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四公局十公司黄湖项目2期山皮石招标采购公告
日期:2021-11-11
收藏项目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宿松县黄湖大桥至北沿江公路工程项目经理部已由宿松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松发改许可【2020】190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宿松县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交第四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宿松县黄湖大桥至北沿江公路工程项目经理部。本项目山皮石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电子化招标投标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2.1.1安徽省北沿江公路宿松段服务区、养护工区房建附属工程分别位于G347主线K21+500、K32+100处。其中,养护工区总建筑面积约5098.59平方米、服务区总建筑面积约4035.74平方米;
2.1.2宿松县疏港通道S248黄湖大桥至G347北沿江公路接线工程位于安徽省宿松县境内,起点位于黄湖大桥(坝)改造工程(黄湖大桥一期)终点,起点桩号K0+000,路线自北向南,与现状堤坝形成平面交叉后,于港东排灌站东侧向西南布线,经至华阳河烘干中心,于华阳河烘干中心东侧向南行进,终点交G347北沿江公路宿松段,与G347北沿江公路宿松段形成平面交叉,终点桩号K6+538.341。全线设置断链两处,分别为K2+880=K2+875.030(长链长度4.97米)及K5+700=K5+707.530(短链长度7.53米),路线全长约6.536km。公路等级为二级,包含大中桥3座,其中特大桥1座,大桥1座,中桥1座。
2.2招标内容:山皮石。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3.1.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生产商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经销商须出具生产商的授权委托书和上述证件并提供复印件,招标人不接收其他在建工程弃方。
3.1.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商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生产能力及储存量需详细在标书内说明,招标人将进行现场考察。
3.1.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
3.1.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代理商参与投标,须具有生产商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的授权函;生产厂家需具备生产所在地地方政府、环保部门等相关单位评估的环评报告及所需的其他手续,产品质量项目进行现场考察取样,投标产品应采用相应国家标准生产。
3.1.5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3.2本次招标不接受组成联合体投标。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2个包件投标,且最多允许中1个包件。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5只允许制造商及其代理商中的一家单位参加某个包件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6投标人需为审核通过的供应商。
3.7各投标单位上传投标文件IP地址重复的,平台所留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相同的,投标文件相同或相似的,涉嫌围标串标,直接作废标处理;接到中标通知书(或宣布其中标)后拒绝签订合同或提出额外附加条件造成合同不能签订的;出现以上情况的将列入黑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四公局各级单位投标;涉嫌围标造成招标人严重经济损失的,招标人将没收投标人投标保证金。
3.8中标人须接受以中交四公局授权组建的项目经理部名义签订物资购销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1月1
8时至2021年11月1
17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
,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2.1.1安徽省北沿江公路宿松段服务区、养护工区房建附属工程分别位于G347主线K21+500、K32+100处。其中,养护工区总建筑面积约5098.59平方米、服务区总建筑面积约4035.74平方米;
2.1.2宿松县疏港通道S248黄湖大桥至G347北沿江公路接线工程位于安徽省宿松县境内,起点位于黄湖大桥(坝)改造工程(黄湖大桥一期)终点,起点桩号K0+000,路线自北向南,与现状堤坝形成平面交叉后,于港东排灌站东侧向西南布线,经至华阳河烘干中心,于华阳河烘干中心东侧向南行进,终点交G347北沿江公路宿松段,与G347北沿江公路宿松段形成平面交叉,终点桩号K6+538.341。全线设置断链两处,分别为K2+880=K2+875.030(长链长度4.97米)及K5+700=K5+707.530(短链长度7.53米),路线全长约6.536km。公路等级为二级,包含大中桥3座,其中特大桥1座,大桥1座,中桥1座。
2.2招标内容:山皮石。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3.1.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生产商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经销商须出具生产商的授权委托书和上述证件并提供复印件,招标人不接收其他在建工程弃方。
3.1.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商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生产能力及储存量需详细在标书内说明,招标人将进行现场考察。
3.1.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
3.1.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代理商参与投标,须具有生产商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的授权函;生产厂家需具备生产所在地地方政府、环保部门等相关单位评估的环评报告及所需的其他手续,产品质量项目进行现场考察取样,投标产品应采用相应国家标准生产。
3.1.5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3.2本次招标不接受组成联合体投标。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2个包件投标,且最多允许中1个包件。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5只允许制造商及其代理商中的一家单位参加某个包件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6投标人需为审核通过的供应商。
3.7各投标单位上传投标文件IP地址重复的,平台所留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相同的,投标文件相同或相似的,涉嫌围标串标,直接作废标处理;接到中标通知书(或宣布其中标)后拒绝签订合同或提出额外附加条件造成合同不能签订的;出现以上情况的将列入黑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四公局各级单位投标;涉嫌围标造成招标人严重经济损失的,招标人将没收投标人投标保证金。
3.8中标人须接受以中交四公局授权组建的项目经理部名义签订物资购销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1月1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相关项目推荐
- 乐平市名口戴村重金属水质自动监测站设备采购项目性磋商采购公告 2025-05-31
- 上高县线下上高县浩吉线铁路智慧护路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5-05-31
- 崇仁县“天网”工程四期360条链路租赁服务招标公告 2025-05-31
- 机械工程实验中心设备(十一)招标公告 2025-05-31
- 南昌市本级南昌市公安局机关食堂后厨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2025-05-31
- 井冈山大学附属医院采购直线加速器维保项目电子化招标公告 2025-05-31
- 抚州市政务服务岗位外包服务项目(第二次)性磋商采购公告 2025-05-31
- 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企业服务与监测服务项目性磋商采购公告 2025-05-31
- 京北现代农业示范园项目农作物种植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5-05-31
- 三亚中都置业中交·学府雅郡项目看房电瓶车采购招标公告 2025-0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