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华电仪化热电有限公司1厂区采暖(制冷)站设备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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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招标条件
华电江苏能源有限公司相关项目厂区采暖(制冷)站设备已由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江苏分公司批准,招标人为江苏华电仪化热电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注册后查看(登录后查看)
2.2 项目规模:4台440t/h高温超高压煤粉锅炉和2×50MW级抽背汽轮发电机组及辅助设施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
2.4 招标范围
**具体为:
标段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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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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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书售价(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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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区采暖(制冷)站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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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区采暖(制冷)站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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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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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厂区采暖(制冷)站设备】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自2017年1月

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至少具有1个火力发电机组蒸汽型溴化锂机组成套设备的投运业绩,与代理商签订的合同不认定为有效业绩。(投运业绩证明材料:包含合同封面、供货范围、签订

、签字盖章页等的合同扫描件;加盖用户签章的投运或完工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或质量验收证明,或与投标业绩合同对应的结算发票等可以用于证明的材料)。
7.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标段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

: 2022-08-02 07:16到2022-08-09 17:00。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

: 2022-08-26 0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