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石化2021-2022年废污油泥危险废弃物处置服务采购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日期:2021-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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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石化2021-2022年废污油泥危险废弃物处置
(二次招标)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1-XN315-FW81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四川石化2021-2022年废污油泥危险废弃物处置服务采购(二次招标)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四川石化有限责任公司,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四川石化2021-2022年废污油泥危险废弃物处置服务采购(二次招标)。
2.2 项目概况:按照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及相应标准要求,四川石化厂区正常生产产生的废污油泥等危险废物含微量重金属或有机物或沾染毒性、感染性,均需要资源化处置或破碎、焚烧、固化填埋等方式进行无害化处置。
2.3 招标范围:四川石化厂区正常生产产生的废污油泥危险废物含微量重金属或有机物或沾染毒性、感染性,均需要资源化处置或焚烧、固化填埋等方式进行无害化处置。最终实际数量须经过招标人计量后双方签字确认。据初步测算,需要处理的废油泥约3500吨。最终实际数量须经过招标人计量后双方签字确认。预估处置费总金额约1225万元(含6%增值税)。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4 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详见下表 ,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予以否决。
2.5起运地点:四川石化(四川省区彭州市石化北路1号)。
2.6 服务期限:签订正式合同
作为工期开始,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
。
2.7 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主要技术要求和技术方案
2.8 定标原则:
2.8.1.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2.8.2.中标候选人的确定原则: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评标委员会按照经评审的最终投标价从高到低的顺序向招标人推荐中标侯选人。招标人与经评审的最终投标价最低的中标候选人签订协议,由该中标候选人持该协议到环保部门办理危险废物转移手续,办理完成后,签订正式处置合同。如果经评审的最终投标价最低的中标候选人在签订协议60个工作日内,没有完成转移手续的办理,招标人有权宣布与原经评审的最终投标价最低的中标候选人签订的协议失效。招标人将与经评审的最终投标价第二低的中标候选人签订协议,由该中标候选人持该协议到环保部门办理危险废物转移手续,如果其能完成手续办理,则与该候选人签订正式的危险废物处置合同,如不能完成办理,则与经评审的最终投标价第三低的中标候选人签订协议,由其办理相关手续,依次类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备合格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本次招标有条件接受特定联合体投标,仅限于接受采用集中经营模式或分散联合经营模式而依法共同持有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不满足上述条件的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允许运输业务分包,严禁转包、转委托。投标人须明确危废处置的具体地点。
*3、投标人须具有生态环境部门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投标人其“核准经营危险废物类别”需包括《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HW08的“251-001-08”、“251-002-08”、“251-011-08”项,且处理能力满足本项目预估量。
投标人的“核准经营方式”应包括收集、贮存、处置(“处置”的形式包括“利用”),投标人的危险废物年处置能力(规模)满足本项目招标要求,在招标年内需要更换《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需提供更换证件说明及保证
(原则上不超过两个月,同时在更换证件前应保证甲方现场存放的危废转运业务持续、高效,更换证件后第一
继续开展转运业务),对超过两个月没有办理完成的甲方有权进行考核或解除合同。
*4、 投标单位在中标后,须承诺配合甲方在60个工作日内,在转移和接收当地环保部门办理完成危险固体废物转移相关手续,取得危险固体废物转移联单,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重新选择中标人,对造成经济损失的追究其责任;
*5、投标人:①自身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经营范围包括危险货物运输第9类、《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且运输范围包括危险品第9类。②不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经营范围包括危险货物运输第9类、《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且运输范围包括危险品第9类的,可以分包给具有该两项资质的专业运输公司,并在投标时提供资质证书的复印件;投标人应提供与专业运输公司之间签订的有效合同或协议,并必须明确双方的责、权、利等相关事项,做到分工明确,工作界面清晰。③配置的废弃物运输车辆需安装有GPS定位系统并提供证明文件资料复印件,从事危险废物道路运输的驾驶员需提供《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从业资格类别: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复印件,押运人员需提供《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从业资格类别: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押运人员)》复印件。
*6、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投标人2021年至今生产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未被国家、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中止或取消交易资格的。不良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受到行政处罚、因违法涉嫌犯罪被办案机关立案调查、追查、审查起诉、被法院判决有罪以及在企业信用系统中显示有异常、有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形。
*7、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资不抵债等状态。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 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以上“*”号条款,如不满足,其投标将被否决。
评标委员会将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信用中国(网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政府相关部门官方网站等方式核查投标人商业信誉及所提供的证书、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核查投标人有无异常、有无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提醒: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认真阅读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慎重购买,售后不退。若投标人存在不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情形,评标委员会将依据招标文件否决其投标。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2月1
