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轨道交通8号线二期、10号线三期工程气体灭火系统集成及安装采购招标公告
日期:2021-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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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招标条件 . 招标条件
1.1 招标 项目 成都轨道交通 8号 线二期、10号 线三期工程 气体灭火系统集成及安装 采购 的 招标人为 中铁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成都轨道交 通 工程指挥部 ,建设资金来源为 招标人按政府有关规定筹集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建设资金已落实。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气体灭火系 统 集成及安装 采购 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 。
2 2 . 项目概况与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 范围 范围
2.1 建 设地点: 成都市
2.2 工 程概况: 成都轨道交通 8 号线二期工程为《成都市城市轨道交通第四期建设规划》( 2019 ~ 2024 年)建设线路之一。
二期工 程 作为一期工程的延伸线,共两段线路,分别为东北延伸段(十里店站(不含)~龙潭寺东站)、西南延伸段(莲花站(不含)~西航 港 客运中心站),线路全长
7.6 1km ,全部为地下线。
全线共设置 7 座车站,平均站间距
1.1 2km ,最大站间距
1.3 4km ,最小站间距 0.8 6 k m ,其中共设 3 座换乘车站,分别与线网中的 9 号线、 19 号线、 25 号线和 S1 2 号线实现换乘。
新建龙潭寺停车场一座。
成都轨道交通 10 号线三期工程线路全长
5.9 km ,均为地下线,北起人民公园站,终点接入 10 号线一期太平园站 ( 已建成运营 ) ,共设 车 站 5 座,其中换乘站 4 座。
2.3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 成都轨道交通 8 号线二期、 10 号线三期工程 气体灭火系统集成及安装 采购 。
(详见 第五章:供货要求 ) 。
2.4 采购数量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二: 成都轨道交通 8 号线二期工程 气体灭火系统集成及安装 采购招标工程量数量表 。
附件三:成都轨道交通 10 号线三期工程 气体灭火系统集成及安装 采购招标工程量数量表。
2.5 计划供货及服务期: 成都轨道交通 8号 线二期工程: 计划供货日期 : 2 022年 1月
~202 4 年 4 月 3 0 日(招标人有权根据工程的实际进度情况调整供货日期)。
计划服务日期 : 2 022年 1月
~20
4 月 3
(不含质量保证期,招标人有权根据工程的实际进度情况调整服务日期)。
成都轨道交通 10 号线三期工程: 计划供货日期 : 2 022年 1 月
~20
3 月 3 1 日(招标人有权根据工程的实际进度情况调整供货日期)。
计划服务日期 : 2 022年 1月
~20
3 月 3 1 日(不含质量保证期,招标人有权根据工程的实际进度情况调整服务日期)。
2.6 包件划分 包件划分: 本项目 1 个包件 。
3 3 .. 投 标人资格要求 投 标人资格要求 3 .1 本 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 资质要求、业绩要求、财务要求、信誉要求 : 3 .1 .1 资 质 要求 : ( 1 ) 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生产、制造、供货能力。
( 2 )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 具有 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
3.1 . 2 业绩要求: ( 1 )若为独立投标人,业绩要求为: 2016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内至少具有 2 个单个合同金额在 1500 万元及以上 的国内轨道交通 气体灭火 系 统供货及安装集成业绩,且项目已经竣工或投入使用。
( 2 )若为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牵头方业绩要求为: 2016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内至少具有 2 个单个合同金额在 500 万元及以上 的国内轨 道 交通 气体灭火系统安装业绩,且项目均已经竣工或投入使用。
联合体供货方业绩要求为: 2016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内至少具有 2 个单个合 同 金额在 1500 万元及以上 的国内轨道交通 气体灭火系统供货业绩,且项目均已经竣工或投入使用。
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合同清单及竣工验收报告(或业主证明文件)复印件,业主证明文件指业主、运营使用单位或 承 包单位出具的充分体现项目完工或运营等情况的证明文件 。
(业绩以项目完工或开通运营
二者在先者为准,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准备相 (业绩以项目完工或开通运营
二者在先者为准,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准备相 关 资料原件备查) 关 资料原件备查) 3 .1 . 3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 (2 0 18 年 —20 20 年,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当年 —20 20 年)的财务未连续 3年 出现亏损状况并提供 经会计师事务 所 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 ; 还需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或证明资料复印件。
3 .1 . 4 信誉要求: 投标人及联合体成员 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 态 的投标人;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 冻 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针对此次投标出具的投标人信贷证明或资信证明,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 方 或使用单位出具的投标人履约情况证明;不接受在四川省、铁路总公司(原铁道部)及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处罚期内的投标单位。
3.2 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人需提供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等认证证书 , 相关的 3C F 认证,且在有效期内 ;质量标准应满足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 要求。
3.3 人 员要求: ( 1) 8号 线二期工程和10号 线三期工程分别成立气体灭火工区项目部,两个项目部的人员不得重叠。
( 2 ) 项目负责人: 具有机电工程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至少担任过 2个 气体灭火系统供货及安装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且项目均已经竣工或投 入 使用 。
