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C207长宁区块宁209H70和宁209H73平台钻井、试油一体化施工招标公告
日期:2021-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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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宁区块宁209H70和宁209H73平台钻井、试油一体化施工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长宁区块宁209H70和宁209H73平台钻井、试油一体化施工招标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招标人为四川长宁天然气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长宁区块宁209H70和宁209H73平台钻井、试油一体化施工招标。
2.2 项目概况:宁209H70平台位于四川省宜宾市兴文县,采用1台5000米钻机(或钻深大于5000m钻机)施工。宁209H73位于四川省宜宾市兴文县,采用1台5000米钻机(或钻深大于5000m钻机)施工。项目估算金额约 27421万元。
2.3 招标范围:钻井、试油一体化施工具体工作为:
2.3.1钻井工程:
钻机拆迁安、钻井、录井、测井(含215.9mm及以下井眼过钻杆存储式测井和油层套管固井质量测井,全井段不含测井解释)、固井、钻井液、定向、勘探与生产的信息化、数字化数据录入(含A1、A2系统)、场内清洁化生产、钻井废弃物收集及初步处理、钻井废水的最终处置、油层套管的探钻塞、通刮洗、全井筒试压,至钻机搬离期间的全部钻井施工作业。因工程地质复杂,按招标方设计、变更设计或招标方指令要求的空气钻井、控压钻井、旋转下套管等长宁区块内的常用钻井项目由投标方负责。
钻井期间产生的生产、生活垃圾由投标方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负责合规化处理。经过初步处理的水基、油基岩屑转运及最终处置由招标方负责,水基岩屑装车由招标方负责,油基岩屑装车由投标方负责。除套管、套管头、采气井口、油管、压裂支撑剂、暂堵材料等6项物资外,完成本工程所需其他物资的采购、运输、装卸、检测由投标方负责。施工全过程中属地范围内与本工程相关的企地协调工作由投标方负责(不含房屋拆迁、遗留问题等政策性协调)。
2.3.2压裂、试油、排采工程:
(1)试油压裂设备搬安及通刮洗、首段射孔、电缆泵送坐桥塞分簇射孔联作、试油压裂配套设备设施及施工作业、单井压后排采测试、承包范围内安全环保及相关施工资料录取等试油压裂工程施工的全部工作。除套管、套管头、采气井口、油管、压裂支撑剂、暂堵材料等6项物资外,本工程所需全部物资的采购、运输、装卸、检测由投标方负责。施工全过程中属地范围内与本工程相关的企地协调工作由投标方负责(不含房屋拆迁、遗留问题等政策性协调)。
(2)压裂井口及控制装置服务(每口井按设计提供相应压力等级2个手动及1个液动大闸门,施工结束后将1号手动大闸门暂时留给招标方使用,待招标方人通知后由投标方自行回收;试油压裂期间按招标方要求在特殊四通两翼连接防砂堵返排管线和应急泄压管线;试油压裂前按标准连接B、C环空泄压管线(含控制闸门),试油压裂结束后如招标方有需要投标方应留给招标方使用。
(3)电缆作业(含泵送射孔及工具)。
(4)压裂施工。单井连续油管施工作业包括:通刮洗井、连油首段射孔、全井桥塞钻磨通井施工作业。
(5)1次微注测试(如试油地质设计、试油工程设计或压裂酸化设计有要求)。
(6)平台每半支最后一口井压裂完成开井后至排采测试45天。
(7)压裂主要工作量及参数:单段射孔以6-8簇为基准,单段压裂液规模约2000方(含施工过程中洗井、泵送液量),排量16方/分钟~18方/分钟。详见试油、压裂设计。
2.3.3甲供物资:套管、套管头、采气井口、油管、压裂支撑剂、暂堵材料等6项物资的采购供应、运输、吊装、检测由招标方负责。
2.3.4标段划分:标段一:包含宁209H70平台3口井(宁209H70-4、5、6井);标段二:包含宁209H73平台6口井(宁209H73-1、2、3、4、5、6井)。
2.4 本次招标设置最高投标限价(不含税)如下:标段一:9794万元(其中宁209H70-4井3646万元,宁209H70-5井3489万元,宁209H70-6井2659万元);标段二:17627万元(其中宁209H73-1井2887万元,宁209H73-2井3129万元,宁209H73-3井2814万元,宁209H73-4井2861万元,宁209H73-5井2852万元,宁209H73-6井3084万元) ;超过此价格的投标报价将被否决。
2.5 服务地点:四川省宜宾市。
2.6 工期(服务期或交货期):标段一:345天,标段二:593天。
2.7 报价要求:投标人分别在各标段总控制价基础上以统一下浮比例(%)进行报价,只允许正整数下浮,不接受下浮比例为零,否则投标将予以否决。
2.8 发包人要求:详见第五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备合格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允许分包;不允许代理商投标。
允许分包内容及要求: 钻井、压裂主体工程不允许分包。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须在投标文件中注明;对于投标文件中不能确定的分包工程,须在项目开工前15个工作日向招标人提出书面申请,招标人对分包工程类别进行审核,招标人确定可以分包后,提出资质、技术和管理要求后投标人方可进行分包,分包合同签订后将分包合同和技术方案向招标人备案,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的分包需满足《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油气田技术服务企业和队伍资质管理规定》,分包商需取得相应资质证书作为资格条件。投标方分包项目若不能满足招标方的技术、资质和管理要求,招标方有权自行组织实施,发生费用在结算时予以扣除。
*3、资质要求:投标单位需要具有石油工程技术服务施工作业队伍资质证书或正式的批复文件。
*4、人员资格和要求:
人员要求: 平台一体化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石油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和有效的安全资格证书;平台一体化总承包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石油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平台一体化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近3年(2018年10月
