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办公设备维修保养服务招标公告
日期:2021-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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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办公设备维修保养服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分标与标段划分
2.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见附表1招标需求一览
表注:
1.审计服务-包3与审计服务-包4:接受联合体投标。
2.业扩前期服务-包1:最高投标限价不得超过百分之八十(80%)。
3.配电网前期服务-包1与配电网前期服务-包2: 同一投标人被授予的标包数量总计不超过1个包。
4.配电网工程监理-包1与配电网工程监理-包2:同一投标人被授予的标包数量总计不超过1个包。
5.设备维保-包15与设备维保-包16:同一投标人被授予的标包数量总计不超过1个包。
6.设备维保-包20与设备维保-包21:同一投标人被授予的标包数量总计不超过1个包。
7.凡明确了采购结果应用范围的标包,则该标包的采购结果,适用于所列明的相关单位。
8.本批次服务期为:2022年1月
至2022年12月3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基本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须具备完成和保障如期交付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信誉。包括但不限于:
①必须具有完成招标项目所需的场地、设施设备以及试验检测能力。
②取得招标人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
③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
④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审计服务:包3、包4除外)。
(3)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2 资质要求
3.2.1 通用资质要求
3.2.1.1 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除应具备承担相应标段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3.2.1.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包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施工适用);与发包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为本标包的监理人(施工适用);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为本标包的代建人;
(5)为本标包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包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包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包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与同一标包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的;
(14)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监理适用)
(15)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2.2 专用资质要求
详见需求一览表。
3.3 财务要求
(1)开标日前三个会计年度,即2018年至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若不能提供截止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需提供本单位出具的年度财务报告),不得出现连续三年亏损。
(2)不能提供开标日前三个会计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新注册公司):提供成立日期至今的财务报表。
3.4 业绩要求
详见需求一览表。
3.5 信誉要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3)被政府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并纳入电力行业“黑名单”;
(4)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职务犯罪预防部门的查询结果为准);
(5)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规定,因供应商不良行为不予授标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入围的服务商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发售
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网上发售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1月
至2021年11月1
18:00(北京
,下同),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1. 招标条件
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分标与标段划分
2.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见附表1招标需求一览
分标名称 |
项目名称 |
资质要求 |
业绩要求 |
结算原则 |
Y |
n1 |
n2 |
服务期限 |
采购结果应用范围 |
设备维保 | 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办公设备维修保养服务 | 具有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乙级及以上资质。 | 近三年(以投标截止日计算)具有相同或类似的项目业绩,合同业绩累计不少于50万元。 | 根据当地同类服务市场价格,招标人经市场调研,给定最高指导单价,投标人针对最高指导单价报折扣比例。结算价=∑最高指导单价*实际服务内容及数量*成交折扣比例,据实结算。 | 90 | 3 | 2 | 1年 | 公司本部 |
1.审计服务-包3与审计服务-包4:接受联合体投标。
2.业扩前期服务-包1:最高投标限价不得超过百分之八十(80%)。
3.配电网前期服务-包1与配电网前期服务-包2: 同一投标人被授予的标包数量总计不超过1个包。
4.配电网工程监理-包1与配电网工程监理-包2:同一投标人被授予的标包数量总计不超过1个包。
5.设备维保-包15与设备维保-包16:同一投标人被授予的标包数量总计不超过1个包。
6.设备维保-包20与设备维保-包21:同一投标人被授予的标包数量总计不超过1个包。
7.凡明确了采购结果应用范围的标包,则该标包的采购结果,适用于所列明的相关单位。
8.本批次服务期为:2022年1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基本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须具备完成和保障如期交付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信誉。包括但不限于:
①必须具有完成招标项目所需的场地、设施设备以及试验检测能力。
②取得招标人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
③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
④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审计服务:包3、包4除外)。
(3)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2 资质要求
3.2.1 通用资质要求
3.2.1.1 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除应具备承担相应标段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3.2.1.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包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施工适用);与发包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为本标包的监理人(施工适用);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为本标包的代建人;
(5)为本标包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包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包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包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与同一标包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的;
(14)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监理适用)
(15)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2.2 专用资质要求
详见需求一览表。
3.3 财务要求
(1)开标日前三个会计年度,即2018年至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若不能提供截止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需提供本单位出具的年度财务报告),不得出现连续三年亏损。
(2)不能提供开标日前三个会计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新注册公司):提供成立日期至今的财务报表。
3.4 业绩要求
详见需求一览表。
3.5 信誉要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3)被政府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并纳入电力行业“黑名单”;
(4)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职务犯罪预防部门的查询结果为准);
(5)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规定,因供应商不良行为不予授标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入围的服务商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发售
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网上发售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1月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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