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市农村河道整治及圩堤培修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1-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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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安市农村河道整治及圩堤培修建设项目(海安市农村生态河道建设工程)已批准实施。项目招标人为海安新农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绿化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工程地点:海安市境内。
2.1.2工程概况:海安市农村河道整治及圩堤培修建设项目(海安市农村生态河道建设工程)第二批绿化工程,绿地改造面积约28.7万平方米。本工程分为2个标段,一标段:角斜镇-杨木港河、李堡镇-沧浪河、大公镇-八灶河、高新区-海南中心河、胡集河、海北河、开发区-幸福河苗木栽植养护,清杂平整等;二标段:雅周镇-双新河、曲塘镇-飞跃河、南莫镇-姜甸河、沙青河、墩头镇-朱舍中心河、双新河、白甸镇-周垛西河、串场河苗木栽植养护,清杂平整等。
2.1.3工期要求:工期:6
历天。计划开、竣工
:2021年 12月
至2022年1月3
,具体开工
以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起算。(其中所有乔灌木工期为25天)
2.1.4合同估算价:一标段:330万元;二标段260万元。
2.1.5质量要求:符合《园林绿化养护标准》(CJJ/T287)中三级标准,养护期为两年。
2.2 招标范围:苗木栽植养护,清杂平整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3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分为2个标段,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的2个标段投标,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按标段顺序开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a、获得国家级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b、具有中专以上(含中专)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学历、获得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初级职称3年以上的技术人员;c、获得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初级职称且从事园林绿化工作8年以上的技术人员。(符合其中一条款的即为具备相应的项目负责人条件)
注:①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参照修订《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城建【2009】157号文件),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等专业。
②若职称证书未体现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的,须同时提供毕业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1)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无;
(2)2019年11月0
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6种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2020年11月0
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4)2021年08月0
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5)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需提供网站截图;
(6)其他要求:a.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各地社保缴纳政策已发生变化,投标时不需提供社保缴纳查询情况,只须提供授权委托代理人(如有)、项目负责人的有效劳动合同,投标人承诺项目负责人和授权委托人(如有)为本单位正式员工,若提供与事实不符的承诺,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年龄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如有)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或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但提前退休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材料和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务协议;b.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负责人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负责人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及要求按苏建建管236号文执行;c.投标人承诺书。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
为:2021年 11月15 日至 2021年 11月25 日;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网上支付),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
为:2021年11月25 日09 时 00分。
本招标项目海安市农村河道整治及圩堤培修建设项目(海安市农村生态河道建设工程)已批准实施。项目招标人为海安新农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绿化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工程地点:海安市境内。
2.1.2工程概况:海安市农村河道整治及圩堤培修建设项目(海安市农村生态河道建设工程)第二批绿化工程,绿地改造面积约28.7万平方米。本工程分为2个标段,一标段:角斜镇-杨木港河、李堡镇-沧浪河、大公镇-八灶河、高新区-海南中心河、胡集河、海北河、开发区-幸福河苗木栽植养护,清杂平整等;二标段:雅周镇-双新河、曲塘镇-飞跃河、南莫镇-姜甸河、沙青河、墩头镇-朱舍中心河、双新河、白甸镇-周垛西河、串场河苗木栽植养护,清杂平整等。
2.1.3工期要求:工期:6
2.1.4合同估算价:一标段:330万元;二标段260万元。
2.1.5质量要求:符合《园林绿化养护标准》(CJJ/T287)中三级标准,养护期为两年。
2.2 招标范围:苗木栽植养护,清杂平整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3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分为2个标段,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的2个标段投标,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按标段顺序开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a、获得国家级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b、具有中专以上(含中专)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学历、获得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初级职称3年以上的技术人员;c、获得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初级职称且从事园林绿化工作8年以上的技术人员。(符合其中一条款的即为具备相应的项目负责人条件)
注:①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参照修订《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城建【2009】157号文件),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等专业。
②若职称证书未体现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的,须同时提供毕业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1)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无;
(2)2019年11月0
(3)2020年11月0
(4)2021年08月0
(5)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需提供网站截图;
(6)其他要求:a.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各地社保缴纳政策已发生变化,投标时不需提供社保缴纳查询情况,只须提供授权委托代理人(如有)、项目负责人的有效劳动合同,投标人承诺项目负责人和授权委托人(如有)为本单位正式员工,若提供与事实不符的承诺,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年龄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如有)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或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但提前退休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材料和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务协议;b.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负责人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负责人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及要求按苏建建管236号文执行;c.投标人承诺书。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网上支付),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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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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