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西十高铁陕西段XSZQ-5标段项目主要工程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日期:2022-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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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西十高铁陕西段XSZQ-5标段项目主要工程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注册后查看
1. 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西安至十堰铁路站前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国铁集团、陕西省人民政府、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建西安至十堰高速铁路DK8+561~DK263+043.23段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21〕46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西成铁路客运专线陕西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西十高铁陕西段XSZQ-5标段项目经理部。本项目物资建材、型材、粉煤灰、锚杆、预埋槽道、防水材料已具备招标条件,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新建西安至十堰高速铁路陕西段XSZQ-5标起讫里程为DK108+625~DK136+034.75,全长27.41km。主要工程内容为:路基1段/21.75m;大中桥梁5座/907m,分别为南宽坪大桥、葛条中桥、磨沟河大桥、张家塬大桥和张家塬中桥;隧道5座/26686m,分别为肖岭隧道(2号、出口工区)5756m、西芦山隧道8924m、桦树台隧道9343m(标段最长)、寨子梁隧道2395m和张家塬隧道267.85m。
本标段土建工程开工日期为:2021年12月2
,计划竣工日期:202
6月2
,总工期:1643日历天。
2.2招标内容: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表1,投标人对所有包件应一包一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
3.2.1建材(建筑钢筋)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符合招标物资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2)许可和认证要求:生产厂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允许代理商可以代理多个厂家进行投标。
(3)生产能力要求:生产能力满足招标物资需求的生产供应,具备投标物资所有必备的生产设备和检测能力,确保正在执行合同及若中标后能充足供应。
(4)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为一般纳税人,能够开具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生产厂注册资金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2019年、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生产商具有近两年(2020-2021)省部级及以上检测机构或国家认可独立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质量合格的检验报告。
(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2020-2021)铁路、公路或市政等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证明材料(包含在此期间内执行过的有效合同和新签的有效合同,须附合同、履约良好证明等复印件);生产商投标不受供货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要求:信用良好,生产商、代理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清退出铁路市场,处于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内,参与中铁隧道局集团其他铁路项目物资招标时有重大失信行为或恶劣行为,近三年内与中铁隧道局集团及物资分公司发生法律纠纷且未达成调解。
3.2.2型材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符合招标物资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2)许可和认证要求:生产厂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不再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除外),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3)生产能力要求:生产能力满足招标物资需求的生产供应,具备投标物资所有必备的生产设备和检测能力,确保正在执行合同及若中标后能充足供应。
(4)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一般纳税人,能够开具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生产厂注册资金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2019年、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生产商具有近两年(2020-2021)省部级及以上检测机构或国家认可独立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质量合格的检验报告。
(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2020-2021)铁路、公路或市政等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证明材料(包含在此期间内执行过的有效合同和新签的有效合同,须附合同、履约良好证明等复印件);生产商投标不受供货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要求:信用良好,生产商、代理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清退出铁路市场,处于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内,参与中铁隧道局集团其他铁路项目物资招标时有重大失信行为或恶劣行为,近三年内与中铁隧道局集团及物资分公司发生法律纠纷且未达成调解。
3.2.3粉煤灰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符合招标物资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2)许可和认证要求:生产厂的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3)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厂须具有分选设备,生产厂年生产能力不低于15万吨,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具备生产I级、II级粉煤灰能力,必须是电厂原厂生产的粉煤灰,不接受二次加工的粉煤灰。生产厂剩余生产能力满足招标物资需求的生产供应,具备投标物资所有必备的生产设备和检测能力,确保正在执行合同及若中标后能充足供应。
(4)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且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够开具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2019年、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生产商必须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可以满足现行国标及铁标;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2020-2021)省部级及以上检测机构或国家认可的独立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关于投标产品质量合格的检验报告。
