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平市城乡供水一体化(二期)集镇供水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NEW招标公告
日期:2022-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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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漳平市城乡供水一体化(二期)集镇供水工程已由漳平市水利局以漳水审批2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省水务发展集团漳平水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上级补助资金,招标人为福建省水务发展集团漳平水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漳平市城乡供水一体化(二期)集镇供水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2.2建设地点:漳平市新桥镇、灵地乡、赤水镇、双洋镇、溪南镇、象湖镇、拱桥镇、芦芝镇、西园镇、桂林街道、官田乡,共计10个乡镇,1个街道。
2.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上级补助资金;
2.4工程概况:①新建工程:新建8个水厂及配套管网工程(新桥水厂、石码水厂、灵地水厂、涵口水厂、溪南水厂、象湖水厂、拱桥水厂、官田水厂),总供水规模15500t/d,②管网延伸工程:新建赤水水厂配套管网工程,供水规模1000t/d,城区管网延伸工程,供水规模499t/d。
2.5招标范围:漳平市城乡供水一体化(二期)集镇供水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的具体内容如下:
(1)勘察设计范围:工程施工图阶段勘察设计(配合第三方预算公司对工程量清单进行核对)及后续服务。
(2)施工范围:施工准备、施工图纸所载明的所有工程(含水土保持工程、环境保护工程)的施工、竣工验收等。
(3)采购范围:与工程相关(施工图载明的)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
(4)其他:配合招标人办理工程建设项目所必须履行的各类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等。
工程总承包单位必须负责与分包工程承包人及材料供应商的联系、配合、服务、协调和管理,并提供施工条件、相关设施、安全管理及统筹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资料管理等直至完成相关部门竣工备案验收及档案资料备案归档。
2.6工期:总工期:72
历天
2.6.1计划设计工期:
2.6.1.1(1)合同签订后3
历天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现场配合服务:自工程开工算起,至工程全部完(竣)工验收合格止。
2.6.2计划施工工期:
2.6.2.1施工工期:72
历天;
2.7工程质量要求:
2.7.1工程设计质量应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颁发的现行有效的设计、技术规范和规程、技术标准的规定,能顺利通过国家有关等部门的评审。
2.7.2工程施工质量应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①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引调水或水库枢纽)乙级及以上资质;②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③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④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⑤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则为施工单位)必须具有合法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即项目经理)应具备水利水电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具备有效的一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联合体投标,必须是施工单位派出),若同时符合施工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的项目总负责人可兼任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
3.5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2人,其中1人应具备水利水电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1人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联合体投标,必须是设计单位派出);
3.6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施工项目负责人1人应具备一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联合体投标,必须是施工单位派出)。
3.7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最低资格和人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投标人企业主要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则为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取得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9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成员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本招标项目允许由具有相应资质或能力的单位自愿组成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同时具有水利和市政资质施工单位,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或能力。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5)联合体各成员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成员应承担的职责。
3.10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3.11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8月
17时00分00秒至2022年9月
8时00分00秒注册后查看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5.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
:在投标截止
之前;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
(投标截止
):2022年9月
08时00分00秒。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漳平市城乡供水一体化(二期)集镇供水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2.2建设地点:漳平市新桥镇、灵地乡、赤水镇、双洋镇、溪南镇、象湖镇、拱桥镇、芦芝镇、西园镇、桂林街道、官田乡,共计10个乡镇,1个街道。
2.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上级补助资金;
2.4工程概况:①新建工程:新建8个水厂及配套管网工程(新桥水厂、石码水厂、灵地水厂、涵口水厂、溪南水厂、象湖水厂、拱桥水厂、官田水厂),总供水规模15500t/d,②管网延伸工程:新建赤水水厂配套管网工程,供水规模1000t/d,城区管网延伸工程,供水规模499t/d。
2.5招标范围:漳平市城乡供水一体化(二期)集镇供水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的具体内容如下:
(1)勘察设计范围:工程施工图阶段勘察设计(配合第三方预算公司对工程量清单进行核对)及后续服务。
(2)施工范围:施工准备、施工图纸所载明的所有工程(含水土保持工程、环境保护工程)的施工、竣工验收等。
(3)采购范围:与工程相关(施工图载明的)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
(4)其他:配合招标人办理工程建设项目所必须履行的各类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等。
工程总承包单位必须负责与分包工程承包人及材料供应商的联系、配合、服务、协调和管理,并提供施工条件、相关设施、安全管理及统筹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资料管理等直至完成相关部门竣工备案验收及档案资料备案归档。
2.6工期:总工期:72
2.6.1计划设计工期:
2.6.1.1(1)合同签订后3
2.6.2计划施工工期:
2.6.2.1施工工期:72
2.7工程质量要求:
2.7.1工程设计质量应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颁发的现行有效的设计、技术规范和规程、技术标准的规定,能顺利通过国家有关等部门的评审。
2.7.2工程施工质量应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①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引调水或水库枢纽)乙级及以上资质;②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③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④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⑤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则为施工单位)必须具有合法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即项目经理)应具备水利水电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具备有效的一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联合体投标,必须是施工单位派出),若同时符合施工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的项目总负责人可兼任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
3.5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2人,其中1人应具备水利水电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1人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联合体投标,必须是设计单位派出);
3.6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施工项目负责人1人应具备一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联合体投标,必须是施工单位派出)。
3.7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最低资格和人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投标人企业主要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则为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取得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9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成员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本招标项目允许由具有相应资质或能力的单位自愿组成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同时具有水利和市政资质施工单位,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或能力。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5)联合体各成员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成员应承担的职责。
3.10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3.11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8月
5.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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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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