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通(广东)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广州、深圳、东莞、佛山、惠州)2021年合作IDC机房招募项目招募公告
日期:2021-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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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通(广东)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广州、深圳、东莞、佛山、惠州)2021年合作IDC机房招募项目招募公告
本项目的项目名称为:联通(广东)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广州、深圳、东莞、佛山、惠州)2021年合作IDC机房招募项目,招募人为联通(广东)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拟公开招募2021年合作IDC机房(涉及5个地市)供应商。
本项目已具备招募条件,现进行公开招募,凡有意向的供应商可前来参与。
1.项目概况
1.1、招募内容:本项目招募合格供应商(数量不限),作为联通合作伙伴,共建IDC机房。
1.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5个标段,分别为:标段1(广州)、标段2(深圳)、标段3(东莞)、标段4(佛山)、标段5(惠州)。
1.3、是否允许兼投兼中:供应商可兼投兼中,不限制供应商可报名或可入围的标段数量。
1.4、服务区域:标段1为广州,标段2为深圳,标段3为东莞,标段4为佛山,标段5为惠州。
1.5、服务期限:8年。
1.6、入围原则:合格制。
(1)凡符合本项目全部“申请人资格要求”的,均可报名参与。本项目招募不限合格供应商数量。
(2)成功报名的单位、或按时递交申请文件的单位、或通过资格审查要求的单位不足1家,本项目招募失败,将重新招募。
2.申请人资格要求
2.1、企业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3000万元(如注册资本为外币,按发生(缴款)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的中间价计算为等值人民币)。申请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如营业执照无法体现注册资金,还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最新查询结果截图。
(2)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申请人须提供任1种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网上税务系统查询能显示其为一般纳税人的页面的截屏打印件、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对后退还纳税人留存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其他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材料)。
2.2、财务要求:
申请人须承诺不存在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或破产清算状况,并提供近两年(2019年和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2021年及以后成立的公司(未满一年的),需提供自注册之日起至应答截止日的财务状况 ,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及认为有用的其他财务证明资料(无需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2.3、商务要求(共八项):
2.3.1、市电要求:具备2路或以上满足需求容量的市电(须提供市电容量说明),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申请单位具有数据中心合规用电,并提供供电合同或用电回复函;
(2)通过发改委能评审批,需提供节能报告审查意见;对于与招募人已有合作项目的(核定标准为:提供甲方为招募人的合同关键页扫描件),且本次投标建筑为已合作项目的关联延伸建筑的,若无节能报告审查意见,则需承诺招募入围后在项目所在地通过消纳海上风电、购买绿电等措施,消除无节能报告审查意见的影响。
(3)若节能报告审查意见或供电合同中所示的批复建筑地址非本次投标建筑地址(或无具体建筑地址)的,需承诺申请单位所提供的能评批复及供电合同不影响本次投标数据中心后续业务的正常运营,否则产生的一切损失由申请单位承担,须提供《承诺函》(按招募文件提供的模板)。
