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港古雷港区古雷作业区北1#、2#泊位工程港区配套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22-02-22
收藏项目
厦门港古雷港区古雷作业区北1#、2#泊位工程港区配套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厦门港古雷港区古雷作业区北1#、2#泊位工程港区配套工程(招标项目名称)已由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闽发改网交通函212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漳州市古雷港口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漳州市古雷港口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本工程位于福建省漳州市古雷半岛西侧、厦门港古雷港区古雷作业区规划多用途泊位区,南邻拟建公务、工作船基地港池,东邻拟建仓储物流园区公共堆场一期项目;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工程总用地面积 426517㎡,建设用地面积 426517㎡。拟建综合楼、候工楼、食堂、仓库、机修车间、机材仓库、消防泵房、油污水处理站、变电所、闸口及控制室、门卫、室外连廊、作业区部分道堆工程、围墙、事故水池等配套设施,建筑总面积28673.02㎡,计容总建筑面积42212.44㎡,道路堆场面积约23000㎡,其中,1#、2#仓库单跨 48m。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施工图纸、有关设计变更通知、工程量清单(含编制说明)所列指的范围、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为准;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工程为古雷北1#2#工程配套工程,内容包括综合楼、候工楼、食堂、仓库、机修车间、机材仓库、消防泵房、油污水处理站、变电所、闸口及控制室、门卫、室外连廊、作业区部分道堆工程、围墙、事故水池等配套设施。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施工图纸、有关设计变更通知、工程量清单(含编制说明)所列指的范围、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本项目1#、2#仓库单跨48m,本项目建设内容含部分堆场工程,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市159号}《住建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承包工程范围中: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可承担单跨跨度39米以上的建筑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可承担沿海12万平方米或内河7万平方米以下港区堆场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本项目1#、2#仓库单跨48m,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中相应规模标准规定:单跨跨度≧30米的工业、民用与公共建筑工程属于大型工程,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大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按照《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特殊性划分标准(试行)》规定及《关于施工招标工程特殊性认定和类似工程业绩设置事项的通知》(闽建筑〔2017〕39号),单跨跨度39米以上的建筑工程,可以设置一项企业的类似业绩(指标不超过两项)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采用综合评估法的,可以另外设置一项拟派出项目负责人的类似业绩(指标不超过一项)和一项企业的类似业绩(指标不超过两项)作为投标人加分条件。采用综合评估法的,不得超过招标工程实际指标值的三分之二,若招标工程实际指标值的三分之二低于《特殊性划分标准》规定的指标值的,可按《特殊性划分标准》规定的指标值确定;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人民币157083170(其中暂列金额721.8万元)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55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及以上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一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不低于三级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一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一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1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单合同含有钢结构单跨跨度不少于32米的新建房建工程业绩。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①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2家;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成员各方的分工。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的投标。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本项目的合同款项由招标人统一支付至联合体牵头单位账户与建设单位的共管账户,农民工工资支付至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②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6〕8号文要求做好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平台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和相关人员的信息登记,且省外入闽施工企业应按闽建办筑〔2015〕13号文及闽建筑〔2015〕35号文要求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提供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相应信息系统登记的网页截图或相关证明材料);③根据建办市〔2019〕5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闽建筑〔2019〕22号《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规定,投标人不得使用临时一、二级建造师参与投标,否则予以废标。④根据闽建筑〔2019〕16号文规定投标人递交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XML电子文档中记录的软硬件信息应当包括软件加密锁使用人全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码)、软件功能等。对于没有按照上述要求记录计价软件加密锁实名信息的,视为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否决其投标。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10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02月23日 00:00:00至2022年03月1
23:59:59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本招标项目K的取值区间为4.00 %~6.00 %(含4.00 %,不含6.00%))。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
:2022年03月1
09:30:00。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整(¥800000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
(投标截止
,下同):2022年03月1