( 3 ) 技术负责人:机电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 . 4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代理商投标。
若为 联合体投标 , 联合体成员不超过 2 家 ,应由承担安装任务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 头 方。
4 4 .. 凡 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 2021年 11 月 1
起至 2021年 11 月 1 6 日 (北 京
,下同)下 载电子招标文件。
1.1 招标 项目 成都轨道交通 8号 线二期、10号 线三期工程 气体灭火系统集成及安装 采购 的 招标人为 中铁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成都轨道交 通 工程指挥部 ,建设资金来源为 招标人按政府有关规定筹集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建设资金已落实。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气体灭火系 统 集成及安装 采购 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 。
2 2 . 项目概况与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 范围 范围
2.1 建 设地点: 成都市
2.2 工 程概况: 成都轨道交通 8 号线二期工程为《成都市城市轨道交通第四期建设规划》( 2019 ~ 2024 年)建设线路之一。
二期工 程 作为一期工程的延伸线,共两段线路,分别为东北延伸段(十里店站(不含)~龙潭寺东站)、西南延伸段(莲花站(不含)~西航 港 客运中心站),线路全长
7.6 1km ,全部为地下线。
全线共设置 7 座车站,平均站间距
1.1 2km ,最大站间距
1.3 4km ,最小站间距 0.8 6 k m ,其中共设 3 座换乘车站,分别与线网中的 9 号线、 19 号线、 25 号线和 S1 2 号线实现换乘。
新建龙潭寺停车场一座。
成都轨道交通 10 号线三期工程线路全长
5.9 km ,均为地下线,北起人民公园站,终点接入 10 号线一期太平园站 ( 已建成运营 ) ,共设 车 站 5 座,其中换乘站 4 座。
2.3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 成都轨道交通 8 号线二期、 10 号线三期工程 气体灭火系统集成及安装 采购 。
(详见 第五章:供货要求 ) 。
2.4 采购数量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二: 成都轨道交通 8 号线二期工程 气体灭火系统集成及安装 采购招标工程量数量表 。
附件三:成都轨道交通 10 号线三期工程 气体灭火系统集成及安装 采购招标工程量数量表。
2.5 计划供货及服务期: 成都轨道交通 8号 线二期工程: 计划供货日期 : 2 022年 1月
计划服务日期 : 2 022年 1月
成都轨道交通 10 号线三期工程: 计划供货日期 : 2 022年 1 月
计划服务日期 : 2 022年 1月
2.6 包件划分 包件划分: 本项目 1 个包件 。
3 3 .. 投 标人资格要求 投 标人资格要求 3 .1 本 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 资质要求、业绩要求、财务要求、信誉要求 : 3 .1 .1 资 质 要求 : ( 1 ) 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生产、制造、供货能力。
( 2 )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 具有 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
3.1 . 2 业绩要求: ( 1 )若为独立投标人,业绩要求为: 2016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内至少具有 2 个单个合同金额在 1500 万元及以上 的国内轨道交通 气体灭火 系 统供货及安装集成业绩,且项目已经竣工或投入使用。
( 2 )若为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牵头方业绩要求为: 2016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内至少具有 2 个单个合同金额在 500 万元及以上 的国内轨 道 交通 气体灭火系统安装业绩,且项目均已经竣工或投入使用。
联合体供货方业绩要求为: 2016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内至少具有 2 个单个合 同 金额在 1500 万元及以上 的国内轨道交通 气体灭火系统供货业绩,且项目均已经竣工或投入使用。
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合同清单及竣工验收报告(或业主证明文件)复印件,业主证明文件指业主、运营使用单位或 承 包单位出具的充分体现项目完工或运营等情况的证明文件 。
(业绩以项目完工或开通运营
3 .1 . 4 信誉要求: 投标人及联合体成员 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 态 的投标人;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 冻 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针对此次投标出具的投标人信贷证明或资信证明,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 方 或使用单位出具的投标人履约情况证明;不接受在四川省、铁路总公司(原铁道部)及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处罚期内的投标单位。
3.2 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人需提供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等认证证书 , 相关的 3C F 认证,且在有效期内 ;质量标准应满足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 要求。
3.3 人 员要求: ( 1) 8号 线二期工程和10号 线三期工程分别成立气体灭火工区项目部,两个项目部的人员不得重叠。
( 2 ) 项目负责人: 具有机电工程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至少担任过 2个 气体灭火系统供货及安装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且项目均已经竣工或投 入 使用 。
( 3 ) 技术负责人:机电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 . 4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代理商投标。
若为 联合体投标 , 联合体成员不超过 2 家 ,应由承担安装任务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 头 方。
4 4 .. 凡 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 2021年 11 月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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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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