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隧道工程局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2021年11月预制钢筋混凝土管采购招标公告
日期:2021-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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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交隧道工程局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2021年11月
预制钢筋混凝土管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由中交隧道工程局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承建的南通市沪陕高速改扩建项目工程所用预制钢筋混凝土管物资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中交隧道工程局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物资采购管理规定,决定对以上项目所需物资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
南通市沪陕高速改扩建项目:南通市沪陕高速改扩建工程起于如皋市石庄镇,起点桩号K22+740.000,终于如皋市江安镇,终点桩号为K32+100.000路线全长9.360km。途径石庄镇、江安镇。主要工程量为:路基填方约119万方、路基挖方约36万方、湿喷桩约38万米、管桩约6.2万米;桥梁1970.65m/14座(上部结构为钢桁梁、现浇预应力混凝土连续箱梁、装配式预应力混凝土箱梁(3标实施)、预应力砼空心板(3标实施));主线线外沥青路面约3.1万平方米。计划工期:2020年11月至2023年6月。(32个月)
项目地址:江苏省南通市如皋市江安镇
2.2 招标内容
2.2.1 本次预制钢筋混凝土管物资采购招标不分包件,物资品种、数量等详见“物资需求一览表”。
2.2.2 招标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不组织现场考察,建议投标人自行进行现场踏勘,投标人可以选择多种运输方式和多种运输线路,投标人的综合费用不因运输方式和运输线路的变化而调整,投标人报价时应将此因素考虑在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商。
3.2 投标人注册资金要求: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组织机构代码等证件。
3.3 投标物资生产厂家生产能力:要求拥有相应的配套生产设施,具备招标物资的生产许可资质,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3.4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投标人须具备一定的垫资能力和垫资期限。如投标人中标,须对支付材料款过程中办理手续所需的
给予充分理解,在资金紧张阶段对支付
给予充分理解。
3.5 投标生产商具有内部质量管理体系,具有符合国家规定的的配套生产设备,拥有省、部级及以上部门颁发的产品质量认证证书,具备甲级资质检测部门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产品合格检测报告。
3.6 近3年内(2018年9月至2021年9月)至少有3项高速公路大中型重点工程的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合同执行情况。
3.7 履约信用要求:无不良履约记录、未列入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和中国交建、中交一公局企业黑名单。因质量原因被交通部质监站通报,正在进行整改的生产厂家和产品不得参与投标。生产商或代理商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3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3.8 投标人必须保证中标签订合同后直接供应,否则视为中标人违约,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投标人中标后,应对招标人组织开展的准入考察工作予以积极配合;投标人应确保提供的相关资料齐全并且真实有效,否则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9 其他要求:无
4.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即在评标时对投标人资格进行符合性审查,不符合投标文件要求的按废标处理。
5.请于2021年11月1
至2021年11月1
15:00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下载招标文件,本次招标不提供纸质版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整标售价500元
预制钢筋混凝土管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由中交隧道工程局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承建的南通市沪陕高速改扩建项目工程所用预制钢筋混凝土管物资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中交隧道工程局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物资采购管理规定,决定对以上项目所需物资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
南通市沪陕高速改扩建项目:南通市沪陕高速改扩建工程起于如皋市石庄镇,起点桩号K22+740.000,终于如皋市江安镇,终点桩号为K32+100.000路线全长9.360km。途径石庄镇、江安镇。主要工程量为:路基填方约119万方、路基挖方约36万方、湿喷桩约38万米、管桩约6.2万米;桥梁1970.65m/14座(上部结构为钢桁梁、现浇预应力混凝土连续箱梁、装配式预应力混凝土箱梁(3标实施)、预应力砼空心板(3标实施));主线线外沥青路面约3.1万平方米。计划工期:2020年11月至2023年6月。(32个月)
项目地址:江苏省南通市如皋市江安镇
2.2 招标内容
2.2.1 本次预制钢筋混凝土管物资采购招标不分包件,物资品种、数量等详见“物资需求一览表”。
2.2.2 招标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不组织现场考察,建议投标人自行进行现场踏勘,投标人可以选择多种运输方式和多种运输线路,投标人的综合费用不因运输方式和运输线路的变化而调整,投标人报价时应将此因素考虑在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商。
3.2 投标人注册资金要求: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组织机构代码等证件。
3.3 投标物资生产厂家生产能力:要求拥有相应的配套生产设施,具备招标物资的生产许可资质,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3.4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投标人须具备一定的垫资能力和垫资期限。如投标人中标,须对支付材料款过程中办理手续所需的
3.5 投标生产商具有内部质量管理体系,具有符合国家规定的的配套生产设备,拥有省、部级及以上部门颁发的产品质量认证证书,具备甲级资质检测部门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产品合格检测报告。
3.6 近3年内(2018年9月至2021年9月)至少有3项高速公路大中型重点工程的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合同执行情况。
3.7 履约信用要求:无不良履约记录、未列入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和中国交建、中交一公局企业黑名单。因质量原因被交通部质监站通报,正在进行整改的生产厂家和产品不得参与投标。生产商或代理商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3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3.8 投标人必须保证中标签订合同后直接供应,否则视为中标人违约,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投标人中标后,应对招标人组织开展的准入考察工作予以积极配合;投标人应确保提供的相关资料齐全并且真实有效,否则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9 其他要求:无
4.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即在评标时对投标人资格进行符合性审查,不符合投标文件要求的按废标处理。
5.请于2021年11月1
招标文件整标售价500元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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