09:3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厦门港古雷港区古雷作业区北1#、2#泊位工程港区配套工程(招标项目名称)已由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闽发改网交通函212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漳州市古雷港口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漳州市古雷港口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本工程位于福建省漳州市古雷半岛西侧、厦门港古雷港区古雷作业区规划多用途泊位区,南邻拟建公务、工作船基地港池,东邻拟建仓储物流园区公共堆场一期项目;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工程总用地面积 426517㎡,建设用地面积 426517㎡。拟建综合楼、候工楼、食堂、仓库、机修车间、机材仓库、消防泵房、油污水处理站、变电所、闸口及控制室、门卫、室外连廊、作业区部分道堆工程、围墙、事故水池等配套设施,建筑总面积28673.02㎡,计容总建筑面积42212.44㎡,道路堆场面积约23000㎡,其中,1#、2#仓库单跨 48m。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施工图纸、有关设计变更通知、工程量清单(含编制说明)所列指的范围、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为准;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工程为古雷北1#2#工程配套工程,内容包括综合楼、候工楼、食堂、仓库、机修车间、机材仓库、消防泵房、油污水处理站、变电所、闸口及控制室、门卫、室外连廊、作业区部分道堆工程、围墙、事故水池等配套设施。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施工图纸、有关设计变更通知、工程量清单(含编制说明)所列指的范围、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本项目1#、2#仓库单跨48m,本项目建设内容含部分堆场工程,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市159号}《住建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承包工程范围中: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可承担单跨跨度39米以上的建筑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可承担沿海12万平方米或内河7万平方米以下港区堆场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本项目1#、2#仓库单跨48m,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中相应规模标准规定:单跨跨度≧30米的工业、民用与公共建筑工程属于大型工程,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大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按照《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特殊性划分标准(试行)》规定及《关于施工招标工程特殊性认定和类似工程业绩设置事项的通知》(闽建筑〔2017〕39号),单跨跨度39米以上的建筑工程,可以设置一项企业的类似业绩(指标不超过两项)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采用综合评估法的,可以另外设置一项拟派出项目负责人的类似业绩(指标不超过一项)和一项企业的类似业绩(指标不超过两项)作为投标人加分条件。采用综合评估法的,不得超过招标工程实际指标值的三分之二,若招标工程实际指标值的三分之二低于《特殊性划分标准》规定的指标值的,可按《特殊性划分标准》规定的指标值确定;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人民币157083170(其中暂列金额721.8万元)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55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及以上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一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不低于三级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一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一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1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单合同含有钢结构单跨跨度不少于32米的新建房建工程业绩。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①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2家;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成员各方的分工。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的投标。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本项目的合同款项由招标人统一支付至联合体牵头单位账户与建设单位的共管账户,农民工工资支付至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②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6〕8号文要求做好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平台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和相关人员的信息登记,且省外入闽施工企业应按闽建办筑〔2015〕13号文及闽建筑〔2015〕35号文要求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提供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相应信息系统登记的网页截图或相关证明材料);③根据建办市〔2019〕5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闽建筑〔2019〕22号《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规定,投标人不得使用临时一、二级建造师参与投标,否则予以废标。④根据闽建筑〔2019〕16号文规定投标人递交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XML电子文档中记录的软硬件信息应当包括软件加密锁使用人全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码)、软件功能等。对于没有按照上述要求记录计价软件加密锁实名信息的,视为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否决其投标。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10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02月23日 00:00:00至2022年03月1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本招标项目K的取值区间为4.00 %~6.00 %(含4.00 %,不含6.00%))。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整(¥800000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相关项目推荐
- 惠州石化马鞭州原油码头4#靠船墩维修橡胶护舷采购招标公告 2025-04-30
- 安徽航标07、皖淮测3号、淮河航道局趸船、皖淮救辅艇四艘船舶坞检及维修项目三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4-30
- 茂名海港港务股份有限公司博贺新港区东区化工码头附属罐区石脑油装卸船及返输改造项目_茂名海港港务股份有限公司博贺新港区东区化工码头附属罐区石脑油装卸船及返输改造项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2025-04-30
- 曹妃甸项目部-曹妃甸5万吨航道工程-警戒船租赁招标公告 2025-04-30
- 蕉岭县公共机构停车泊位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2025-04-30
- 岷江(龙溪口枢纽至宜宾合江门)航道整治二期工程保护区临时调整相关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2025-04-30
- 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4艘2700TEU集装箱船建造项目国际招标公告 2025-04-30
- 重汽(重庆)轻型汽车有限公司2025年重庆港集装箱港前代理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30
- 中盐金坛盐化有限责任公司金赛盐厂雀巢有限公司集装箱柜运输服务项目(2025..6)招标公告 2025-04-30
-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北仑矿石码头分公司中宅BC4A-5A、5A-6A料斗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