2.3.2、场地要求(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机房位于对应标段的地市行政区内,须提供合作机房详细地址及定位;
(2)已具备机房物业的情况,需具有所在场地及机房的产权或承租权(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承租
不少于8年),提供土地及房屋权属相关证明;未具备机房物业的情况,需具有所在场地的产权,土地权属明晰统一,提供土地权属相关证明。
(3)标准机柜数量要求(须提供签字并盖章的承诺函,否则不予认可):承诺合同期内提供的标准机柜数量大于或等于1000个,单机柜功率不能低于4kW。
2.3.3、标准机柜数量要求(须提供签字并盖章的承诺函,否则不予认可):承诺合同期内提供的标准机柜数量大于或等于1000个,单机柜功率不能低于4kW。
2.3.4、投资能力要求:要求申请单位具备承担场地、机电配套和引电的投资能力,须提供(二选一即可):
①合作机房投资方案、投资金额说明文件;
②投资承诺函(须提供签字并盖章的承诺函,否则不予认可)。
2.3.5、合作方资格要求:
(1)承诺对于提供的合作机房的所有投资建设的设备和设施(包括但不限于一切硬件和软件、电力基础设施等)拥有合法的所有权(须提供签字并盖章的承诺函,否则不予认可)。
(2)2018年1月至今,合作方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廉政事故(须提供签字并盖章的承诺函,否则不予认可)。
2.3.6、合作模式要求(须提供签字并盖章的承诺函,否则不予认可):
(1)先签订意向合作协议,协议期为1年,协议期间无法就该机房与其他第三方进行合作,待机房验收通过后签署正式的合作机房合同,合同期最短为8年。
(2)同意机房结算模式如下:①同意机房结算模式按固定比例模式结算,结算付款
及金额均为背靠背,即招募方收到客户回款后再根据协议约定规则支付款项至申请单位;②申请单位机柜分成比例为实际机柜收入的90%;申请单位带宽分成比例为实际带宽收入的10%。
2.3.7、机房等保要求:承诺在投产1年内通过IDC信息安全等级保护三级测评。提供等保认证证书或IDC等保承诺函(须提供签字并盖章的承诺函,否则不予认可)。
2.3.8、改造要求:承诺在客户对机房有改造需求时,提供改造服务(须提供签字并盖章的承诺函,否则不予认可)。
2.4、技术要求(共三项):
2.4.1、技术规范要求:申请人须承诺满足招募文件“技术规范书(表三)”的全部要求,须提供《无偏离表》(按招募文件提供的模板)。
2.4.2、建筑条件要求(须提供签字并盖章的承诺函,否则不予认可):
(1)远离闹市区、火车站、有害气体易燃易爆工业企业附近、震动较大噪音较大区域。
(2)不在易受洪水淹灌的地区。
(3)满足通信安全保密、国防、人防、消防等要求。
(4)避开断层、土坡边缘、故河道、有可能塌方、滑坡地段。
(5)避开强电磁干扰源。如髙压电站、高压输电线铁塔、交流电气化铁道、广播电视台、雷达站、无线电台及磁悬浮列车输变电系统等。
(6)距离公共停车场不宜小于20m。
(7)距离铁路或高速公路不宜小于800m。
(8)距离地铁不宜小于100m.
(9)距离飞机场、航道不宜小于8000m.
(10)距离甲、乙类厂房和仓库、垃圾填埋场不应小于2000m。
(11)距离住宅小区的距离不宜小于100米。
2.4.3、接入间要求:承诺提供两个物理独立且间隔距离不小于15米的传输机房供招募人使用,单个传输机房(不含配套电力电池室及空调间)面积不小于50平方米,传输机房的基础设施由申请人提供。
2.5、其他要求(共两项):
2.5.1、企业规模:申请人的企业总人数须为5(含)人以上,须提供人员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复印件(含人员名单)。
2.5.2、人员配备:申请人须为本项目配备3名业务接口人(指:专门售后热线服务专职人员、专门商务接口人、专门技术接口人),须提供:①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②有效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否则一律不予认可。
2.6、机房考察验收要求:
申请人须承诺入围后能接受招募人组织的考察团队前往机房现场进行考察,且能通过现场考察验收(考察标准详见招募文件附件),如现场考察验收结果与申请文件的内容不一致、或合作机房未通过现场考察验收,同意取消入围资格,因此产生的损失由申请人自行承担,招募人不承担因取消入围资格的一切责任。须提供《承诺函》(按招募文件提供的模板)。
2.7、安全生产和信息安全要求:承诺满足《安全生产协议》和《信息安全协议》(按招募文件提供的模板),须提供有效的承诺函。
2.8、信誉要求:提供《信誉承诺函》(按招募文件提供的模板),并盖单位公章。
2.9、廉洁诚信要求:提供《廉洁诚信承诺书》(按招募文件提供的模板),并盖单位公章。 2.10、未在黑名单禁入期内:承诺未在中国联通、广东联通、联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广东产互的供应商黑名单禁入期内,须提供《招募申请函》(按招募文件提供的模板),并盖单位公章。
