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政和同心经济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政和经济开发区西区污水管网建设项目(一期)招标公告
日期:2022-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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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政和经济开发区西区污水管网建设项目已由政和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以政和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关于政和经济开发区西区污水管网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政发审【2021】24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建省政和同心经济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除上级补助外,其余自筹,招标人为福建省政和同心经济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政和同心经济开发区内;
2.2.工程建设规模:总投资约2466470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政和经济开发区西区污水管网建设项目(一期),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等内容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不低于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依据闽建筑[2019]22号文规定不可用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2466470.00元;(暂列金额:113904.00元,专业工程暂估价:0.00元,甲供材料费:0.00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9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0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2.6.标段划分:/;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0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省外建筑业企业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参加投标的,应按《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闽建筑〔2015〕35号文)和《关于规范省外入闽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闽建办筑【2015】13号)要求开标前办理企业信息登记;2、根据《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15号)的规定,投标人及拟派出的现场主要管理人员未处在县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中明确的从业限制期限内;且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3、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4、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5、根据《福建省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实施办法(试行)》闽建〔2016〕5号及闽建办建〔2016〕10号的相关规定,被列入黑名单施工企业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的房屋和市政工程投标,被列入黑名单的建造师等主要执业注册人员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承接新的任务。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应当将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情形作为否决投标;6、根据建办市5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闽建筑22号《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已经取消,不作为有效投标人资格。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06-16 08:30:00至2022-06-22 08:30:00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开标
(投标截止
):2022-07-06 08:30:00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政和经济开发区西区污水管网建设项目已由政和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以政和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关于政和经济开发区西区污水管网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政发审【2021】24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建省政和同心经济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除上级补助外,其余自筹,招标人为福建省政和同心经济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政和同心经济开发区内;
2.2.工程建设规模:总投资约2466470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政和经济开发区西区污水管网建设项目(一期),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等内容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不低于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依据闽建筑[2019]22号文规定不可用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2466470.00元;(暂列金额:113904.00元,专业工程暂估价:0.00元,甲供材料费:0.00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9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0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2.6.标段划分:/;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0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省外建筑业企业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参加投标的,应按《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闽建筑〔2015〕35号文)和《关于规范省外入闽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闽建办筑【2015】13号)要求开标前办理企业信息登记;2、根据《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15号)的规定,投标人及拟派出的现场主要管理人员未处在县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中明确的从业限制期限内;且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3、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4、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5、根据《福建省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实施办法(试行)》闽建〔2016〕5号及闽建办建〔2016〕10号的相关规定,被列入黑名单施工企业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的房屋和市政工程投标,被列入黑名单的建造师等主要执业注册人员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承接新的任务。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应当将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情形作为否决投标;6、根据建办市5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闽建筑22号《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已经取消,不作为有效投标人资格。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06-16 08:30:00至2022-06-22 08:30:00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开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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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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