砚山县中医医院彩超等一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1-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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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项目名称:砚山县中医医院彩超等一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万元):271.72
最高限价(万元):271.72
采购需求:1包台式彩超1套便携彩超1台2包痉挛肌治疗仪1台湿热敷装置1台便携式手关节康复训练系统1台气动减重步态训练器1台神经肌肉刺激治疗仪1台
合同履行期限:依照文件执行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并具备以下条件:1.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服务”查询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查询上述网站的结果,存在以上记录的不予通过资格审查)。(注:由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再次查询)2.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查询上述网站的相关查询结果,存在以上记录的不予通过资格审查);(注:由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再次查询)3.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按照“根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文)的规定”执行,具体详见招标文件。4.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政策:按照“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 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的规定执行,具体详见招标文件。5.支持监狱企业政策:按照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执行,具体详见招标文件。6.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政策: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执行,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2.所投产品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具备相关资质,并提供真实的证明材料,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设备不作强行要求);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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