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湖县主要道路沿线路口高炮广告牌建设项目(户外宣传牌匾)的招标公告
日期:2022-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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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湖县主要道路沿线路口高炮广告牌建设项目(户外宣传牌匾) 已由淮安金湖县发展改革委以金发改投资备25号 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淮安市金子湖交通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金湖县主要道路沿线路口高炮广告牌建设工程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金湖县境内。
2.1.2招标范围:本项目拟设置3个公路沿线高炮广告牌,广告牌高度为24米(杆件高度18米)。分别设置版面为三面的2个,二面的1个,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1.3合同估算价:约290.00 万元。
2.1.4工期要求:40 日历天。
2.2质量标准:合格。
2.3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款的30%,第二年付至审计结算价的60%,第三年付清余款(保留 3%的质量保修金)。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3.3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质,同时执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有效期内),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4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9)近2年内因违反招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申请人直接在招标文件下载系统中下载招标文件,成功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申请人方可参加该项目的投标。本项目招标文件采用网上支付,不接受现场支付,售后不退。未在网上提交投标文件,将不予评审**。 5.投标截止
(1)投标截止为:2022年02月19时30分。
(2)开标同投标截止(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开标当日潜在投标单位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不见面开标大厅具体事项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相关要求)。
(3)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至指定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招标项目金湖县主要道路沿线路口高炮广告牌建设项目(户外宣传牌匾) 已由淮安金湖县发展改革委以金发改投资备25号 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淮安市金子湖交通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金湖县主要道路沿线路口高炮广告牌建设工程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金湖县境内。
2.1.2招标范围:本项目拟设置3个公路沿线高炮广告牌,广告牌高度为24米(杆件高度18米)。分别设置版面为三面的2个,二面的1个,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1.3合同估算价:约290.00 万元。
2.1.4工期要求:40 日历天。
2.2质量标准:合格。
2.3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款的30%,第二年付至审计结算价的60%,第三年付清余款(保留 3%的质量保修金)。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3.3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质,同时执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有效期内),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4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9)近2年内因违反招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申请人直接在招标文件下载系统中下载招标文件,成功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申请人方可参加该项目的投标。本项目招标文件采用网上支付,不接受现场支付,售后不退。未在网上提交投标文件,将不予评审**。 5.投标截止
(1)投标截止为:2022年02月19时30分。
(2)开标同投标截止(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开标当日潜在投标单位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不见面开标大厅具体事项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相关要求)。
(3)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至指定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孙阳
电话:010-56240287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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