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云县小伊镇图穆线(小伊镇区段)提升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日期:2022-06-24
收藏项目
灌云县小伊镇图穆线(小伊镇区段)提升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灌云县小伊镇图穆线(小伊镇区段)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名称)已由灌云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灌发改投资14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灌云县小伊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已落实(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施工(标段)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灌云县小伊镇后场路,龙下路;
2.1.2建设规模:项目不涉及新增用地,主要包括道路拆除工程、人行道路面改造工程、绿化工程等配套设施。其中后场路1188m、龙下路人行道及边缘改造958m。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1.3招标控制价:2231290.36元(高于该控制价否决其投标);
2.1.4工期要求: 50 日历天;
2.1.5其他: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现行验收规范,等级为合格;
2.2招标范围:工程施工,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同时具备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在有效期内)。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自2020年6月2
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2021年6月2
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2022年3月2
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自/年/月/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含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或分公司负责人。
3.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符合文件要求的投标单位应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详见招标文件。
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的;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6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1)本工程执行苏清办【2011】13号、苏清办【2012】14号、苏清办【2013】10号、苏清办【2014】5号、连清办【2011】9号、连清办【2013】6号文、连清办【2014】4号、连清办【2015】6号文、连清办【2015】9号文、连清办【2015】15号文、苏清办【2016】7号文、连建招【2009】277号文、连清办【2016】2号、连清办【2017】5号、苏清办【2017】6号、苏清办【2018】4号、苏清办【2019】3号、连清办【2019】3号、连清办【2020】3号、苏清办【2020】2号、连清办【2021】3号文、苏清办【2021】5号文、苏清办【2022】17号等,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报名时将不予受理。
(2)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5】16号文、苏建规字1号文。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市场不良行为(应在公示期内的不良行为)、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投标人无借牌挂靠行为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承诺内容包括: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对违约责任做出书面承诺。市场不良行为界定:省内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为准,省外以各省(含地级市及以上,不含县级市、县(区))行业管理网站(建设主管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部门)为准。(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
(3)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18】96号“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投诉处理程序》的通知”、连建发336号“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通知”、连建发338号“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关问题的通知”;
(4)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公布为准。
(5)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重要提醒:投标人请慎重考虑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的安排,确保施工合同按时备案,否则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还需赔偿)。
(6)投标人确定的项目负责人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开评标、异议投诉处理等)。项目负责人必须有法人授权书及不少于6个月缴纳社保凭证,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劳动合同(有效期内)、2021年12月至2022年5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连续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或社保部门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没有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或电子专用章的,均不予以认可)等证明材料(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必须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
(7)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挂靠单位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如发现挂靠单位报名,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在招投标活动中发现投标人存在围标、串标行为的,招标人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出借(挂靠)资质行为认定依据《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号)等文件涉及“违法转包、分包、挂靠”等条款精神。
(8)资格审查申请书的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开始
为:2022年6月 2
;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
5.1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
为:2022年7月
10 时00分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灌云县小伊镇图穆线(小伊镇区段)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名称)已由灌云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灌发改投资14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灌云县小伊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已落实(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施工(标段)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灌云县小伊镇后场路,龙下路;
2.1.2建设规模:项目不涉及新增用地,主要包括道路拆除工程、人行道路面改造工程、绿化工程等配套设施。其中后场路1188m、龙下路人行道及边缘改造958m。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1.3招标控制价:2231290.36元(高于该控制价否决其投标);
2.1.4工期要求: 50 日历天;
2.1.5其他: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现行验收规范,等级为合格;
2.2招标范围:工程施工,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同时具备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在有效期内)。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自2020年6月2
■自2021年6月2
■自2022年3月2
■自/年/月/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含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或分公司负责人。
3.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符合文件要求的投标单位应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详见招标文件。
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的;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6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1)本工程执行苏清办【2011】13号、苏清办【2012】14号、苏清办【2013】10号、苏清办【2014】5号、连清办【2011】9号、连清办【2013】6号文、连清办【2014】4号、连清办【2015】6号文、连清办【2015】9号文、连清办【2015】15号文、苏清办【2016】7号文、连建招【2009】277号文、连清办【2016】2号、连清办【2017】5号、苏清办【2017】6号、苏清办【2018】4号、苏清办【2019】3号、连清办【2019】3号、连清办【2020】3号、苏清办【2020】2号、连清办【2021】3号文、苏清办【2021】5号文、苏清办【2022】17号等,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报名时将不予受理。
(2)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5】16号文、苏建规字1号文。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市场不良行为(应在公示期内的不良行为)、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投标人无借牌挂靠行为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承诺内容包括: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对违约责任做出书面承诺。市场不良行为界定:省内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为准,省外以各省(含地级市及以上,不含县级市、县(区))行业管理网站(建设主管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部门)为准。(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
(3)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18】96号“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投诉处理程序》的通知”、连建发336号“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通知”、连建发338号“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关问题的通知”;
(4)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公布为准。
(5)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重要提醒:投标人请慎重考虑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的安排,确保施工合同按时备案,否则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还需赔偿)。
(6)投标人确定的项目负责人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开评标、异议投诉处理等)。项目负责人必须有法人授权书及不少于6个月缴纳社保凭证,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劳动合同(有效期内)、2021年12月至2022年5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连续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或社保部门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没有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或电子专用章的,均不予以认可)等证明材料(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必须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
(7)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挂靠单位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如发现挂靠单位报名,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在招投标活动中发现投标人存在围标、串标行为的,招标人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出借(挂靠)资质行为认定依据《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号)等文件涉及“违法转包、分包、挂靠”等条款精神。
(8)资格审查申请书的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开始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
5.1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相关项目推荐
- 深能满城100MW林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参加2025年绿色发展大会宣传推广服务招标公告 2025-07-11
- 深能北方能源控股有限公司下属奈曼及天宝光伏电站项目光伏组件抽检服务招标公告 2025-07-11
- 重庆中节能清洁能源有限公司2025-2027年各站洗手间卫生消毒服务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2025-07-11
- 承克高速公路项目进场便道垫路碎石采购公告 2025-07-11
- 杭州钱江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仓库25项废旧电力设施处置项目二次招标的公告 2025-07-11
- 中国电信信阳分公司人工智能计算中心云区安全设备项目标包三招标公告 2025-07-11
- 中交三航局上海分(二公司)碎石采购招标公告 2025-07-11
- 长春市清洁能源取暖能力建设-建筑能效提升和分散式清洁取暖改造实施效果后评估招标公告 2025-07-11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六安分公司霍邱县某单位咨询平台信息化服务项目询比公告 2025-07-11
- 弋阳县龟峰景区观光车(新能源)采购招标公告 2025-0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