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达市引进社会资本方投资土地整治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1-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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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达市引进社会资本方投资土地整治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安达市引进社会资本方投资土地整治项目
3.采购需求:
(1)确定 1 家单位为安达市土地整治项目社会投资和全过程实施管理主体,对安达市内适宜开发水田的未利用地进行整治和盐碱地改良,项目产生的补充耕地须进行国家统筹交易。负责该项目的投资、融资、建设及管理。此次引进社会资本方共建土地整治项目,适宜开发水田的未利用地建设规模约82140亩,主要分布在安达市先源乡、卧里屯镇、中本镇、升平镇、古大湖镇、昌德镇等乡镇。项目分期完成,投资额最终以审计决算为准,具体范围和面积以实际勘测定界为准。
(2)资金来源:投资方自筹资金完成项目建设,项目建设所需全部资金由乙方全额出资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对项目工程质量、安全生产负总责。
(3) 投资风险说明:中标人自行承担项目投资风险及补充耕地国家统筹交易风险。
4、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直至完成项目工程竣工验收、耕地质量等级评定、项目结算审计、新增耕地确认、补充耕地国家统筹交易回款以及拨付社会资本方奖励资金。项目竣工验收后,竣工决算审计后工程款的3%作为质保金,质保期从下达项目竣工验收批复之日起算,项目质保期一年,提供两年种植技术指导。
5、质量要求和标准:以国家土地整治相关的设计规范和验收标准为准,具体标准应在签订具体合同时明确。
6.项目其他要求:
6.1、改良后耕地的土壤理化性状指标满足水稻生长条件;
6.2、新增耕地国家利用等级不低于项目周边耕地现状等级;
6.3、拟定项目所在乡镇政府负责完成原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解除事宜,社会资本方按照原土地承包经营权解除方案先行垫付相关费用;
6.4、水稻种植第一年由社会资本方进行试种植,用于项目土壤检测及测产等工作。水稻种植第二年新增水田经营权交予项目所在乡镇(村)集体,负责新增水田的经营和管护工作,乙方为种植户无偿提供两年的水稻种植技术指导。如无人承包则由社会资本方组织种植,承包费用按照当年水田承包价格等进行评估确定,上缴当地乡镇财政;
6.5、第三次国土调查成果公布实施前的前期投入风险,由社会资本方承担,第三次国土调查成果公布实施后,统筹考虑原第二次国土调查成果中的草地、湿地等相关政策调整的基础上,社会资本方统筹有序进行建设实施;
6.6、由社会资本方负责协调未利用地开发面积超过100公顷的行政审批限制因素,同时符合生态保护政策及要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 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不得参与本政府采购活动。
5.投标人必须依法经营,具有国内法人资格且能提供本次采购服务要求的供应商(经营范围具有盐碱地改良技术服务或土壤改良)。
6.投标人应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或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的责任。
7.投标单位应具备相应的投融资能力,并作出实施本项目所需资金保证的承诺。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请于2021年11月0
至2021年11月1
(北京
,法定节假日除外)获取招标文件,过期不候。招标文件费:500元。
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安达市引进社会资本方投资土地整治项目
3.采购需求:
(1)确定 1 家单位为安达市土地整治项目社会投资和全过程实施管理主体,对安达市内适宜开发水田的未利用地进行整治和盐碱地改良,项目产生的补充耕地须进行国家统筹交易。负责该项目的投资、融资、建设及管理。此次引进社会资本方共建土地整治项目,适宜开发水田的未利用地建设规模约82140亩,主要分布在安达市先源乡、卧里屯镇、中本镇、升平镇、古大湖镇、昌德镇等乡镇。项目分期完成,投资额最终以审计决算为准,具体范围和面积以实际勘测定界为准。
(2)资金来源:投资方自筹资金完成项目建设,项目建设所需全部资金由乙方全额出资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对项目工程质量、安全生产负总责。
(3) 投资风险说明:中标人自行承担项目投资风险及补充耕地国家统筹交易风险。
4、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直至完成项目工程竣工验收、耕地质量等级评定、项目结算审计、新增耕地确认、补充耕地国家统筹交易回款以及拨付社会资本方奖励资金。项目竣工验收后,竣工决算审计后工程款的3%作为质保金,质保期从下达项目竣工验收批复之日起算,项目质保期一年,提供两年种植技术指导。
5、质量要求和标准:以国家土地整治相关的设计规范和验收标准为准,具体标准应在签订具体合同时明确。
6.项目其他要求:
6.1、改良后耕地的土壤理化性状指标满足水稻生长条件;
6.2、新增耕地国家利用等级不低于项目周边耕地现状等级;
6.3、拟定项目所在乡镇政府负责完成原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解除事宜,社会资本方按照原土地承包经营权解除方案先行垫付相关费用;
6.4、水稻种植第一年由社会资本方进行试种植,用于项目土壤检测及测产等工作。水稻种植第二年新增水田经营权交予项目所在乡镇(村)集体,负责新增水田的经营和管护工作,乙方为种植户无偿提供两年的水稻种植技术指导。如无人承包则由社会资本方组织种植,承包费用按照当年水田承包价格等进行评估确定,上缴当地乡镇财政;
6.5、第三次国土调查成果公布实施前的前期投入风险,由社会资本方承担,第三次国土调查成果公布实施后,统筹考虑原第二次国土调查成果中的草地、湿地等相关政策调整的基础上,社会资本方统筹有序进行建设实施;
6.6、由社会资本方负责协调未利用地开发面积超过100公顷的行政审批限制因素,同时符合生态保护政策及要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 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不得参与本政府采购活动。
5.投标人必须依法经营,具有国内法人资格且能提供本次采购服务要求的供应商(经营范围具有盐碱地改良技术服务或土壤改良)。
6.投标人应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或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的责任。
7.投标单位应具备相应的投融资能力,并作出实施本项目所需资金保证的承诺。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请于2021年11月0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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