的施工类“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诚信专项等级须为B级及以上。[投标截止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诚信住建信用信息专栏”(以下简称“诚信专栏”)查询投标企业信用信息等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开标现场当众公布(信用分值及等级以“诚信专栏”查询结果为准)。初次进入我市建筑市场且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诚信等级认定为A级,诚信分值计为100分。注:同时具备上述两种资质的投标人,其中一项资质的诚信专项等级为B级及以上即可。]
(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13)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未被列入信用黑名单的投标人。(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5)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要求(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投标人投标时,应当出具对应的《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下载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6、开标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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