2.11、未被围标串标通报:凡被中国联通集团公司围标串标行为通报的供应商,取消应答资格,须提供《招募申请函》(按招募文件提供的模板),并盖单位公章。
2.12、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招募文件的获取
3.1、招募文件的获取(即本项目的报名):
请潜在申请人于2021年11月2
至2021年12月0
17时30分(北京
)。
本项目的项目名称为:联通(广东)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广州、深圳、东莞、佛山、惠州)2021年合作IDC机房招募项目,招募人为联通(广东)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拟公开招募2021年合作IDC机房(涉及5个地市)供应商。
本项目已具备招募条件,现进行公开招募,凡有意向的供应商可前来参与。
1.项目概况
1.1、招募内容:本项目招募合格供应商(数量不限),作为联通合作伙伴,共建IDC机房。
1.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5个标段,分别为:标段1(广州)、标段2(深圳)、标段3(东莞)、标段4(佛山)、标段5(惠州)。
1.3、是否允许兼投兼中:供应商可兼投兼中,不限制供应商可报名或可入围的标段数量。
1.4、服务区域:标段1为广州,标段2为深圳,标段3为东莞,标段4为佛山,标段5为惠州。
1.5、服务期限:8年。
1.6、入围原则:合格制。
(1)凡符合本项目全部“申请人资格要求”的,均可报名参与。本项目招募不限合格供应商数量。
(2)成功报名的单位、或按时递交申请文件的单位、或通过资格审查要求的单位不足1家,本项目招募失败,将重新招募。
2.申请人资格要求
2.1、企业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3000万元(如注册资本为外币,按发生(缴款)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的中间价计算为等值人民币)。申请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如营业执照无法体现注册资金,还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最新查询结果截图。
(2)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申请人须提供任1种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网上税务系统查询能显示其为一般纳税人的页面的截屏打印件、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对后退还纳税人留存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其他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材料)。
2.2、财务要求:
申请人须承诺不存在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或破产清算状况,并提供近两年(2019年和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2021年及以后成立的公司(未满一年的),需提供自注册之日起至应答截止日的财务状况 ,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及认为有用的其他财务证明资料(无需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2.3、商务要求(共八项):
2.3.1、市电要求:具备2路或以上满足需求容量的市电(须提供市电容量说明),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申请单位具有数据中心合规用电,并提供供电合同或用电回复函;
(2)通过发改委能评审批,需提供节能报告审查意见;对于与招募人已有合作项目的(核定标准为:提供甲方为招募人的合同关键页扫描件),且本次投标建筑为已合作项目的关联延伸建筑的,若无节能报告审查意见,则需承诺招募入围后在项目所在地通过消纳海上风电、购买绿电等措施,消除无节能报告审查意见的影响。
(3)若节能报告审查意见或供电合同中所示的批复建筑地址非本次投标建筑地址(或无具体建筑地址)的,需承诺申请单位所提供的能评批复及供电合同不影响本次投标数据中心后续业务的正常运营,否则产生的一切损失由申请单位承担,须提供《承诺函》(按招募文件提供的模板)。
2.3.2、场地要求(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机房位于对应标段的地市行政区内,须提供合作机房详细地址及定位;
