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公司2022年车辆保险服务项目重新比选招标公告
日期:2021-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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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公司2022年车辆保险服务项目第一次重新比选公告
标包名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公司2022年车辆保险服务项目第一次重新比选公告标包内容说明: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公司2022年车辆保险服务项目
第一次重新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公司2022年车辆保险服务项目,比选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公司。项目资金由比选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加参选。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乌鲁木齐分公司70辆车保险即将到期,需购置2022年分公司车辆保险,保险险种:一、强制保险;二、商业保险:车辆损失险(包括:盗抢险、发动机涉水险、玻璃破碎险、自然险、无法找到第三方责任险、不计免赔险)、第三者责任险(50万)、车上人员责任险、每个座位保额1万元,详见比选文件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1.2采购估算金额:207547.17元(不含税)。
1.3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注:本项目合同签订形式为:框架+订单形式,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中选人下达订单采购合同约定的标的物,最终结算以实际订单为准)。
1.4采购内容及分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段,中选人不允许转包、违法分包,否则将取消其中选资格。
1.5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参选人仅须报出“自主定价系数”,且参选最高限价为“自主定价系数”≤1.35,超出最高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报价依据详见比选文件)。
1.6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和本企业规定的标准。
参选人资格要求
2.1资质条件:
2.1.1本项目要求参选人是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局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明文件。
2.1.2参选人应是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并依法登记注册的商业保险公司;参选人可以是总公司,也可以是经总公司授权的省级分公司或省级分公司的直属机构。若同一商业保险公司的不同分公司或直属机构同时参与本项目的参选时,以提供其总公司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为有效参选,若均未提供则均认定为无效参选。
2.1.3财务要求:参选人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2.1.4业绩要求:参选人须具备自2019年1月
至今(以合同签订
或采购订单日期为准)全国范围内同类项目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要求:
(1)参选人提供的合同为框架协议,须同时提供框架协议(须包含合同首页、合同标的页或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盖章页)、框架合同下的采购订单和相应的增值税发票,若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不予认可。
(2)参选人提供的合同为单项合同的,须同时提单项合同(须包含合同首页、合同标的页或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盖章页)和相应的增值税发票,若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不予认可。
(3)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清晰的复印件。
2.1.5信誉状况:
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其参选将被否决(到参选截止之日,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但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罚款的缴纳凭证、已经移除或执行完毕的查询截图等,否则不予认可)
(1)参选人须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无“失信被执行”记录(全国范围内),须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路径:输入网址—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条件中输入查询信息(其中“省份”选择“全部”)—点击查询并提供网页完整截图。)
(2)参选人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和行政处罚信息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须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参选人若为事业单位无须提供截图,若为个体户无须提供“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查询截图)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路径:输入网址—输入单位名称点击查询—点击单位名称进入—依次点击进入“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依次提供网页完整查询截图。)
(3)参选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须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信用中国查询路径:输入网址—右上角输入单位名称查询—信用类型选择“失信被执行人”—点击查询并提供完整网页截图)
2.1.6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承诺书
参选人须提供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承诺书,填写内容须符合文件要求(如存在篡改承诺书文字、格式,缺少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盖章不符合要求的,一律否决其参选资格)。格式详见第六章第九条《资格审查资料》。
2.2其他要求:
2.2.1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被暂停或取消参选资格;
(3)在最近三年内(2018年11月23日至今)骗取中标或中选的;
(4)在最近三年内(2018年11月23日至今)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5)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6)为本比选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7)资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8)参选人在最近五年内(201
11月23日至今)参与的采购活动中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判决为准;)
(9)在与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10)相关产品在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的;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3对联合体的要求:不接受联合体。
2.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参选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2.5各参选人必须保证上述材料的真实性,比选人保留核查的权利。并视情况组织核查,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包括不限于:业绩、资质、人员、厂房、库房、生产能力等),一经查实,三年内不得参加新疆分公司的参选,同时若中选则取消中选资格。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文件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
:2021年11月1
至2021年11月1
,08时00分至19时00分。
标包名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公司2022年车辆保险服务项目第一次重新比选公告标包内容说明: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公司2022年车辆保险服务项目
第一次重新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公司2022年车辆保险服务项目,比选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公司。项目资金由比选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加参选。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乌鲁木齐分公司70辆车保险即将到期,需购置2022年分公司车辆保险,保险险种:一、强制保险;二、商业保险:车辆损失险(包括:盗抢险、发动机涉水险、玻璃破碎险、自然险、无法找到第三方责任险、不计免赔险)、第三者责任险(50万)、车上人员责任险、每个座位保额1万元,详见比选文件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1.2采购估算金额:207547.17元(不含税)。
1.3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注:本项目合同签订形式为:框架+订单形式,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中选人下达订单采购合同约定的标的物,最终结算以实际订单为准)。
1.4采购内容及分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段,中选人不允许转包、违法分包,否则将取消其中选资格。
1.5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参选人仅须报出“自主定价系数”,且参选最高限价为“自主定价系数”≤1.35,超出最高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报价依据详见比选文件)。
1.6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和本企业规定的标准。
参选人资格要求
2.1资质条件:
2.1.1本项目要求参选人是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局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明文件。
2.1.2参选人应是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并依法登记注册的商业保险公司;参选人可以是总公司,也可以是经总公司授权的省级分公司或省级分公司的直属机构。若同一商业保险公司的不同分公司或直属机构同时参与本项目的参选时,以提供其总公司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为有效参选,若均未提供则均认定为无效参选。
2.1.3财务要求:参选人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2.1.4业绩要求:参选人须具备自2019年1月
业绩证明材料要求:
(1)参选人提供的合同为框架协议,须同时提供框架协议(须包含合同首页、合同标的页或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盖章页)、框架合同下的采购订单和相应的增值税发票,若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不予认可。
(2)参选人提供的合同为单项合同的,须同时提单项合同(须包含合同首页、合同标的页或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盖章页)和相应的增值税发票,若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不予认可。
(3)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清晰的复印件。
2.1.5信誉状况:
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其参选将被否决(到参选截止之日,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但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罚款的缴纳凭证、已经移除或执行完毕的查询截图等,否则不予认可)
(1)参选人须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无“失信被执行”记录(全国范围内),须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路径:输入网址—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条件中输入查询信息(其中“省份”选择“全部”)—点击查询并提供网页完整截图。)
(2)参选人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和行政处罚信息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须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参选人若为事业单位无须提供截图,若为个体户无须提供“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查询截图)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路径:输入网址—输入单位名称点击查询—点击单位名称进入—依次点击进入“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依次提供网页完整查询截图。)
(3)参选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须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信用中国查询路径:输入网址—右上角输入单位名称查询—信用类型选择“失信被执行人”—点击查询并提供完整网页截图)
2.1.6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承诺书
参选人须提供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承诺书,填写内容须符合文件要求(如存在篡改承诺书文字、格式,缺少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盖章不符合要求的,一律否决其参选资格)。格式详见第六章第九条《资格审查资料》。
2.2其他要求:
2.2.1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被暂停或取消参选资格;
(3)在最近三年内(2018年11月23日至今)骗取中标或中选的;
(4)在最近三年内(2018年11月23日至今)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5)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6)为本比选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7)资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8)参选人在最近五年内(201
(9)在与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10)相关产品在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的;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3对联合体的要求:不接受联合体。
2.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参选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2.5各参选人必须保证上述材料的真实性,比选人保留核查的权利。并视情况组织核查,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包括不限于:业绩、资质、人员、厂房、库房、生产能力等),一经查实,三年内不得参加新疆分公司的参选,同时若中选则取消中选资格。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文件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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