至投标截止
)至少具有钻井、试油一体化项目2口井施工经验,且需承诺中标后在项目实施期间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负责人;主要管理人员及操作人员应在投标人所在企业相应岗位工作,提供劳动合同和近半年(2021年3月至2021年9月)的社保证明。(必须包括且不仅限于:主要管理人员包括项目部主要负责人、钻井队、压裂队主要负责人。
*5.机具设备要求:
标段一:1台钻探能力5000米及以上的钻机;压裂泵车组(含压裂撬组)满足水马力不小于55000hp,高压管线满足105MPa等级。
标段二:1台钻探能力5000米及以上的钻机;压裂泵车(含压裂撬组)满足水马力不小于55000hp,高压管线满足105MPa等级。
备注:提供设备购买合同或租赁合同。
*6.业绩要求:
2016 年 10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实施不少于 2 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 以钻井试油一体化方式完成的石油天然气井,井深不低于4500米,水平段长不低于1500米,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项目建设单位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
*7.财务要求:
7.1要求,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
需提供财务证明资料:投标人需提供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组成审计报告的内容;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相关财务证明资料。
*8.信誉要求
*8.1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8.2 投标人2018年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违法、违规不良记录;不良记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因涉嫌犯罪被办案机关立案追查、审查起诉、被法院判决有罪;在和招标人历史合同履约中存在因商业欺诈、产品质量问题等实质性侵害招标人权益的行为;被国家、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或取消交易资格;
*8.3 投标人在开标当日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投标人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8.4 投标人没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参与招投标活动的情形。
以上8.1-8.2条款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承诺,8.3条约定要求以开标当日在相应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招标专业机构协助评标委员会将通过“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资质、资格强制要求的政府发证机关官方网站方式核查投标人信誉及所提供的证书、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核查投标人有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异常、有无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形。
以上“*”号条款,如不满足,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1月1
16:00:00至 2021年11月1
17:00:00报名,招标文件售价共为400元人民币。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长宁区块宁209H70和宁209H73平台钻井、试油一体化施工招标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招标人为四川长宁天然气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长宁区块宁209H70和宁209H73平台钻井、试油一体化施工招标。
2.2 项目概况:宁209H70平台位于四川省宜宾市兴文县,采用1台5000米钻机(或钻深大于5000m钻机)施工。宁209H73位于四川省宜宾市兴文县,采用1台5000米钻机(或钻深大于5000m钻机)施工。项目估算金额约 27421万元。
2.3 招标范围:钻井、试油一体化施工具体工作为:
2.3.1钻井工程:
钻机拆迁安、钻井、录井、测井(含215.9mm及以下井眼过钻杆存储式测井和油层套管固井质量测井,全井段不含测井解释)、固井、钻井液、定向、勘探与生产的信息化、数字化数据录入(含A1、A2系统)、场内清洁化生产、钻井废弃物收集及初步处理、钻井废水的最终处置、油层套管的探钻塞、通刮洗、全井筒试压,至钻机搬离期间的全部钻井施工作业。因工程地质复杂,按招标方设计、变更设计或招标方指令要求的空气钻井、控压钻井、旋转下套管等长宁区块内的常用钻井项目由投标方负责。
钻井期间产生的生产、生活垃圾由投标方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负责合规化处理。经过初步处理的水基、油基岩屑转运及最终处置由招标方负责,水基岩屑装车由招标方负责,油基岩屑装车由投标方负责。除套管、套管头、采气井口、油管、压裂支撑剂、暂堵材料等6项物资外,完成本工程所需其他物资的采购、运输、装卸、检测由投标方负责。施工全过程中属地范围内与本工程相关的企地协调工作由投标方负责(不含房屋拆迁、遗留问题等政策性协调)。
2.3.2压裂、试油、排采工程:
(1)试油压裂设备搬安及通刮洗、首段射孔、电缆泵送坐桥塞分簇射孔联作、试油压裂配套设备设施及施工作业、单井压后排采测试、承包范围内安全环保及相关施工资料录取等试油压裂工程施工的全部工作。除套管、套管头、采气井口、油管、压裂支撑剂、暂堵材料等6项物资外,本工程所需全部物资的采购、运输、装卸、检测由投标方负责。施工全过程中属地范围内与本工程相关的企地协调工作由投标方负责(不含房屋拆迁、遗留问题等政策性协调)。
(2)压裂井口及控制装置服务(每口井按设计提供相应压力等级2个手动及1个液动大闸门,施工结束后将1号手动大闸门暂时留给招标方使用,待招标方人通知后由投标方自行回收;试油压裂期间按招标方要求在特殊四通两翼连接防砂堵返排管线和应急泄压管线;试油压裂前按标准连接B、C环空泄压管线(含控制闸门),试油压裂结束后如招标方有需要投标方应留给招标方使用。
