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轨道交通15号线二期工程物资联合采购招标公告
日期:2022-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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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重庆轨道交通15号线二期工程己由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渝发改交通(2021)66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建设资金已落实。根据国家相关文件、业主单位、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有关物资管理规定,现对防水卷材、防水涂料、防水板、止水带、土工布、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建设规模:重庆轨道交通15号线二期工程起于曾家站,经大学城中路站、大学城南站、陈家桥站、大学城北一路站、科学城 站、物流园北站、井口站、礼学路站、金山寺站、欢乐谷站,终点为15号线一期的九曲河东站。线路全长约32.8公里,其中地下线(含明挖段)30.5公里、高架线2.3公里。全线共设站11座,其中高架站1座,其余均为地下站。线路出物流园北站后至廖家溪大桥,沿线分别下穿襄渝铁路、渝贵铁路、渝黔线铁路、遂渝铁路蔡东联络线高架桥、遂渝铁路渭井下行线、遂渝铁路渭井上行线、成渝高铁高架桥。设张家湾车辆基地、张家湾主变电所。线路为双线,采用右侧行车制,采用最高运行速度140公里/小时、25kv交 流制式的城轨快线车辆,采用6辆编组,初期配车为17列/102辆。
重庆轨道交通 15 号线二期工程计划施工总工期63 个月。
2.1.1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重庆轨道交通15号线二期土建工程16标项目物流园北站~井口站区间是重庆轨道交通15号线二期工程的第7个区间。线路出物流园北站后,沿规划道路敷设,下穿襄渝铁路、中梁山西侧规划道路后,穿越中梁山出洞口,隧道全长约7778m,其中穿山部分为4944m。出隧道后,线路转为高架敷设,上跨212国道,到达井口站。区间左右线共设4个平面曲线,半径分别为2000(2000)、3000(3000)、1400(1990)、600(600),区间线路纵坡为双面坡,线路最大上坡40‰,最小上坡5.118‰,最大下坡29‰,最小下坡1.4‰,隧道埋深约0m~313m。桥涵工程:标段内桥梁240m,含桥梁下部结构、钢混结合梁、现浇简支箱梁、桥面系及附属工程。 隧道工程:标段内隧道4943.691m,含开挖、初期支护、二次衬砌等土建工程。TBM工程:标段内TBM长度2539.366m(单线)。
2.1.2.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重庆轨道交通15号线二期土建工程17标项目起止里程为K43+953.739~K46+674.125,长度为2.72km,含一站一区间。主要结构包括:井口站站前高架桥、井口站、井口站站后高架桥、路基、廖家溪轨道专用桥主桥及引桥。计划工期:土建工期48个月,计划开工日期为2021年9月3
2.1.3.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重庆轨道交通15号线二期土建工程18标项目施工里程范围为YK46+673.217~YK53+573.789,全线总长7912m(其中区间长度6142m,车站长度757m,出入场线1013m),含3站3区间,九曲河停车场出入线区间。三站分别为:礼学路站全长330.8m、金山寺站全长186.1m,欢乐谷站全长240.8m,其中礼学路站、金山寺站为明挖车站,欢乐谷站为暗挖车站,各站分别设出入口及风亭组。三区间分别为:礼学路站~金山寺站区间、金山寺站~欢乐谷站区间欢乐谷站~九曲河东站区间。
2.2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2.2 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 招标依据
3.1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管理规定》(中国铁建运管〔2021〕26号);
(6)《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7)《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区域中心实施办法》(中国铁建物采〔2018〕6号)。
4. 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2.1防水板:
①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人已获得持续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及ISO45001(或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③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商须具备防水板年产量不低于300万平米的生产能力,且拥有相应的配套生产、检测设备,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④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人近两年(2019-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产品生产商注册资本金不低于3500万元人民币。
⑤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生产商需提供(防水板)近三年内(2019-2021年)由国家认可的通过CMA或CNAS或CAL认证的省部级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报告,至少提供贰份符合上述要求的质量检验合格报告。
⑥供货业绩要求:须提供投标人近三年(2019-2021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文件至少2份,同时单个合同在500万元以上。(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和已签约合同的复印件,
⑦信誉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两年(自投标文件递交之日起往前推两年)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中禁止合作的供应商。
⑧其他:不接受代理商及联合体投标,投标产品生产商应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招标中同时投标。
4.2.2防水卷材、防水涂料:
①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许可和认证要求:并且已获得持续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及ISO45001(或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③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商须具备防水卷材年产量不低于500万平方米的生产能力,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供应能力满足供货期要求。
④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人近两年(2019-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产品生产商注册资本金不低于3500万元人民币。
⑤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生产商需提供近三年内(2019-2021年)由国家认可的通过CMA或CNAS或CAL认证的省部级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报告,(防水卷材、防水涂料)每种物资至少提供贰份符合上述要求的质量检验合格报告。
⑥供货业绩要求:须提供投标人近三年(2019-2021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文件(防水卷材、防水涂料)每种物资至少2份。(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和已签约合同的复印件,
⑦信誉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两年(自投标文件递交之日起往前推两年)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中禁止合作的供应商。
⑧其他:不接受代理商及联合体投标,投标产品生产商应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招标中同时投标。
4.2.3止水带、止水条、土工布:
①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人已获得持续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及ISO45001(或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③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商须具备止水带和遇水膨胀止水条年产量均不低于100万延米的生产能力,土工布年产量均不低于500万平方米的生产能力,且拥有相应的配套生产、检测设备,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④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人近两年(2019-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产品生产商注册资本金不低于3500万元人民币。
⑤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生产商需提供近三年内(2019-2021年)由国家认可的通过CMA或CNAS或CAL认证的省部级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报告,每种物资至少提供贰份符合上述要求的质量检验合格报告。
⑥供货业绩要求:须提供投标人近三年(2019-2021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文件(止水带、止水条、土工布、无纺布)每种物资至少2份,其中止水带单个合同在500万元以上的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和已签约合同的复印件,
⑦信誉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两年(自投标文件递交之日起往前推两年)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中禁止合作的供应商。
⑧其他:投标人须为止水带、防水板、土工布的生产商,并且满足本次招标的该物资的资格条件要求。其他物资允许外购,但外购的生产商必须满足本次招标的相关条件要求并出具针对投标包件的授权函。投标人应具备提供投标产品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招标中同时投标。
4.3 FSCL01、FSCL02包件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投标包件所包含物资的资格条件要求,允许外购的除外。
4.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6月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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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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