(2)已具备机房物业的情况,需具有所在场地及机房的产权或承租权(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承租
(3)标准机柜数量要求(须提供签字并盖章的承诺函,否则不予认可):承诺合同期内提供的标准机柜数量大于或等于1000个,单机柜功率不能低于4kW。
2.3.3、标准机柜数量要求(须提供签字并盖章的承诺函,否则不予认可):承诺合同期内提供的标准机柜数量大于或等于1000个,单机柜功率不能低于4kW。
2.3.4、投资能力要求:要求申请单位具备承担场地、机电配套和引电的投资能力,须提供(二选一即可):
①合作机房投资方案、投资金额说明文件;
②投资承诺函(须提供签字并盖章的承诺函,否则不予认可)。
2.3.5、合作方资格要求:
(1)承诺对于提供的合作机房的所有投资建设的设备和设施(包括但不限于一切硬件和软件、电力基础设施等)拥有合法的所有权(须提供签字并盖章的承诺函,否则不予认可)。
(2)2018年1月至今,合作方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廉政事故(须提供签字并盖章的承诺函,否则不予认可)。
2.3.6、合作模式要求(须提供签字并盖章的承诺函,否则不予认可):
(1)先签订意向合作协议,协议期为1年,协议期间无法就该机房与其他第三方进行合作,待机房验收通过后签署正式的合作机房合同,合同期最短为8年。
(2)同意机房结算模式如下:①同意机房结算模式按固定比例模式结算,结算付款
2.3.7、机房等保要求:承诺在投产1年内通过IDC信息安全等级保护三级测评。提供等保认证证书或IDC等保承诺函(须提供签字并盖章的承诺函,否则不予认可)。
2.3.8、改造要求:承诺在客户对机房有改造需求时,提供改造服务(须提供签字并盖章的承诺函,否则不予认可)。
2.4、技术要求(共三项):
2.4.1、技术规范要求:申请人须承诺满足招募文件“技术规范书(表三)”的全部要求,须提供《无偏离表》(按招募文件提供的模板)。
2.4.2、建筑条件要求(须提供签字并盖章的承诺函,否则不予认可):
(1)远离闹市区、火车站、有害气体易燃易爆工业企业附近、震动较大噪音较大区域。
(2)不在易受洪水淹灌的地区。
(3)满足通信安全保密、国防、人防、消防等要求。
(4)避开断层、土坡边缘、故河道、有可能塌方、滑坡地段。
(5)避开强电磁干扰源。如髙压电站、高压输电线铁塔、交流电气化铁道、广播电视台、雷达站、无线电台及磁悬浮列车输变电系统等。
(6)距离公共停车场不宜小于20m。
(7)距离铁路或高速公路不宜小于800m。
(8)距离地铁不宜小于100m.
(9)距离飞机场、航道不宜小于8000m.
(10)距离甲、乙类厂房和仓库、垃圾填埋场不应小于2000m。
(11)距离住宅小区的距离不宜小于100米。
2.4.3、接入间要求:承诺提供两个物理独立且间隔距离不小于15米的传输机房供招募人使用,单个传输机房(不含配套电力电池室及空调间)面积不小于50平方米,传输机房的基础设施由申请人提供。
2.5、其他要求(共两项):
2.5.1、企业规模:申请人的企业总人数须为5(含)人以上,须提供人员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复印件(含人员名单)。
2.5.2、人员配备:申请人须为本项目配备3名业务接口人(指:专门售后热线服务专职人员、专门商务接口人、专门技术接口人),须提供:①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②有效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否则一律不予认可。
2.6、机房考察验收要求:
申请人须承诺入围后能接受招募人组织的考察团队前往机房现场进行考察,且能通过现场考察验收(考察标准详见招募文件附件),如现场考察验收结果与申请文件的内容不一致、或合作机房未通过现场考察验收,同意取消入围资格,因此产生的损失由申请人自行承担,招募人不承担因取消入围资格的一切责任。须提供《承诺函》(按招募文件提供的模板)。
2.7、安全生产和信息安全要求:承诺满足《安全生产协议》和《信息安全协议》(按招募文件提供的模板),须提供有效的承诺函。
2.8、信誉要求:提供《信誉承诺函》(按招募文件提供的模板),并盖单位公章。
2.9、廉洁诚信要求:提供《廉洁诚信承诺书》(按招募文件提供的模板),并盖单位公章。 2.10、未在黑名单禁入期内:承诺未在中国联通、广东联通、联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广东产互的供应商黑名单禁入期内,须提供《招募申请函》(按招募文件提供的模板),并盖单位公章。
2.11、未被围标串标通报:凡被中国联通集团公司围标串标行为通报的供应商,取消应答资格,须提供《招募申请函》(按招募文件提供的模板),并盖单位公章。
2.12、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招募文件的获取
3.1、招募文件的获取(即本项目的报名):
请潜在申请人于2021年11月2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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