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矿区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项目金牛阳光苑工程东区光纤入户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冀发改投资【2007】1806号、邢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邢发改审批【2013】20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冀中能源邢台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冀中能源邢台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金牛阳光苑工程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冀中能源邢台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冀中能源邢台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金牛阳光苑工程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金牛阳光苑小区东区总建筑面积约98.09万平方米,其中住宅楼共41栋,总户数6478户。
2.2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滨江路以西、七里河以南,南水北调干渠东侧;
2.3招标范围:金牛阳光苑工程东区光纤入户施工建设,具体内容和要求详见工程量清单;
2.4质量标准:合格;
2.5计划工期:各组团接招标人书面开工通知后3

历天,计划总工期9

历天;
2.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3财务要求:/;
3.1.4业绩要求:/。
3.1.5信誉要求:
(1)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
3.1.6其他要求:/。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6月2

9时00分至2022年6月3

17时00分(北京

,下同),注册后查看(登录后查看)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