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报名资料内容及要求(无需密封,均需加盖公司公章) |
1 |
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时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2 |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
3 |
必须具有对公银行账户(投标时提供证明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4 |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
5 |
授权委托书(非法人投标时提供) |
6 |
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法人投标时) 或 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非法人投标时) |
7 |
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及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声明1份(模板见附件招标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