(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2020-2021)铁路、公路或市政等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证明材料(包含在此期间内执行过的有效合同和新签的有效合同,须附合同、履约良好证明等复印件)。
(7)履约信用要求:信用良好,生产商、代理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清退出铁路市场,处于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内,参与中铁隧道局集团其他铁路项目物资招标时有重大失信行为或恶劣行为,近三年内与中铁隧道局集团及物资分公司发生法律纠纷且未达成调解。
(8)其他要求:代理商须提供由电厂或其合法的粉煤灰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函或说明函(需备注电厂或其合法的粉煤灰生产厂家联系方式),若授权函或说明函件等证明资料由经销商出具的,代理商须同时提供经销商与电厂的合同或合作协议的复印件;未经招标人允许,代理商不得私自更换代理的生产商。代理商还须提供其代理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函、对应产品的质量检测报告及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扫描件,须在购买标书截止后
内提供至招标人指定邮箱,由招标人针对投标人所提供的粉煤灰生产厂家材料进行预审,不满足招标要求的在评标中将认定为非有效投标人。
3.2.4土工布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符合招标物资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商。
(2)许可和认证要求:生产厂的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提供有效的“中铁铁路产品认证中心”颁发的CRCC认证证书。
(3)生产能力要求:剩余生产能力满足招标物资需求的生产供应,具备投标物资所有必备的生产设备和检测能力,确保正在执行合同及若中标后能充足供应。
(4)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且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够开具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2019年、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符合国家现行及铁路验收标准;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2020-2021)省部级及以上检测机构或国家认可的独立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关于投标产品质量合格的检验报告。
(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2020-2021年期间的铁路、公路或市政等国家重点建设项目2个及以上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包含在此期间内执行过的有效合同及在此期间内新签有效合同,良好的履约证明)。
(7)履约信用要求:信用良好,生产商、代理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清退出铁路市场,处于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内,参与中铁隧道局集团其他铁路项目物资招标时有重大失信行为或恶劣行为,近三年内与中铁隧道局集团及物资分公司发生法律纠纷且未达成调解。
3.2.5盲管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符合招标物资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商。
(2)许可和认证要求:生产厂的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3)生产能力要求:剩余生产能力满足招标物资需求的生产供应,具备投标物资所有必备的生产设备和检测能力,确保正在执行合同及若中标后能充足供应。
(4)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且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够开具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2019年、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符合国家现行及铁路验收标准;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2020-2021)省部级及以上检测机构或国家认可的独立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关于投标产品质量合格的检验报告。
(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2020-2021在此期间内执行过的有效合同及在此期间内新签有效合同,良好的履约证明)。
(7)履约信用要求:信用良好,生产商、代理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清退出铁路市场,处于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内,参与中铁隧道局集团其他铁路项目物资招标时有重大失信行为或恶劣行为,近三年内与中铁隧道局集团及物资分公司发生法律纠纷且未达成调解。
3.2.6凸壳式排水板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符合招标物资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商。
(2)许可和认证要求:生产厂的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提供有效的“中铁铁路产品认证中心”(依据《铁路隧道防排水材料第3部分:防排水板》(Q/CR562.3-2018)标准)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铁路CRCC认证证书。
(3)生产能力要求:剩余生产能力满足招标物资需求的生产供应,具备投标物资所有必备的生产设备和检测能力,确保正在执行合同及若中标后能充足供应。
(4)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且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够开具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2019年、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符合国家现行及铁路验收标准;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2020-2021)省部级及以上检测机构或国家认可的独立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关于投标产品质量合格的检验报告。
(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2020-2021年期间的铁路、公路或市政等国家重点建设项目2个及以上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包含在此期间内执行过的有效合同及在此期间内新签有效合同,良好的履约证明)。
(7)履约信用要求:信用良好,生产商、代理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清退出铁路市场,处于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内,参与中铁隧道局集团其他铁路项目物资招标时有重大失信行为或恶劣行为,近三年内与中铁隧道局集团及物资分公司发生法律纠纷且未达成调解。
