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宿州市分公司全市食堂托管服务和食材供应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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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2022年6月23日
**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宿州市分公司(采购人)委托,对其“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宿州市分公司全市食堂托管服务和食材供应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潜在投标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
1.招标条件
1.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宿州市分公司全市食堂托管服务和食材供应采购项目;
1.2 采 购 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宿州市分公司
1.3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采购预算金额969.06万元;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市分公司综合办公室及各县分公司;
2.2、项目规模:自筹资金。
2.3、项目内容: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宿州市分公司全市食堂托管服务和食材供应采购项目,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4、标包划分:十个包段,具体如下:
包号 |
类别 |
项目内容 |
项目预算(万元/年) |
1 |
食堂托管服务 |
市分公司食堂托管服务 |
45.86 |
2 |
萧县分公司食堂托管服务 |
15 |
3 |
灵璧县分公司食堂托管服务 |
11.16 |
4 |
泗县分公司食堂托管服务 |
21 |
5 |
砀山县分公司食堂托管服务 |
31.2 |
采购金额合计 |
124.22 |
6 |
食材供应 |
市分公司食材供应 |
350 |
7 |
萧县分公司食材供应 |
130 |
8 |
灵璧县分公司食材供应 |
108 |
9 |
泗县县分公司食材供应 |
101.8 |
10 |
砀山县分公司食材供应 |
155.04 |
采购金额合计 |
844.84 |
2.5、服务期:自目前现有合同截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

至,后评估超过90分,可续签一年,最多续签两次。
3.响应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单位。
3.2、供应商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3.3、供应商必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4、供应商必须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并进行登记备案,否则无资格参加本项目。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3.7、供应商参与安徽邮政及下属机构招标采购项目中无以下记录:因自身原因未经采购人允可放弃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的、因自身原因违约或中止合同的(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由采购人审核)。
3.8、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本项目: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办法: 资格后审 。
5.招标文件获取

及方式
5.1报名

:2022年6月 23日

09:00至2022年6月2


17:30 ;
5.2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6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 6.响应招标文件递交截止

:2022年7月13日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