18:00:00至 2021年12月2
11:59:59
(二次招标)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1-XN315-FW81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四川石化2021-2022年废污油泥危险废弃物处置服务采购(二次招标)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四川石化有限责任公司,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四川石化2021-2022年废污油泥危险废弃物处置服务采购(二次招标)。
2.2 项目概况:按照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及相应标准要求,四川石化厂区正常生产产生的废污油泥等危险废物含微量重金属或有机物或沾染毒性、感染性,均需要资源化处置或破碎、焚烧、固化填埋等方式进行无害化处置。
2.3 招标范围:四川石化厂区正常生产产生的废污油泥危险废物含微量重金属或有机物或沾染毒性、感染性,均需要资源化处置或焚烧、固化填埋等方式进行无害化处置。最终实际数量须经过招标人计量后双方签字确认。据初步测算,需要处理的废油泥约3500吨。最终实际数量须经过招标人计量后双方签字确认。预估处置费总金额约1225万元(含6%增值税)。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4 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详见下表 ,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予以否决。
废物名称 | 废物代码 | 预计数量 | 最高投标限价 |
废油泥 | 251-001-08 | 3500吨 | 3500元/吨(含6%增值税) |
251-002-08 | |||
251-011-08 |
2.5起运地点:四川石化(四川省区彭州市石化北路1号)。
2.6 服务期限:签订正式合同
2.7 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主要技术要求和技术方案
2.8 定标原则:
2.8.1.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2.8.2.中标候选人的确定原则: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评标委员会按照经评审的最终投标价从高到低的顺序向招标人推荐中标侯选人。招标人与经评审的最终投标价最低的中标候选人签订协议,由该中标候选人持该协议到环保部门办理危险废物转移手续,办理完成后,签订正式处置合同。如果经评审的最终投标价最低的中标候选人在签订协议60个工作日内,没有完成转移手续的办理,招标人有权宣布与原经评审的最终投标价最低的中标候选人签订的协议失效。招标人将与经评审的最终投标价第二低的中标候选人签订协议,由该中标候选人持该协议到环保部门办理危险废物转移手续,如果其能完成手续办理,则与该候选人签订正式的危险废物处置合同,如不能完成办理,则与经评审的最终投标价第三低的中标候选人签订协议,由其办理相关手续,依次类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备合格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本次招标有条件接受特定联合体投标,仅限于接受采用集中经营模式或分散联合经营模式而依法共同持有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不满足上述条件的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允许运输业务分包,严禁转包、转委托。投标人须明确危废处置的具体地点。
*3、投标人须具有生态环境部门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投标人其“核准经营危险废物类别”需包括《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HW08的“251-001-08”、“251-002-08”、“251-011-08”项,且处理能力满足本项目预估量。
投标人的“核准经营方式”应包括收集、贮存、处置(“处置”的形式包括“利用”),投标人的危险废物年处置能力(规模)满足本项目招标要求,在招标年内需要更换《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需提供更换证件说明及保证
*4、 投标单位在中标后,须承诺配合甲方在60个工作日内,在转移和接收当地环保部门办理完成危险固体废物转移相关手续,取得危险固体废物转移联单,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重新选择中标人,对造成经济损失的追究其责任;
*5、投标人:①自身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经营范围包括危险货物运输第9类、《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且运输范围包括危险品第9类。②不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经营范围包括危险货物运输第9类、《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且运输范围包括危险品第9类的,可以分包给具有该两项资质的专业运输公司,并在投标时提供资质证书的复印件;投标人应提供与专业运输公司之间签订的有效合同或协议,并必须明确双方的责、权、利等相关事项,做到分工明确,工作界面清晰。③配置的废弃物运输车辆需安装有GPS定位系统并提供证明文件资料复印件,从事危险废物道路运输的驾驶员需提供《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从业资格类别: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复印件,押运人员需提供《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从业资格类别: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押运人员)》复印件。
*6、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投标人2021年至今生产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未被国家、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中止或取消交易资格的。不良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受到行政处罚、因违法涉嫌犯罪被办案机关立案调查、追查、审查起诉、被法院判决有罪以及在企业信用系统中显示有异常、有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形。
*7、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资不抵债等状态。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 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以上“*”号条款,如不满足,其投标将被否决。
评标委员会将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信用中国(网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政府相关部门官方网站等方式核查投标人商业信誉及所提供的证书、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核查投标人有无异常、有无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提醒: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认真阅读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慎重购买,售后不退。若投标人存在不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情形,评标委员会将依据招标文件否决其投标。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2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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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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