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琶洲支线PZH-1标、广佛环线GFHD-1标、广清城际GQBY-2标重要自购物资钢材、水泥采购招标公告
日期:2022-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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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琶洲支线PZH-1标、广佛环线GFHD-1标、广清城际GQBY-2标重要自购物资钢材、水泥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建琶洲支线PZH-1标、广佛环线GFHD-1标、广清城际GQBY-2标重要自购物资钢材、水泥采购招标,招标人为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珠三角城际琶洲支线PZH-1标四工区项目部(牵头方)、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珠三角城际广佛环线GFHD-1标五工区项目部(成员方)、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广清北延站后GQBY-2标装修工区项目部(成员方),招标项目资金均来自相应工程项目资本金和银行贷款,出资比例:项目资本金出资50%、银行贷款50%,建设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钢材、水泥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广佛环线广州南站至白云机场段项目从城际铁路广州南站(不含)引出,经番禺区、海珠区、天河区、白云区,接入新塘经白云机场至广州北城际铁路竹料站(不含),线路全长46.537公里,设大石、科学中心、琶洲、金融城、智慧城、龙洞、大源及太和等8座车站。在竹料同步建设存车场及动车走行线等相关工程。本项目施工总工期为5年。
(2)穗莞深城际琶洲支线项目自琶洲站(不含)起,至莲花站(含)止,正线全长17.641公里。新设大学城东站、化龙站。本工程于2018年12月开工,项目批复工期 4 年(含联调联试及运行试验)。
(3)广清城际清远至省职教城段位于清远市清城区境内,起于广清城际清远(清城)站,自北端引出,经燕湖新城,沿清远大道折向北、于武广高铁清远站西侧下穿,向北跨北江,经飞霞山向西,终于省职教城站。正线全长19.737公里。全线共设车站4座,分别为燕湖新城站、清远东站、飞霞山站和省职教城站,其中飞霞山站为预留站;以及龙塘动车运用所改、扩建(检查库、宿舍楼、食堂、值守点),项目建设工期为4年。
2.2本次物资招标工程范围
(1)PZH-1标:琶洲站(不含)至莲花站(含同步实施工程),正线里程范围DK0+000(=广佛环线广州南至白云机场段DK17+292)~DK17+613.916(=佛莞城际广州南至望洪段DK22+928.308),左线全长17.621km,右线终点YDK17+793.622(=佛莞城际广州南至望洪段DK22+946.257),右线全长17.798km。包括莲花站同步实施及预留南延工程所需的钢材物资。
(2)GFHD-1标:广佛环线广州南站至白云机场段项目DSK0+226~DSK46+746.6,以及竹料存车场工程范围内全线站房装修所需的钢材。
(3)GQBY-2标:广州至清远城际轨道交通项目清远站(不含)至省职教城(含)段(里程范围DK67+610~DK87+498)范围内全线站房装修所需的钢材、水泥物资。
2.3本次招标包件划分、采购物资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交货地点、交货期等详见招标公告附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资质、财务、业绩、信誉和其他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详见招标公告附表。
3.2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所投包件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所投包件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与本招标项目所投包件其他投标人代理同一个制造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物资投标;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6)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 利害关系;
(7)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8)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9)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0)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
(1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4)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投标截止日在“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结果作为评标时的判断依据);
(1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作为评标时的判断依据);
(1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8)投标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且在限制期内,或(和)投标物资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且在限制期内(以投标截止日在”网站查询结果作为评标时的判断依据);
(19)被纳入国家铁路局 “黑名单”管理,且在公布期限内(以投标截止日在国家铁路局网站查询结果作为评标时的判断依据)。
(20) 投标人在近三年有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7月2
12时至2022年8月3日17时(北京
,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建琶洲支线PZH-1标、广佛环线GFHD-1标、广清城际GQBY-2标重要自购物资钢材、水泥采购招标,招标人为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珠三角城际琶洲支线PZH-1标四工区项目部(牵头方)、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珠三角城际广佛环线GFHD-1标五工区项目部(成员方)、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广清北延站后GQBY-2标装修工区项目部(成员方),招标项目资金均来自相应工程项目资本金和银行贷款,出资比例:项目资本金出资50%、银行贷款50%,建设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钢材、水泥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广佛环线广州南站至白云机场段项目从城际铁路广州南站(不含)引出,经番禺区、海珠区、天河区、白云区,接入新塘经白云机场至广州北城际铁路竹料站(不含),线路全长46.537公里,设大石、科学中心、琶洲、金融城、智慧城、龙洞、大源及太和等8座车站。在竹料同步建设存车场及动车走行线等相关工程。本项目施工总工期为5年。
(2)穗莞深城际琶洲支线项目自琶洲站(不含)起,至莲花站(含)止,正线全长17.641公里。新设大学城东站、化龙站。本工程于2018年12月开工,项目批复工期 4 年(含联调联试及运行试验)。
(3)广清城际清远至省职教城段位于清远市清城区境内,起于广清城际清远(清城)站,自北端引出,经燕湖新城,沿清远大道折向北、于武广高铁清远站西侧下穿,向北跨北江,经飞霞山向西,终于省职教城站。正线全长19.737公里。全线共设车站4座,分别为燕湖新城站、清远东站、飞霞山站和省职教城站,其中飞霞山站为预留站;以及龙塘动车运用所改、扩建(检查库、宿舍楼、食堂、值守点),项目建设工期为4年。
2.2本次物资招标工程范围
(1)PZH-1标:琶洲站(不含)至莲花站(含同步实施工程),正线里程范围DK0+000(=广佛环线广州南至白云机场段DK17+292)~DK17+613.916(=佛莞城际广州南至望洪段DK22+928.308),左线全长17.621km,右线终点YDK17+793.622(=佛莞城际广州南至望洪段DK22+946.257),右线全长17.798km。包括莲花站同步实施及预留南延工程所需的钢材物资。
(2)GFHD-1标:广佛环线广州南站至白云机场段项目DSK0+226~DSK46+746.6,以及竹料存车场工程范围内全线站房装修所需的钢材。
(3)GQBY-2标:广州至清远城际轨道交通项目清远站(不含)至省职教城(含)段(里程范围DK67+610~DK87+498)范围内全线站房装修所需的钢材、水泥物资。
2.3本次招标包件划分、采购物资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交货地点、交货期等详见招标公告附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资质、财务、业绩、信誉和其他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详见招标公告附表。
3.2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所投包件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所投包件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与本招标项目所投包件其他投标人代理同一个制造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物资投标;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6)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 利害关系;
(7)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8)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9)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0)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
(1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4)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投标截止日在“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结果作为评标时的判断依据);
(1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作为评标时的判断依据);
(1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8)投标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且在限制期内,或(和)投标物资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且在限制期内(以投标截止日在”网站查询结果作为评标时的判断依据);
(19)被纳入国家铁路局 “黑名单”管理,且在公布期限内(以投标截止日在国家铁路局网站查询结果作为评标时的判断依据)。
(20) 投标人在近三年有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7月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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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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