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太忻一体化经济区供水工程—大盂产业新城上原地表水厂供水工程已由太原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并审管投批字【2022】76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太原供水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申请财政资金、政府债券,以及企业自筹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上原地表水厂位于石岭关以南1km,太忻大道东侧上原村,供水水源为太原市第二地表水源——滹沱河;设计供水规模12.6万m³/d,占地面积约6.02公顷(90.3亩)。水厂采用预处理(远期)+常规处理+深度处理(远期)的工艺流程。近期工程建设内容为格栅及预臭氧接触池、常规处理车间(斜管沉淀池、V型滤池、反冲洗泵房)、清水池、应急加药间、综合加药间、臭氧发生器间下叠排泥池、污泥浓缩车间、平衡池及脱水机房、液氧站、综合管理楼、大门及门卫室等;为了满足提升水质需求,远期工程增设深度处理车间(活性炭滤池、臭氧接触池及提升泵房)及臭氧系统设备,工程总投资约为45755.04万元。
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工程的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6月2

9时00分至 2022年6月3

17时00分(北京

)**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招标资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

(投标截止

,下同)为2022年7月1

9时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