3.2.7中空锚杆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符合项目经营范围的生产商。
(2)许可和认证要求:生产厂家具有投标产品对应标的物的生产能力证明、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国家无强制要求的除外)、加工企业需有相关加工许可证明,专利产品(如有)需要提供专利授权;生产厂的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环保获得国家相关部门认可;
(3)财务能力要求: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含)人民币,且实缴资本不低于注册资本50%。须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2019年、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生产商具有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书)和管理制度,具有省部级以上或国家专业检测、检验机构出具的2020-2021年的产品质量检测检验合格报告。
(5)供货业绩要求:须提供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子分公司的相关产品的供货业绩证明材料(最少提供3份)(如中标通知书、合同、发票等);具有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子分公司框架协议供应商资格的优先。
(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符合招标物资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商。
(2)许可和认证要求:生产厂的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投标物资须取得“中铁检验认证中心”颁发的 CRCC 认证证书(若生产商申请了认证,但还没有颁发认证的,生产商应提供申请 CRCC 的报名受理通知书、缴费通知单、缴费凭证)。
(3)生产能力要求:剩余生产能力满足招标物资需求的生产供应,具备投标物资所有必备的生产设备和检测能力,确保正在执行合同及若中标后能充足供应。
(4)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且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够开具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2019年、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符合国家现行及铁路验收标准;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2020-2021)省部级及以上检测机构或国家认可的独立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关于投标产品质量合格的检验报告。
(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2020-2021年期间的铁路、公路或市政等国家重点建设项目2个及以上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包含在此期间内执行过的有效合同及在此期间内新签有效合同,良好的履约证明)。
(7)履约信用要求:信用良好,生产商、代理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清退出铁路市场,处于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内,参与中铁隧道局集团其他铁路项目物资招标时有重大失信行为或恶劣行为,近三年内与中铁隧道局集团及物资分公司发生法律纠纷且未达成调解。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法人代表为同一个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包件中投标;生产商与代理商不得在同一包件中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5月13日至2022年5月2
。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
为:2022年6月
9时00分至10时00分。
招标编号:注册后查看
1. 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西安至十堰铁路站前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国铁集团、陕西省人民政府、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建西安至十堰高速铁路DK8+561~DK263+043.23段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21〕46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西成铁路客运专线陕西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西十高铁陕西段XSZQ-5标段项目经理部。本项目物资建材、型材、粉煤灰、锚杆、预埋槽道、防水材料已具备招标条件,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新建西安至十堰高速铁路陕西段XSZQ-5标起讫里程为DK108+625~DK136+034.75,全长27.41km。主要工程内容为:路基1段/21.75m;大中桥梁5座/907m,分别为南宽坪大桥、葛条中桥、磨沟河大桥、张家塬大桥和张家塬中桥;隧道5座/26686m,分别为肖岭隧道(2号、出口工区)5756m、西芦山隧道8924m、桦树台隧道9343m(标段最长)、寨子梁隧道2395m和张家塬隧道267.85m。
本标段土建工程开工日期为:2021年12月2
2.2招标内容: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表1,投标人对所有包件应一包一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
3.2.1建材(建筑钢筋)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符合招标物资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2)许可和认证要求:生产厂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允许代理商可以代理多个厂家进行投标。
(3)生产能力要求:生产能力满足招标物资需求的生产供应,具备投标物资所有必备的生产设备和检测能力,确保正在执行合同及若中标后能充足供应。
(4)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为一般纳税人,能够开具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生产厂注册资金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2019年、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生产商具有近两年(2020-2021)省部级及以上检测机构或国家认可独立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质量合格的检验报告。
(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2020-2021)铁路、公路或市政等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证明材料(包含在此期间内执行过的有效合同和新签的有效合同,须附合同、履约良好证明等复印件);生产商投标不受供货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要求:信用良好,生产商、代理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清退出铁路市场,处于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内,参与中铁隧道局集团其他铁路项目物资招标时有重大失信行为或恶劣行为,近三年内与中铁隧道局集团及物资分公司发生法律纠纷且未达成调解。
