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州湘江战役红色文化旅游配套设施(红色湘江文化体验带、田园综合体体验区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日期:2022-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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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全州湘江战役红色文化旅游配套设施(红色湘江文化体验带、田园综合体体验区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已由全州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全州湘江战役红色文化旅游配套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全发改项字119号)、《关于全州湘江战役红色文化旅游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全发改研字73号)、《关于全州湘江战役红色文化旅游配套设施(红色湘江文化体验带、田园综合体体验区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全发改设字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全州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上级补助资金和地方投资,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括
建设地点:全州县两河镇、石塘镇、凤凰镇、才湾镇、枧塘镇
建设规模:本项目包含红色湘江文化体验带(一期)包括慢行绿道3.44km、绿道沿线建设13个驿站、人居环境提升改造174栋;田园综合体体验区配套设施三号路长0.713km。
本项目概算价:约14385.24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13204.08万元、设计费349.87万元、扬尘防治费105.63万元、预备费725.66万元】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360天(日历天)。
2.2招标范围:
依据拟建项目已批复的初步设计、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施工的工程总承包内容招标,包括慢行绿道、绿道沿线设施、人居环境提升改造、田园综合体体验区配套设施。
2.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4本项目不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
2.5本项目不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相关专业工程设计资质和工程施工资质。其中:工程设计资质只需具有以下任何一项资质即可:(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2)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和风景园林工程专项乙级资质;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或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或二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国家注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和中级及以上职称(联合体投标的,需为牵头单位员工),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施工项目经理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施工项目经理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及桂建管﹝2016﹞70号文除外)。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市政类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备注:涉及市政道桥专业等尚未实行注册制的设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要求即可】
3.2.3施工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初级及以上职称,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施工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作为施工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及桂建管﹝2016﹞70号文除外)
3.2.4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3业绩要求:无要求。
3.4本次招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可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4.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4.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4.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并按照企业信誉实力评分较低的企业确定企业信誉实力分。
3.5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请于2022年5月3
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
止,注册后查看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
(投标截止
,下同)为2022年7月
9时30分。
本招标项目全州湘江战役红色文化旅游配套设施(红色湘江文化体验带、田园综合体体验区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已由全州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全州湘江战役红色文化旅游配套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全发改项字119号)、《关于全州湘江战役红色文化旅游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全发改研字73号)、《关于全州湘江战役红色文化旅游配套设施(红色湘江文化体验带、田园综合体体验区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全发改设字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全州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上级补助资金和地方投资,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括
建设地点:全州县两河镇、石塘镇、凤凰镇、才湾镇、枧塘镇
建设规模:本项目包含红色湘江文化体验带(一期)包括慢行绿道3.44km、绿道沿线建设13个驿站、人居环境提升改造174栋;田园综合体体验区配套设施三号路长0.713km。
本项目概算价:约14385.24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13204.08万元、设计费349.87万元、扬尘防治费105.63万元、预备费725.66万元】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360天(日历天)。
2.2招标范围:
依据拟建项目已批复的初步设计、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施工的工程总承包内容招标,包括慢行绿道、绿道沿线设施、人居环境提升改造、田园综合体体验区配套设施。
2.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4本项目不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
2.5本项目不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相关专业工程设计资质和工程施工资质。其中:工程设计资质只需具有以下任何一项资质即可:(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2)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和风景园林工程专项乙级资质;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或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或二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国家注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和中级及以上职称(联合体投标的,需为牵头单位员工),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施工项目经理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施工项目经理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及桂建管﹝2016﹞70号文除外)。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市政类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备注:涉及市政道桥专业等尚未实行注册制的设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要求即可】
3.2.3施工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初级及以上职称,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施工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作为施工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及桂建管﹝2016﹞70号文除外)
3.2.4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3业绩要求:无要求。
3.4本次招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可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4.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4.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4.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并按照企业信誉实力评分较低的企业确定企业信誉实力分。
3.5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请于2022年5月3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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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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