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御河道热力一次网工程(千岛湖路-桓仁湖路西侧)设计已由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以秦皇岛开发区热力管网工程,秦开招标核字【2016】1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秦皇岛开发区泰盛动力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秦皇岛开发区泰盛动力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1.工程名称:御河道热力一次网工程(千岛湖路-桓仁湖路西侧)设计;2.建设地点: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区御河道;3.建设规模:设计热力管道1600(单程)米,管径DN500。施工估算总投资1080万元;4.设计周期:30天(日历天);5.招标范围:按要求完成本工程方案及施工图设计;6.设计费估算价:41.4万元;7.质量要求:合格;8.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2 招标范围:按要求完成本工程方案及施工图设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足够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的投标人。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公用设备(动力)注册证书。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0元。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06-24 09:00至2022-06-30 17:00(北京

,下同),注册后查看(登录后查看)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

为2022-07-20 0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