3.2.2型材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符合招标物资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2)许可和认证要求:生产厂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不再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除外),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3)生产能力要求:生产能力满足招标物资需求的生产供应,具备投标物资所有必备的生产设备和检测能力,确保正在执行合同及若中标后能充足供应。
(4)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一般纳税人,能够开具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生产厂注册资金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2019年、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生产商具有近两年(2020-2021)省部级及以上检测机构或国家认可独立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质量合格的检验报告。
(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2020-2021)铁路、公路或市政等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证明材料(包含在此期间内执行过的有效合同和新签的有效合同,须附合同、履约良好证明等复印件);生产商投标不受供货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要求:信用良好,生产商、代理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清退出铁路市场,处于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内,参与中铁隧道局集团其他铁路项目物资招标时有重大失信行为或恶劣行为,近三年内与中铁隧道局集团及物资分公司发生法律纠纷且未达成调解。
3.2.3粉煤灰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符合招标物资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2)许可和认证要求:生产厂的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3)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厂须具有分选设备,生产厂年生产能力不低于15万吨,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具备生产I级、II级粉煤灰能力,必须是电厂原厂生产的粉煤灰,不接受二次加工的粉煤灰。生产厂剩余生产能力满足招标物资需求的生产供应,具备投标物资所有必备的生产设备和检测能力,确保正在执行合同及若中标后能充足供应。
(4)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且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够开具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2019年、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生产商必须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可以满足现行国标及铁标;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2020-2021)省部级及以上检测机构或国家认可的独立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关于投标产品质量合格的检验报告。
(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2020-2021)铁路、公路或市政等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证明材料(包含在此期间内执行过的有效合同和新签的有效合同,须附合同、履约良好证明等复印件)。
(7)履约信用要求:信用良好,生产商、代理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清退出铁路市场,处于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内,参与中铁隧道局集团其他铁路项目物资招标时有重大失信行为或恶劣行为,近三年内与中铁隧道局集团及物资分公司发生法律纠纷且未达成调解。
(8)其他要求:代理商须提供由电厂或其合法的粉煤灰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函或说明函(需备注电厂或其合法的粉煤灰生产厂家联系方式),若授权函或说明函件等证明资料由经销商出具的,代理商须同时提供经销商与电厂的合同或合作协议的复印件;未经招标人允许,代理商不得私自更换代理的生产商。代理商还须提供其代理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函、对应产品的质量检测报告及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扫描件,须在购买标书截止后
3.2.4土工布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符合招标物资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商。
(2)许可和认证要求:生产厂的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提供有效的“中铁铁路产品认证中心”颁发的CRCC认证证书。
(3)生产能力要求:剩余生产能力满足招标物资需求的生产供应,具备投标物资所有必备的生产设备和检测能力,确保正在执行合同及若中标后能充足供应。
(4)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且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够开具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2019年、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符合国家现行及铁路验收标准;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2020-2021)省部级及以上检测机构或国家认可的独立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关于投标产品质量合格的检验报告。
(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2020-2021年期间的铁路、公路或市政等国家重点建设项目2个及以上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包含在此期间内执行过的有效合同及在此期间内新签有效合同,良好的履约证明)。
(7)履约信用要求:信用良好,生产商、代理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清退出铁路市场,处于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内,参与中铁隧道局集团其他铁路项目物资招标时有重大失信行为或恶劣行为,近三年内与中铁隧道局集团及物资分公司发生法律纠纷且未达成调解。
3.2.5盲管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符合招标物资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商。
(2)许可和认证要求:生产厂的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3)生产能力要求:剩余生产能力满足招标物资需求的生产供应,具备投标物资所有必备的生产设备和检测能力,确保正在执行合同及若中标后能充足供应。
(4)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且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够开具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2019年、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符合国家现行及铁路验收标准;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2020-2021)省部级及以上检测机构或国家认可的独立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关于投标产品质量合格的检验报告。
