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江工业园区整体环境提档升级项目监理/标段招标公告
日期:2021-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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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江工业园区整体环境提档升级项目监理 / 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锦江工业园区整体环境提档升级项目监理 / 标段已由成都市锦江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锦发改投【2021】第3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成都市锦江区住房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成都恒锦旧城改造投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成都市锦江区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锦发改投【2021】第39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锦江工业园区整体环境提档升级项目;
2.2建设地点:成都市锦江区锦江工业园区内国华街、三色路、翠影路、五冶路及周边广场;
2.3建设规模:对锦江工业园区进行整体提档升级,包括工业园区内国华街、三色路、翠影路、五冶路及周边广场打造、街头绿地、景观小品、亮化工程、绿道建设、园区标识标牌、围墙改造等内容。
2.4监理服务期:暂定监理服务期限26个月(其中施工计划总工期2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最终监理服务期限自委托人下发进场通知之日起,至委托项目缺陷责任期满止。
2.5招标范围:委托工程(设计施工图范围内所有内容)以及与本工程建设相关的配套设施,包括但不仅限于施工阶段:对施工过程的质量、进度、造价进行控制,对安全生产管理进行监督,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款支付进行审核,处理工程暂停、复工、工程变更、索赔及施工总承包合同争议等事宜的处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保修阶段:检查和记录工程质量缺陷,对缺陷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并确定责任归属,审核修复方案,监督修复过程并验收,审核修复费用。
2.6标段划分:1个标段。
2.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验收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 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
3.1.3信誉要求: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限制投标的情形;
3.1.4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
3.1.5所有投标人应具有针对本标段的《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
3.1.6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市政公用工程)执业证书,/(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7财务要求:
近3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3年的)无亏损。
3.1.8业绩要求:
近年(2018年01月0
至投标截止
,不少于3年)已完成或正在监理或新承接的项目共不少于3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单项合同项目总投资额不低于25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业绩;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个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为1个。
3.4入围条件:市政监理投标人开标当日在“成都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被列入市场禁入名单的(联合体投标的,组成联合体的各投标人任意一家被列入市场禁入名单的),一律不能成为合格投标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1月1
起下载招标资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
(投标截止
,下同)为2021年12月0
10时30分。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锦江工业园区整体环境提档升级项目监理 / 标段已由成都市锦江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锦发改投【2021】第3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成都市锦江区住房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成都恒锦旧城改造投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成都市锦江区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锦发改投【2021】第39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锦江工业园区整体环境提档升级项目;
2.2建设地点:成都市锦江区锦江工业园区内国华街、三色路、翠影路、五冶路及周边广场;
2.3建设规模:对锦江工业园区进行整体提档升级,包括工业园区内国华街、三色路、翠影路、五冶路及周边广场打造、街头绿地、景观小品、亮化工程、绿道建设、园区标识标牌、围墙改造等内容。
2.4监理服务期:暂定监理服务期限26个月(其中施工计划总工期2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最终监理服务期限自委托人下发进场通知之日起,至委托项目缺陷责任期满止。
2.5招标范围:委托工程(设计施工图范围内所有内容)以及与本工程建设相关的配套设施,包括但不仅限于施工阶段:对施工过程的质量、进度、造价进行控制,对安全生产管理进行监督,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款支付进行审核,处理工程暂停、复工、工程变更、索赔及施工总承包合同争议等事宜的处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保修阶段:检查和记录工程质量缺陷,对缺陷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并确定责任归属,审核修复方案,监督修复过程并验收,审核修复费用。
2.6标段划分:1个标段。
2.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验收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 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
3.1.3信誉要求: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限制投标的情形;
3.1.4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
3.1.5所有投标人应具有针对本标段的《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
3.1.6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市政公用工程)执业证书,/(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7财务要求:
近3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3年的)无亏损。
3.1.8业绩要求:
近年(2018年01月0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单项合同项目总投资额不低于25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业绩;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个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为1个。
3.4入围条件:市政监理投标人开标当日在“成都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被列入市场禁入名单的(联合体投标的,组成联合体的各投标人任意一家被列入市场禁入名单的),一律不能成为合格投标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1月1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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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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