(3)电缆作业(含泵送射孔及工具)。
(4)压裂施工。单井连续油管施工作业包括:通刮洗井、连油首段射孔、全井桥塞钻磨通井施工作业。
(5)1次微注测试(如试油地质设计、试油工程设计或压裂酸化设计有要求)。
(6)平台每半支最后一口井压裂完成开井后至排采测试45天。
(7)压裂主要工作量及参数:单段射孔以6-8簇为基准,单段压裂液规模约2000方(含施工过程中洗井、泵送液量),排量16方/分钟~18方/分钟。详见试油、压裂设计。
2.3.3甲供物资:套管、套管头、采气井口、油管、压裂支撑剂、暂堵材料等6项物资的采购供应、运输、吊装、检测由招标方负责。
2.3.4标段划分:标段一:包含宁209H70平台3口井(宁209H70-4、5、6井);标段二:包含宁209H73平台6口井(宁209H73-1、2、3、4、5、6井)。
2.4 本次招标设置最高投标限价(不含税)如下:标段一:9794万元(其中宁209H70-4井3646万元,宁209H70-5井3489万元,宁209H70-6井2659万元);标段二:17627万元(其中宁209H73-1井2887万元,宁209H73-2井3129万元,宁209H73-3井2814万元,宁209H73-4井2861万元,宁209H73-5井2852万元,宁209H73-6井3084万元) ;超过此价格的投标报价将被否决。
2.5 服务地点:四川省宜宾市。
2.6 工期(服务期或交货期):标段一:345天,标段二:593天。
2.7 报价要求:投标人分别在各标段总控制价基础上以统一下浮比例(%)进行报价,只允许正整数下浮,不接受下浮比例为零,否则投标将予以否决。
2.8 发包人要求:详见第五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备合格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允许分包;不允许代理商投标。
允许分包内容及要求: 钻井、压裂主体工程不允许分包。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须在投标文件中注明;对于投标文件中不能确定的分包工程,须在项目开工前15个工作日向招标人提出书面申请,招标人对分包工程类别进行审核,招标人确定可以分包后,提出资质、技术和管理要求后投标人方可进行分包,分包合同签订后将分包合同和技术方案向招标人备案,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的分包需满足《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油气田技术服务企业和队伍资质管理规定》,分包商需取得相应资质证书作为资格条件。投标方分包项目若不能满足招标方的技术、资质和管理要求,招标方有权自行组织实施,发生费用在结算时予以扣除。
*3、资质要求:投标单位需要具有石油工程技术服务施工作业队伍资质证书或正式的批复文件。
*4、人员资格和要求:
人员要求: 平台一体化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石油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和有效的安全资格证书;平台一体化总承包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石油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平台一体化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近3年(2018年10月
*5.机具设备要求:
标段一:1台钻探能力5000米及以上的钻机;压裂泵车组(含压裂撬组)满足水马力不小于55000hp,高压管线满足105MPa等级。
标段二:1台钻探能力5000米及以上的钻机;压裂泵车(含压裂撬组)满足水马力不小于55000hp,高压管线满足105MPa等级。
备注:提供设备购买合同或租赁合同。
*6.业绩要求:
2016 年 10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
*7.财务要求:
7.1要求,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
需提供财务证明资料:投标人需提供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组成审计报告的内容;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相关财务证明资料。
*8.信誉要求
*8.1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8.2 投标人2018年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违法、违规不良记录;不良记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因涉嫌犯罪被办案机关立案追查、审查起诉、被法院判决有罪;在和招标人历史合同履约中存在因商业欺诈、产品质量问题等实质性侵害招标人权益的行为;被国家、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或取消交易资格;
*8.3 投标人在开标当日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投标人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8.4 投标人没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参与招投标活动的情形。
以上8.1-8.2条款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承诺,8.3条约定要求以开标当日在相应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招标专业机构协助评标委员会将通过“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资质、资格强制要求的政府发证机关官方网站方式核查投标人信誉及所提供的证书、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核查投标人有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异常、有无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形。
以上“*”号条款,如不满足,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1月1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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