(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2020-2021在此期间内执行过的有效合同及在此期间内新签有效合同,良好的履约证明)。
(7)履约信用要求:信用良好,生产商、代理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清退出铁路市场,处于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内,参与中铁隧道局集团其他铁路项目物资招标时有重大失信行为或恶劣行为,近三年内与中铁隧道局集团及物资分公司发生法律纠纷且未达成调解。
3.2.6凸壳式排水板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符合招标物资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商。
(2)许可和认证要求:生产厂的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提供有效的“中铁铁路产品认证中心”(依据《铁路隧道防排水材料第3部分:防排水板》(Q/CR562.3-2018)标准)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铁路CRCC认证证书。
(3)生产能力要求:剩余生产能力满足招标物资需求的生产供应,具备投标物资所有必备的生产设备和检测能力,确保正在执行合同及若中标后能充足供应。
(4)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且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够开具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2019年、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符合国家现行及铁路验收标准;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2020-2021)省部级及以上检测机构或国家认可的独立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关于投标产品质量合格的检验报告。
(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2020-2021年期间的铁路、公路或市政等国家重点建设项目2个及以上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包含在此期间内执行过的有效合同及在此期间内新签有效合同,良好的履约证明)。
(7)履约信用要求:信用良好,生产商、代理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清退出铁路市场,处于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内,参与中铁隧道局集团其他铁路项目物资招标时有重大失信行为或恶劣行为,近三年内与中铁隧道局集团及物资分公司发生法律纠纷且未达成调解。
3.2.7中空锚杆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符合项目经营范围的生产商。
(2)许可和认证要求:生产厂家具有投标产品对应标的物的生产能力证明、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国家无强制要求的除外)、加工企业需有相关加工许可证明,专利产品(如有)需要提供专利授权;生产厂的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环保获得国家相关部门认可;
(3)财务能力要求: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含)人民币,且实缴资本不低于注册资本50%。须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2019年、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生产商具有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书)和管理制度,具有省部级以上或国家专业检测、检验机构出具的2020-2021年的产品质量检测检验合格报告。
(5)供货业绩要求:须提供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子分公司的相关产品的供货业绩证明材料(最少提供3份)(如中标通知书、合同、发票等);具有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子分公司框架协议供应商资格的优先。
- 履约信用要求:信用良好,生产商、代理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清退出铁路市场,处于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内,参与中铁隧道局集团其他铁路项目物资招标时有重大失信行为或恶劣行为,近三年内与中铁隧道局集团及子分公司发生法律纠纷且未达成调解。
(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符合招标物资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商。
(2)许可和认证要求:生产厂的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投标物资须取得“中铁检验认证中心”颁发的 CRCC 认证证书(若生产商申请了认证,但还没有颁发认证的,生产商应提供申请 CRCC 的报名受理通知书、缴费通知单、缴费凭证)。
(3)生产能力要求:剩余生产能力满足招标物资需求的生产供应,具备投标物资所有必备的生产设备和检测能力,确保正在执行合同及若中标后能充足供应。
(4)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且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够开具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2019年、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符合国家现行及铁路验收标准;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2020-2021)省部级及以上检测机构或国家认可的独立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关于投标产品质量合格的检验报告。
(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2020-2021年期间的铁路、公路或市政等国家重点建设项目2个及以上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包含在此期间内执行过的有效合同及在此期间内新签有效合同,良好的履约证明)。
(7)履约信用要求:信用良好,生产商、代理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清退出铁路市场,处于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内,参与中铁隧道局集团其他铁路项目物资招标时有重大失信行为或恶劣行为,近三年内与中铁隧道局集团及物资分公司发生法律纠纷且未达成调解。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法人代表为同一个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包件中投标;生产商与代理商不得在同一包件中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5月13日至2022年5月2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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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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